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居民阶梯电价按照居民每月用电量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
(一)执行范围及时间:湖北省电力公司直供直管供电区域内实行“一户一表”直抄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居民阶梯电价自2012年7月1日起的用电量开始,按供电企业抄表周期执行。
(二)分档电量:第一档为0—180千瓦时/户·月,第二档为181—400千瓦时/户·月,第三档为超过400千瓦时/户·月以上的电量。
(三)分档电价:第一档保持现行电价标准不变,第二档每千瓦时提价0.05元,第三档每千瓦时提价0.30元。
(四)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等),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价水平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湖北省的居民用电平均提价水平2.2分/千瓦时调整。
(五)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设置10千瓦时免费用电量。
荆州市地处湖北中南部,位于江汉平原腹地,东连武汉,西接三峡,南跨长江,北临汉水。荆州历史悠久,系楚文化的发祥地、三国古战场和湘鄂西革命根据地中心。荆州古城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全国24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境内有国家级森林公园洈水风景区和全国四大淡水湖泊之一的洪湖,素有文化之邦、鱼米之乡和旅游胜地的美誉,是国家轻纺工业基地、粮棉油主产区和淡水鱼养殖基地。 荆州供电公司供电区域包括荆州市9个县市区(沙市区、荆州区、开发区、江陵县、松滋市、公安县、石首市、监利县、洪湖市)和省辖天门市、仙桃市、潜江市。 荆州电网输变电设施规模在湖北省位居前列。截止2010年底,供区有500千伏变电站2座(江陵换流站、兴隆变电站);公司辖有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 222座、变电总容量832万千伏安,35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367条、总长5601千米。 荆州供电公司是湖北省电力公司直属的大型一类供电企业,直抄供电客户288万户。2010年供区全社会用电量125.4亿千瓦时,省直售电量103.13 亿千瓦时,最大负荷228.3万千瓦。截止2010年底,公司在职全民员工5051人、集体员工651人、农电工5343人。
公司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共青路1号
公司电话:
邮编:434007
城乡“一户一表”居民用电
第一档:年用电2160千瓦时以内,不满1千伏为0.5580元/度。
第二档:年用电2161至4800千瓦时,不满1千伏为0.6080元/度。
第三档:年用电4800千瓦时以上,不满1千伏为0.8580元/度。
居民合表用电:不满1千伏为0.5800元/度、1-10千伏为0.5700元/度、20-35千伏以下为0.5700元/度、35-110千伏以下为0.5700元/度。
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单一制:不满1千伏为0.6907元/度、1-10千伏为0.6707元/度、20-35千伏以下为0.6657元/度、35-110千伏以下为0.6507元/度。
两部制:不满1千伏为0元/度、1-10千伏为0.6117元/度、20-35千伏以下为0.6069元/度、35-110千伏以下为0.5919元/度、110千伏为0.5738元/度、220千伏及以上为0.5548元/度。
农业生产用电
农业用电:不满1千伏为0.5587元/度、1-10千伏为0.5387元/度、20-35千伏以下为0.5337元/度、35-110千伏以下为0.5187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