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用民事授权委托书

李盛

个人用民事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性别: 年龄:

  现住址:  (公民个人用)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

  工作单位:

  委托人与 纠纷一案 ,依

  法委托受委托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代理权限为:

  1、一般代理;

  2、全权代理(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参与调解、

  提起上诉、代领法律文书等)

  代理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止。

  委托人:  年 月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 姓名: 受委托人:姓名:工作单位:

  职务:

  姓名:工作单位:

  职务: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与  因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

  特此委托

  委托人:

  年 月  日

  附:

  代理人:  住址:

  电话:

  代理人:  住址:

  电话:

  注:1、授权委托书须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并说明委托事项和权限方有效。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

  2、诉讼代理权限发生变更或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3、此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委托人存查,一份由委托人交由受委托人递交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