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爱情诗创作的演替脉络
徐志摩是一位重要的诗人,他的爱情诗以一种祈祷的方式在充满神奇、和谐的自然界里构筑美好与安宁。
本文通过独特的视角重新审视徐志摩短暂的一生中有关爱情诗创作的演替脉络问题,利用众所周知的琐碎史料去逼近历史真实,使前辈学人研究成果的点贯穿成一条线,采用历史与逻辑推理相结合的方法,发掘徐志摩爱情诗创作的过程,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意义。
一、灵魂在皈依自然中个体意识的凸现
徐志摩开始创作诗歌是因为“整十年前我吹着一阵奇异的风,也许照着什么奇异的月色,从此起我的思想就倾向于分行的抒写”。他曾满怀深情地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
诗人是自然之子,他对自然有着与生俱来的虔诚与顶礼膜拜,并且以一种祈祷的方式在充满神奇、和谐的自然界里,以单纯的心灵与诗性的气质构筑美好与安宁。徐志摩认为自然是自由的天堂,洋溢着温情与圣洁,只有“你单身奔赴大自然的怀抱时,像一个裸体的小孩扑入他母亲的怀抱时,你才知道灵魂的愉快是怎样的,单是活着的快乐是怎样的,单就呼吸单就走道单就张眼看耸耳听的幸福是怎样的”。这里自然中或幽远的淡香或滋润的水汽洗涤着你的灵魂,让你充分显示出人性的浑朴天真的一面。所以,徐志摩认为“自然是最伟大的一部书”,他对世界的认识正是从自然中得来的。他说“我生平最纯粹可贵的教育是得之于自然界、田野、森林、山谷……雷声是我的老师”。在徐志摩的心灵深处,自然代表着圣明、灵秀、安详,它超越了尘世的暗淡与喧嚷,嘲弄着那繁殖恐惧与紧张的一切。在散发着腐臭味的雾霭下,徐志摩选择了以自然作为灵魂的栖息地。自然万物的生机与活力触发了他对阳光与空气的怀念,让他得以能够“诗意的栖居大地”,并以诗的形式建构属于他们自己的自然界。
皈依自然是人类获得力量与完满的源泉之一,而徐志摩浪漫的情感却萌生和催发了“灵魂的补剂”⑤,其诗作《康桥再会吧》《再别康桥》以及散文《我所知道的康桥》等都是诗人“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它起源于在平静中回忆起来的情感”。诗人的诗魂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康河河畔。“康桥的灵性全在一条河上;康河,我敢说是全世界最秀丽的一条水。……大自然的优美、宁静,调谐在这星光与波光的默契中不期然地淹入了你的性灵。”它给你的美感简直是神灵性的一种。
徐志摩对自然怀有一种难以言传的情感,认为人的灵魂与大自然在共生中走向永恒。在《再别康桥》中,几乎全部是自然景物的歌吟:云彩、金柳、夕阳、波光、轻荇……诗人的笔下,大自然中的意象是富有生命情感的,在诗中被诗人性灵化、人格化了。他说:“人是自然的产儿,就比枝头的花与鸟儿是自然的产儿。”“从大自然,我们取得我们的生命;从大自然,我们应取得我们继续的滋养。”在这样一个物我相融,自然与人和谐的优美境界里,抒发诗人对康河深情的眷恋,对一种自然美、性灵美的纯美理想的执意向往,领悟自然的真实生命,赋予自然以灵性。
徐志摩生活在中国社会从封闭走向开放的现代思想苏醒的时代,人的个性意识终于挣脱了封建思想桎梏而获得解放。此时,英国湖畔派诗人对于自然风物的清远超脱,以及拜伦式的斗争激情的宣泄,自然触动徐志摩的诗心,成为他的浪漫诗情的母体。“尽管徐志摩在身体上、思想上、感情上,好动不好静,海内外奔波‘云游’,但是一落到英国即英国的19世纪浪漫派诗境,他的思想感情发而为诗,就从没有能超出这个笼子。”“他的诗思、诗艺几乎没有超出过19世纪英国浪漫派一步。”徐志摩灵气鲜活的自然天性在剑桥特定的文化氛围浸染下,淳化为崇尚自由,追求美感,渴求艺术的浪漫气质。在其升华过程中,浪漫主义的华彩诗篇和魅人情调唤起了徐志摩无羁无限的情感。
二、在个体意识的凸现中放牧性灵
徐志摩的灵魂在皈依自然中凸现个体意识,抒写性灵。他的一生,最大的也是最彻底的理想便是对这种“性灵的追求和实现”。他说:“我要的是筋骨里迸出来的,血液中激出来的,性灵中跳出来的,生命里震荡出来的真纯的思想。”⑩“我想在霜浓月淡的冬夜,独自写几行从性灵深处来的诗。”“理想的艺术,新的艺术,在精神上应该是人道主义的,充满博爱的性灵的。”徐志摩的思想气质、文化教养、艺术追求等则是其性灵的渊薮,他始终把民主主义、个人主义理想当做思想的皈依,把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原因归乎人的性灵,认为社会黑暗和罪恶的根源非在政治、经济与社会制度,而在人的灵魂的不洁。徐志摩经常满怀深情地把康桥称作他的灵魂再生之地,他在那里不仅迅速成为一个具有西方民主主义、个性主义思想的知识分子,而且英国19世纪浪漫主义诗人雪莱、拜伦的作品,极大地激发了他身上潜藏的艺术灵性,使他成了一个独抒性灵,执著追求“爱、自由、美”三大理想的诗人。
独尊个性,耽于性灵,这是徐志摩的一种人生自觉。而这种人生自觉也促成了他的艺术自觉。与个性解放和性灵自由的人生理想相观照,徐志摩在艺术上极力主张张扬一己之个性,独抒自我之性灵。
他是大自然的崇拜者,“大自然是最伟大的一部分”,它能给你以“灵性的迷醉”。诗人把对“大自然的精神”的具体体味描绘成一幅幅美丽的画面。透过那静谧而热烈的画面,仍然可以看出一颗争取个性解放的积极向上的心灵,同时也表现出徐志摩的童心意识。童心意味着人性的回归和向自然的返璞归真。徐志摩是一个自然崇拜者,在他的感官和知觉里,自然界的万事万物被赋予了人的感情。徐志摩主张感情至上,自诩“是一个信仰感情的人,也许我自己天生就是一个感情性的人”。他总是让个人感情“无关阑的泛滥”,无拘无束地尽情抒发他的真性情。他说:“我的性情真有些像是山洪暴发,不分方向的乱冲。……心头有什么郁积,就付托腕底胡乱给爬梳了去。救命似的迫切,那还顾得了什么美丑!”诗人似乎来不及思索,吐出一颗纯真神往的心来:“哎,我气都喘不过来了,别亲我了;我受不住这烈火似的话,这阵子我的灵魂就像大砖上的熟铁,在爱的槌子下,砸,砸,砸,火化四散飞洒……我晕了,抱住我……”诗人来不及精雕细琢,完全释放一种“最初一念之本心”。诗行里涌动一股无忌童言的率真性情。童心和诗心有着许多相同或相通之处,所以诗人和艺术家才都渴望能永远保持一颗纯真的童心。康・巴乌托夫斯基说:“对生活,对我们周围的一切的诗意的理解,是童年时代给我们的最伟大的馈赠。如果一个人在悠长而严肃的岁月中,没有失去这个馈赠,那就是诗人和作家。”可见作为一个诗人必须回归童年,以特有的童心,以一种纯真而好奇的`眼光来观察世界、表现人生。纵观徐志摩的诗篇,虽然没有极力标榜对于童心的眷顾和追求,但诗句中每一处性灵的闪现都有一颗纯洁无瑕的童心在烛照。徐志摩是一个飞翔的诗人,是一个带着童心飞翔的诗人。他带给我们的不仅是一种感觉上的飞扬,更是一种心灵的舒展放飞。诗人怀着一颗天真烂漫的童心,追寻着人与社会自然的理想和谐的关系,追寻着爱、自由、美的“单纯的信仰”,从而使其诗作达到了真的完美。
三、沉浮于自由、爱与美的炼狱
徐志摩对爱、美与自由的追求则主要体现在自我的小圈子里对人生的思索和在情感世界中的挣扎。对爱、自由、美的追求之于诗人如炼狱一样涤荡了他的生命,并铸造了他的艺术风格。徐志摩用短暂的一生实现了一个诗人生活的梦想,留给世间的是一片至情。胡适在《追忆志摩》中说徐志摩有一种理想主义。他的理想主义是一个民主个人主义的理想。其主要构成是爱、自由和美。他梦想这三个理想条件能够会合在一个人生里。对此,梁启超做了更具体的解释:“所谓爱,那是无边广大的……至于自由,最崇高的莫过于内心的选择自由,最普遍的是免于束缚的生活上的自由,讲到美,一只匀称的希腊古瓶是美,蒙娜丽莎的微笑也是美……‘爱、自由、美’所包含的内容太多,内涵太富,意义太复杂,所以也可以说是太隐晦,太含糊,令人捉摸不定。志摩的信仰据我看,不是‘爱、美、自由’三个理想,而是‘爱、美、自由’三个条件混合在一起的一个理想,而这个理想实际上即等于他与他所爱的自由结合……”对于徐志摩的离婚又结婚,梁启超写信批评他,说他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他无动于衷。他实际上是想把自己当做一个勇于排开世俗偏见,自由恋爱的榜样。徐志摩的情感纠缠,实际上是诗人在将爱、自由、美的理想在现实世界付诸实施的一种尝试,是自由、美与爱的三者统一的理想,从诗篇到现实的延伸,是诗人所追求的诗化生活,也是诗人的率真个性的表现。
徐志摩最关心的是爱情问题,他把爱情的成功当成是生命中最为重要的事情。“徐志摩的诗更多的是抒写爱情体验的作品。”的确,爱情才是徐志摩实现爱、美、自由之理想的实验场。这实验场也成了徐志摩浮沉挣扎的炼狱,他的人生和艺术都在这里经历了洗礼。他忽而为新生的爱而欢歌,忽而又为爱而迷惘;一会儿在幸福的巅峰,一会儿又跌进痛苦的深渊。“我不知道风/是在哪一个方向吹/我是在梦中,/在梦的轻波里依洄。”凄楚之态、迷茫之情留露于笔端。徐志摩的诗中还充满了飘浮不定的意象,光的各种色调、水波的震颤、无形迹的烟和风,还有扑朔迷离的梦境常常出现在他的诗中。“我送你一个雷峰塔影,/满天稠密的黑云与白云;/我送你一个雷峰塔顶,明月泻影在眠熟的波心。”塔影与月影交织,波鳞摇曳、月光泛彩,这简直就是一幅西湖夜景的印象派绘画。似乎光与影是徐志摩最推崇的美的载体,他的许多诗中都津津乐道光与影造成的美感效果。徐志摩的代表作《再别康桥》中,更是把光影的妙处展现得淋漓尽致,“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柔波”和“艳影”共同构成了一个似幻似真的美妙梦境。
徐志摩的诗歌永远给人们以美的享受和对自由的向往。圆熟的外形,配着淡到几乎没有的内容,而且这淡极了的内容也不外乎感伤的情绪――轻烟似的微哀,神秘的象征的依恋,感喟追求;而徐志摩是中国文坛上杰出的代表者,徐志摩以后的继起者未能并驾齐驱的。而令人遗憾的是,诗人还没有来得及给世人展现他思想成熟后的作品,就在那“想飞”的梦中,化成了一片白云,悠悠地飘过了天空,然而,那投影却永远地泻入了诗的河川,美的幽谷。
四、单纯信仰以及对爱情的追求
徐志摩曾说他的心境是“一个曾经有单纯信仰的流入怀疑的颓废”。这句话是他最好的自述。他的人生真是一种“单纯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词: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他梦想这三个理想的条件能够会合在一个人生里,这是他的“单纯信仰”。他的一生的历史,只是他追求这个单纯信仰的实现的历史。
社会上对他的行为,往往有不谅解的地方,都只因为社会上批评他的人不曾懂得徐志摩的“单纯信仰”的人生观。他的离婚和他的第二次结婚,是他一生最受社会严厉批评的两件事。这两件事最可以代表徐志摩的单纯理想的追求。他万分诚恳地相信那两件事都是他实现那种“美与爱与自由”的人生的正当步骤。
关于徐志摩决心离婚时的心理,是“自由之偿自由”,他认为这是“彼此重见生命之曙光,不世之荣业”。他说:“故转夜为日,转地狱为天堂,直指顾间事矣……真生命必自奋斗自求得来,真幸福亦必自奋斗自求得来,真恋爱亦必自奋斗自求得来!彼此前途无限……彼此有改良社会之心,彼此有造福人类之心,其先自作榜样,勇决智断,彼此尊重人格,自由离婚,止绝苦痛,始兆幸福,皆在此矣。”这里完全是青年的徐志摩的单纯的理想主义,他觉得那没有爱又没有自由的家庭是可以摧毁他们的人格的。所以,他下了决心,要把“自由偿还自由”,要从自由求得他们的真生命,真幸福,真恋爱。
后来他回国了,婚是离了,而家庭和社会都不能谅解他。最奇怪的是他和他已离婚的夫人通信更勤,感情更好。社会上的人更不明白了。
对于这种状况,梁启超先生认为徐志摩“万不容以他人之苦痛,易自己之快乐”。他的此举,将来“快乐能得与否,殆茫如捕风,然先已予多数人以无量之苦痛”。恋爱神圣“为今之少年所乐道。……兹事盖可遇而不可求……况多情多感之人,其幻想起落鹘突,而得满足得宁帖也极难。所梦想之神圣境界恐终不可得,徒以烦恼终其身已耳。呜乎志摩!天下岂有圆满之宇宙?……当知吾侪以不求圆满为生活态度。斯可以领略生活之妙味矣。……若沉迷于不可必得之梦境,挫折数次,生意尽矣,郁邑佗傺以死,死为无名。死犹可也,最可畏者,不死不生而堕落至不复能自拔。呜呼志摩。可无惧耶!可无惧耶!”
徐志摩的行为是追求一种“梦想的神圣境界”,他“甘冒世之不韪,竭全力以斗者,非特求免凶惨之苦痛,实求良心之安顿,求人格之确立,求灵魂之救度耳。人谁不求庸德?人谁不安现成?人谁不畏艰险?然且有突围而出者,夫岂得已而然哉?”
徐志摩也承认恋爱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但他不能不去追求。他说:“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他又相信他的理想是可以创造培养出来的。“我尝奋我灵魂之精髓,以凝成一理想之明珠,涵之以热满之心血,朗照深奥之灵府。而庸俗忌之嫉之,辄欲麻木其灵魂,捣碎其理想,杀灭其希望,污毁其纯洁!我之不流入堕落,流入庸儒,流入卑污,其几亦微矣!”
这些都表现那个单纯的理想主义者徐志摩。他深信理想的人生必须有爱,必须有自由,必须有美;他深信这种三位一体的人生是可以追求的,至少是可以用纯洁的心血培养出来的――我们若从这个观点来观察志摩的一生,他这十年中的一切行为就全可以了解了。认清了他的单纯信仰的人生观,方才认得清志摩的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