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中介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中介一事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中介代理其出售位于建始县 镇 之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书》是 字第 号,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房屋所有权证所写面积为准),产权性质 。
第二条 此委托协议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房屋买卖双方洽商、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时间不计在内);
第三条 甲方确认以人民币(大写) 元整(¥ )的房价出售此房地产。
乙方提供中介服务,以不低于该价格为甲方寻找客户,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
第四条 乙方为甲方中介服务的项目和甲方支付乙方服务费的标准及方式
1、乙方的中介服务项目:
1.1 通过乙方自身的信息库、媒体广告等为甲方搜寻购房客户信息;
1.2 代理甲方与潜在客户洽商交易、引领潜在客户看房并协助买卖双方促成交易;
1.3 代理甲方收取购房客户定金并为客户开据收据;
1.4 代理成交后,为甲方及买房人办理中介中保,并代办房屋过户手续和房屋交接手续;
1.5 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房屋钥匙及各种证件、资料,并为甲方保守各项信息机密。
2、乙方的中介服务收费标准为:
2.1房屋买卖信息服务费:成交价的2%;
2.2代办此房产的产权过户手续费:人民币壹仟元整/笔;
2.3 代办按揭中的房产,甲方需乙方协助办理提前还贷手续的:人民币三仟五百元整/笔(垫款额超过25万元的部分加收超出部分的2%)。
3、甲方应交付乙方的中介服务费,需在签定中介合同当天支付。
第五条 甲方确认以第*种方式委托乙方代理出售此房产
1、独家委托
1.1甲方确认乙方为出售上述房屋的唯一受托人,具体如下:
1.2 乙方可先行向甲方支付定金 ,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的,定金可最终冲抵房款,乙方可在买房人支付的购房款里扣除。
1.3甲方不得终止委托出售或将此房产自行出售或交由第三方代理出售,否则应赔偿乙方用于人员推广、广告发布等经济损失人民币伍仟元整,以及由此给乙方带的经济损失;同时,乙方支付定金的,甲方应当向乙言双倍返还定金。
1.4甲方不得与乙方提供的客户私自达成任何交易事项,否则视为乙方已完成委托代理工作,甲方应按本协议规定支付代理费用,并退还定金;
1.5乙方应当利用经纪人、自身店面,网络,展会,房源手册,媒体广告等渠道为甲方房产进行宣传推广;甲方应与乙方提供的客户签署《中介服务合同》及《建始县房屋买卖合同》。如甲方未能按期履行,视为甲方违约。
2、非独家委托
2.1甲方确认乙方为代理出售此房产的受托人之一,但甲方有权利委托其他渠道同时代理此房产的出售;
2.2 乙方在可能的情况下为甲方进行广告推广,并承担销售费用;
第六条 甲方应确认如下事项
1、甲方同意乙方带领潜在客户查看此房产;
2、甲方同意将此房产的钥匙交由乙方保管,以供查看此房产之用;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发出关于此房产的推广广告;
4、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与潜在客户对此房产签署预定协议并代收定金。
第七条 甲方应按如下规则为乙方完成居间服务提供条件
1、甲方保证对此房产拥有合法处置权;甲方委托代理人代办出售事宜的,应出具合法有效的受权委托书,委托书原件交付给乙方,同时还应出具甲方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复印件、产权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物业供暖结清证明、上市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证件且真实、合法、有效。
3、甲方保证此房产产权清晰,无纠纷。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收纷及债务纠纷,概由甲方承担责任,因此给乙方及房屋买受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4、甲方为已婚夫妇的,保证出示配偶同意出售的证明;出售共有房屋的要出示共有人同意出售证明;房屋正在出租的要出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以上材料留存在乙方,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使用。
5、甲方应当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工全,认真接待乙方带领潜在客户查看此房产。
6、乙方与买房人洽商达成意向后,甲方应保证及时来乙方营业场所,与房屋买受人签署《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和《居间中保合同》。
7、甲方联系电话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载为准,如甲方地址、电话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而给乙方和买受方造成损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委托期限内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免费提供如下服务
1、为使潜在购房人对此房产满意,促成交易,对房屋进行保洁、消毒服务;
2、为使潜在购房人对此房产满意,促成交易,根据需要免费对此房产进行简装修;
3、根据此房产具体情况通过广告、展会、网站、媒体对此房产进行专项推广。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由于过错导致未能在本协议期限内找到购房客户的,乙方不得收取服务费,已交付的定金不得要求返还。甲方将房屋钥匙交给乙方保管的,乙方仅享有使用该钥匙带领客户看房的权利,乙方擅自居住甲方房屋的,按该地区住宅平均租金赔偿甲方损失。
2、甲方因终止委托、拒绝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或将此房产自行出售或交由第三方代理出售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倍返还定金。
3、甲方不得与乙方提供的客户私自达成交易,否则视为乙方已完成委托代理工作,甲方应按本协议规定支付代理费用,并退还定金。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甲乙双方约定,出现下列情况下之一,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和乙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的3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已收取的定金及房款,乙方在收到定金及房款后则应将甲方所提供的全部证件及资料退还。
1、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2、如房屋购买人须申请购房贷款,银行不予批贷的;
第十一条 其它
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
3、本协议履行期间,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协议附件及其它书面文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
营业地址:
经办人:
电话:
年 月 日
委托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 地址:电 话 : 受托人:
姓名:身份证号码 :地址:电 话 :
委托人购买的位于许昌市学院路与南海街交
会处奥体花城小区 号楼东起1单元层 户的住房。因个人原因,现不能亲自到奥体花城办理房屋交接事宜,故委托人自愿立此委托书:
委托事项:全权委托为代理人,代为办理上述房
屋收房验房、领取房屋钥匙,缴费、签署相关交房文件及领取交房资料和所发物品等所有交房手续及相关事项。受托人所代办事项委托人均予以承认,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代理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20xx年月日
委托人:姓名:XXX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受托人:姓名:XXX性别:女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我拥有位于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的房产一套, 因房产拆迁需登记,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回家办理房屋拆迁的相关手续,特委托 XXX 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下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系夫妻关系,受托人可以我的名义办理如下事项:
一、全权办理上述房产房屋拆迁有关登记以及签字手续,代为签署上述房产拆迁合同,受托人有权自主选择补偿房产或补偿拆迁款。
二、如若补偿拆迁款,受托人可全权收取房屋拆迁补偿款。
三、如若补偿房产,受托人可全权于相关部门办理上述房产的登记手续。
四、此房屋的房产证以及本人的相关证件复印件等证件,已全部交给受托人受托人可持有所有证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
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件及办理的相关手续,我均予承认。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委托人: 身份证编号:
受托人: 身份证编号:
委托人就 房屋,特委托马俊丽办理售房的以下手续:
一、代为出售上述房屋,查询档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的公证手续;
二、代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交纳相关费用;
三、代为办理上述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过程中税、费的申报,提供一切相关的`资料,申请税费减免及缴纳税费等一切有关手续;
四、代为办理与该房屋相关地证的领取、过户手续;
五、委托期限至办妥为止。
受托人在执行和处理上述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在权限范围内,依法签署的有关文件、合同,委托方均予以认可和接受,委托人确认上述委托的效力,并当然地承担此委托引起的法律责任。受托人自愿接受委托。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______________(男)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女)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决定将名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京房权证_______字第_______号、位于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号房地产(下称“房屋”)的解除抵押登记及出租,现委托人_______因故不能亲自办理房屋的上述事项,特委托_______代为办理该房屋的以下事宜:
1、代为办理银行提前还款的受理、递件、签字等相关手续;
2、代为办理房屋解除抵押登记的受理、递件、签字等相关手续;
3、代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4、代为办理房屋出租过程中的交接手续;
5、代为办理与上述问题有关的其他事项。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至委托事项办理完毕止。
受托人有权转委托。
以上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所签署的文件及对应的行为,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委托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委托人: 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及号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
证件名称及号码:
联系电话:
兹委托受托人代理坐落地址为的房屋租赁事宜。代理权限包括以下第 项:
1、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以受托人的名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收取房屋租金;
3、领取出租屋编码卡;
4、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5、领取房屋租赁凭证;
6、办理房屋租赁合同注销或变更手续;
7、代缴私房税;
8、处理房屋租赁纠纷。
9、委托人确认承租方支付以上房屋租金和押金款项若需通过转帐等方式支付时,须支付至委托人指定的以下帐户:
户 名:开户银行: 帐 号:
委托人确认: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代理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文件均代表委托人的意愿,提供的证件、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委托人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 内有效。
委托人(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地:
甲方(委托人) 身份证: 住 所 地:
乙方(代理人) 营业执照号: 住 所 地: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出租其位于涿州市范阳西路74号之“金街花园广场”的酒店公寓(以下简称“房屋”)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出租房屋,并以乙方的名义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二、 甲方委托乙方出租的房屋位于涿州市范阳西路74号,楼层 ,房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三、 委托代理期限:
房屋出租的委托代理期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 房屋出租的条件:
4.1租赁的用途:房屋用于承租人经营统一规划的合法居住、办公。
4.2房屋使用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或承租人负担,与甲方无关。
4.3租金:不管乙方招租具体情况,乙方均须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每月固定支付租金,租金为¥元/月,(即人民币大写: 元/月)。
五、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5.1在合同期内,甲方将房屋进行抵押或转让时,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详见第七条)
5.2甲方允许乙方在租赁期内视使用需要统一对房屋进行重新规划布局和装修。
六、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6.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 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
6.2乙方负责办理工商、税务、消防、水电、排污等事宜,并承担所有费用。
6.3在合同到期后甲方将房屋出售给其他人时,应按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履行并及时真实完整地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应向甲方书面回复乙方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七、 房屋产权的转让
7.1甲方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必须将受让方继续履行本合同作为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前置条件,在签署转让合同或有关法律文件时必须对此加以声明。
7.2租赁期内在该房屋所有权发生转让时,甲方应将与他人签订的转让合同文本及附件在签订后二日内报乙方备案。
八、 租金的支付:
8.1在甲方配合下由乙方统一为甲方在银行开设领取租金的专用帐户,并由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该帐户划付租金。
8.2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的时间:自 年 月 日起,按季支付,乙方每季末10日内向甲方支付当季的租金。
九、 乙方的佣金:
9.1实际租金与乙方支付甲方租金之间的差额为乙方的应得佣金。
十、 违约责任:
10.1甲方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阻碍或未尽相关的配合义务使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能正常出租房屋的,甲方的租金从恢复正常出租的开始日计算,且甲方每延误一日应按该房屋的保底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2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保底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乙方月租金的1‰向乙方收取逾期付款违约金。
10.3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或本合同中任何一项委托事项,否则违约方须支付合同约定金额的20%的违约金给守约方。
十一、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 合同的成立及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成立并在甲方同 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时即告生效。
十三、 有限公司自愿为乙方提供保证担保 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十四、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人: 受托人(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人:__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和受托人_______是_______关系,委托人个人购买由_______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_______区_______路南侧的“国华·时尚公寓”_______幢_______单元_______层_______号房屋一套,因故不能亲临办理购买该套房屋的相关手续,现委托_______为我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如下事项:
一、签定定房协议书店
二、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
三、签定银行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包括公积金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四、签署银行借款凭证并办理银行开户手续
五、办理期房抵押登记
六、办理预告登记
七、办理产权证登记
八、办理他项权证登记
九、办理土地证登记
十、领取物业单位钥匙
十一、签定物业服务合同
十二、办理单身证明受托人办理上述事宜时有权签署相关文件我均认可,因委托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我承担。
委托期限为上述事项办理完毕止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