本人是 项目 区 栋 单元 号房的业户, 为方便本人(或家人)不在家时能及时接收本户的邮品,特委托贵处予以委托代收。本人及家人承诺:
1、如发现邮品损坏等其它异常情况,概由本人自行负责,与贵处无关;
2、邮品存放于贵处最多不过三天,超过三天未取走而遗失的,本人不追究 贵处任何责任。
本委托长期有效。终止委托时,本人应知会物业服务中心。
委 托 人:
委托日期:
出质人:
质权人:
鉴于:
为确保债权人全面、及时履行其在主合同(详细参见本合同第九条)项下各项义务,确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出质人自愿以本合同项下之质物提供质押担保。
质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出质人提供的质押担保。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制订本合同。
第一条 质物
1.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为出质人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标的公司及股权具体情况参见本合同第九条)。
2.出质股权应包括该股权所享有的所有现时和将来的权利和利益,出质人如没有按期履行主合同,出质股权由质权人全权处理。
3.本合同项下的质物在质押期间发生配股的,出质人应以自有资金出资购买并随质物一起质押。出质人不购买而出现质物价值缺口,出质人应当及时补足。出质期间,因质物而取得的分红、派息应作为保证金存入质权人的保证金账户(账户详细参见本合同第九条)。
第二条 主债权和质押担保
1.被担保的主债权
(1)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的详细情况由本合同第九条约
定。
(2)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
2.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置费用、税费、诉讼费用、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以及主合同生效后,经债权人要求追加而未追加的保证金金额。
3.优先受偿权。质权人对质物有第一顺位的优先受偿权。
4.主合同变更
质权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利益,不因质权人给予出质人任何宽限、任何延期还款、质权人与出质人对主合同的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变更或替换等情形而受任何影响。如发生上述情形,视为已征得出质人的事先同意,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此而减免。
第三条 质押登记与质物保管
1. 质押登记
(1)出质登记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合同双方认同出质人同意全权委托质权人办理质物的质押登记手续。出质股权在未办理出质登记手续期间,质押事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解除质押登记
主合同项下债权获得全额清偿的,质权人可解除质押,配合出质人办理解除质押的相关手续。
2.质物的保管
出质人除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外,还应同时将质物权利凭证,如出资证明书、股权证移交质权人保管。
第四条 质物的处分及质权的实现
1.在发生以下情形时,质权人有权处分质物以实现质权:
(1)出质人构成主合同项下违约的;
(2)发生主合同项下债权提前实现的情形的;
(3)出质人构成本合同项下违约的'。
2.如发生上述处分质物情形时,质权人有权变卖、拍卖质物,并以变卖拍卖所得款项以及出质期间质物产生的分红派息优先受偿,或以质物折价抵偿被担保的主债权。
3.质权人处分质物后,若有剩余的,应退还出质人。
第五条 陈述与保证
1.出质人向质权人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
(1)出质人系独立的法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出质人有权签署本合同,并已完成签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所需的一切授权及批准。本合同各条款均是出质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出质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出质人保证遵纪守法。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违反出质人所应遵守的法律(本合同所指法律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章程、有权机关的相关文件、判决、裁决,也不与出质人已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承担的任何其他义务相抵触。
(4)出质人保证其出具的全部资料、文件、信息等均是真实、有效、准确、完整而无任何隐瞒。
(5)出质人保证完成为本合同的有效并能合法履行所需的备案、登记、信息披露或其他手续,并支付相关税项和费用。
(6)出质人确认,在本合同签署日及本合同履行期间内未发生且不会发生拖欠包括但不限于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和补偿金等现象。
(7)出质人保证不存在对出质人的履约能力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或事件。
2.出质人进一步保证如下:
本合同项下质物系出质人合法持有,可依法转让;出质人保证对该质物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权,并保证除因法律规定或本合同设定外,该质物上未保留任何形式的担保或其它优越权,也不存在任何行使的权属争议、权利限制或其他权利瑕疵。
第六条 约定事项
1.出质人承诺
(1)出质人承诺,在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之前,其自身及标的公司不采取下列行为:①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
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重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②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停业、解散、破产、承包、租凭、联营、股份制改造、股权转让、合并(或兼并)、合资(或合作)、产权转让等。
③修改公司章程,改变公司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
④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并因此而对其财产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
⑤申请重组、破产或解散公司。
⑥签署对出质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合同/协议或承担具有这一影响的有关义务。
(2)出质人承诺,当出现下述事件,出质人将于该事件发生之日立即通知质权人,并在该事件发生之日起五个银行营业日将相关通知原件(非自然人需要加盖公章,自然人需经签署)送达质权人:
①发生了有关事件导致出质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成为不真实、不准确的。
②出质人/标的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涉及诉讼、仲裁或其资产被扣押、查封、冻结、强制执行或被采取了具有同样效力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诉讼、仲裁或其他强制措施的。
③出质人/标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人、主要财务负责人、通讯地址、企业名称、办公场所等事项发生变更的。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于20xx年11月1日将其房委托乙方进行出租及管理。为进一步明确对甲方所属产权房屋及相关设备的租赁范围和日常管理的内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明确甲方房屋租赁授权委托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委托事项甲方授权乙方全权行使以下房屋出租和经营管理权力。
二、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名称:住宅房
2.座落位置:XXX
3.建筑面积:60
4.房屋用途:出租
5.具体楼层:4/7
三、委托权限
1.房屋的出租和日常管理;
2.房屋的物业管理;
3.房屋的相关设施设备的维护与管理;
4.法律法规规定由房屋产权方负责管理的其它事项。
四、委托期限委托期限为24月,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从11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
甲方(盖章和签字): 乙方(盖章和签字):
海关:
我单位现委托 (个人/企业)代理办理 等企管业务。(A、报关企业许可事项B、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变更、年报C、报关企业分支机构备案、变更、年报D报关人员备案、变更E、其他业务)
受托单位情况: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负责人)姓名、职务: 受托自然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地址: 电话: 邮编:
我单位及受托方保证遵守海关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法规,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方(盖章): 受托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兹委托 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代表我公司(单位),负责办理 A、B项委托事务,其行为代表公司(单位),由我司(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A、 代为签收货物;
B、 确认并签署货物运费单据;
委托期限自 20xx年 1 月 1 日起至20xx 年12月 31 日止。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XXX
受委托人:XXX
日 期:XXXX.XX.XX
日 期:XXXX.XX.XX
篇六:采购收货委托书样式
**省**药业有限公司
采购收货委托书
兹委托同志(身份证号
, 代表我公司在
采购相关事宜。
委托期限: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
法人代表盖章:
委托单位盖章:
委 托人: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拟过户其名下的车辆,车辆信息为: 车辆型号: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现委托 (身份证号: )全权处理该车辆转户及相关事宜。委托人授予受托人的权限如下:
一、代为与他人签订车辆转户合同或者协议;
二、代为向车辆管理机关申请汽车过户登记,按照车辆管理机关的要求提交文件或者在有关文件上签名;
三、代为缴纳与汽车转让有关的、并依法或依约定应由委托人缴纳的税费;
四、代为签收与汽车转让有关的文书;
五、其他与汽车转让有关的行为。
受委托人在上述授权范围内从事的行为或者签署的文书,委托人均予以确认,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效力自委托人签字之日起至该车转户完成之日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委托保证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参加_________项目的投标,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_________(以下简称“招标人”)提供投标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所称投标担保是指乙方向招标人保证,当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时,由乙方代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 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 乙方保证的范围是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给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乙方在甲方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后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内未经招标人许可撤回投标文件。
(2)中标后因中标人原因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中标后不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履约保证。
(4)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2.2 乙方保证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 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 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后______日,即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3 投标有效期延长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函的保证期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 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4.1 乙方根据招标人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1)代甲方支付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元。
(2)如果招标人选择重新招标,乙方支付重新招标的费用,但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保证金额。
第五条 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 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 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______。
5.3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第六条 反担保
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 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______ %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 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______日内,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
8.2 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乙方:日期:
致:上海一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宣告:现委托________先生/小姐(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法地代表我个人,以本人名义前往贵公司完成此次提车手续,并提走所租车辆。与上海一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协商、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日后如有任何法律纠纷由本人自行负责,特此声明。
授权人:
被授权人:
日 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