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公证委托书汇编8篇

刘莉莉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_____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受委托人姓名:_____性别:_____有效身份证件类别:_____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新生儿出生地点)分娩,特授权委托_____(受委托人姓名)办理_____(新生儿姓名)的《出生医学证明》。

  凡由受委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行为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委托人签字:_____

  受委托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公证委托书 篇5

  外国公司在中国起诉一个中国人,法院要求办理外国公司主体资格认证和授权书认证,这个该怎么办?

  根据我们法律规定,外国公司在国内打官司,必须委托中国律师来办理。在办理之前要提供外国公司主体资格和授权委托书公证认证文件,法院方可采纳受理。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1条规定,外国人在我国法院参与诉讼可以亲自进行,也有权通过一定程序委托我国的律师或其他公民代为进行。最高人民法院于1992年印发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意见》也在第30条中明确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还可以委托其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其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与此同时,我国是《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缔约国,外国人所属国的领事可以依据该公约的有关规定和我国同有关国家签订的领事条约在我国法院代理其本国国民的诉讼行为。应按照国内起诉状有关格式提起诉讼文书,要尽量选择精通中国法律的专业人士参与。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签收有关法院诉讼文书。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间,应提交已经掌握的全部证据,对于不能在举证期间内提交的证据,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延期申请。对于在国外形成的证据,需要履行证据所在国公证在加使领馆认证的程序。

  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流程:当地公证员公证,该国外交部认证,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公证委托书 篇6

  委托人:基本信息

  受托人:基本信息

  我是XXX,现就我与XX公司房屋买卖仲裁及法院强制执行等活动中委托上述受托人作为我方代理人,委托事项有:

  代为申请仲裁,代理进行仲裁,进行和解,放弃、变更仲裁请求,代收法律文书,代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和解,代收房屋款项等全权处理本案有关事宜。代理期限为自委托之日起至本案执行终结之日止。受托人有转委托权,受托人及转委托人的代理行为委托人均为认可。

  委托人:

  二〇xx年九月一日

公证委托书 篇7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我拥有位于 省 市 区 路 花园 栋 号 (深房地字第 号)的房产,现委托: (身份证号: )为我的代理人,代理人可以以我的名义在代理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内,代理如下事项:

  一、全权办理出租上述房产相关手续,代为签署上述房产租赁合同、办理租赁税、收取租金、押金,代理人有权选择承租方并确定租赁价格。

  二、管理上述房产,代为支付该房产有关水、电、物业管理、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网络以及相关费用。

  三、以上述房产为抵押办理贷款,代为签署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以及借款借据及其它相关文件,收取借款款项。

  四、到国土部门办理上述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

  五、全权办理提前还清上述房产贷款(即赎楼)手续,代办抵押登记注销手续、领取房地产证等产权证明,有权递件、取件,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六、全权办理上述房产的有关转让手续,代为签署房产转让合同并收取售房款,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七、办理上述房产的房款资金监管协议及收取资金监管协议中的房款,签署相关文件。

  八、到国土部门查询上述房产产权资料、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

  九、全权办理所转让上述房产的水、电、物业管理、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网络费以及其它相关过户、销户手续。

  委托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件及办理的相关手续,我均予承认。

  委托人(签字、按指印):

  年 月 日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公证委托书 篇8

  委托人: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码:

  性别:

  受托人: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码:

  性别:

  委托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购买位于***市**路**弄**号***室房屋的相关事宜,特委托受托人***为本委托人的代理人,就上述房地产代表本委托人办理下列附录中所列的第***项(共计**项)事项,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受托人在上述代理权限内就上述房地产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及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委托人均予以认可。

  上述委托的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本委托书之日起至受托人完成委托事项之日止。

  委托人:

  年月日

  附录:

  1、代为签订定金协议

  2、代为签订房地产预售合同/房屋交接书/预售合同权益转让书/出售合同/买卖合同

  3、代为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房地产转移登记

  4、代为签订房地产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办理转按揭相关手续

  5、代为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6、办理有关合同公证,领取公证书

  7、代为领取上述有关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地产权证》

  8、代为支付房价款

  9、代为支付上述房地产买卖过程中应付之相关税费(包括向物业管理部门支付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等费用)

  10、代为收楼

  11、代为办理购买上述房地产过程中的其他相关事宜

  12、维修并管理房屋

  13、代为进行房地产出租、签订出租合同、收取租金、办理与出租有关的文件登记备案手续,并领取《备案证明》

  14、代为办理还贷手续、代为办理退保手续

  15、代为行使监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