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委托书

刘莉莉

  行政处罚委托书1

  为了便于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查处,及时有效地制止林业违法活动,维护林业行政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森林防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特委托如下:

  一、受委托组织:

  xx镇人民政府

  二、委托范围及权限:

  1、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尚未构成刑事案件的;

  2、擅自采集林木或其他森林植物的根、茎、叶、花、果、皮、液,以及进行其它活动,致使林木或森林植物受到毁坏的;

  3、违反林地的保护有关规定,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矿、取土以及其他破坏林地资源的;违法占用、征用林地,造成林地及其附着物损失的;

  4、违反森林防火规定,在林内或林缘吸烟、燃烧纸烛、烧灰积肥、烧火取暖、野餐用火、鸣放鞭炮以及未经批准进行实弹演习等造成火灾隐患或森林火灾;破坏森林防火设施和防火标志的;

  5、运输木材(含木、竹制半成品和成批木、竹制品)和规定林产品,无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制发的运输证或无森林植物检疫机构签发的检疫证的`;或所运木材或规定林产品的树种、材种、品名、数量、规格和运输起止地点与运输证件不符的;

  6、违反森林植物检疫规定,未经批准引进、调运属于国家、市规定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而未经检疫的,或从疫区调运未经产地检疫和运达地复检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

  7、违反木材经营和加工管理规定,无许可证经营、加工木材的;超越许可证规定范围经营、加工木材的;未经批准,擅自收购木材的。

  三、委托期限:

  从本委托书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接受委托单位必须按照本委托的权限和范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有关程序规定,作出林业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委托单位审查,盖委托单位印章。

  委托行政机关:

  20xx年xx月xx日

  行政处罚委托书2

东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现授权委托xxx全权代表本单位前往你局接受有关报检号xx 涉嫌违法案件(下称本案)的调查和处理,其代理权限包括:

  1、接受本案的调查;

  2、就本案调查发表陈述和申辩;

  3、依法参加本案的听证;

  4、接受你局的有关通知、告知及批评教育等;

  5、签收《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行政处罚法律文书;

  6、代表本单位就本案相关事宜作出承诺、放弃等表示,或提出要求。

  单位名称: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