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地用地协议书
甲方:牟建华(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长宁县桃坪乡 村 社,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相互支持 、相互帮助、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将属于自己的位于长宁县桃坪乡村 社、小地名处的自留山内土地出让给甲方用于安葬坟墓的林地(即:墓地长: 米,宽: 米。面积: (平方米)给甲方,并且保证今后甲方对该地的永久使用权,且保障甲方安葬时用土及人员进出墓地通行。今后甲方任何时候前往墓地(包括修造墓地、扫墓等活动),乙方无权干涉。
二、甲方拥有乙方位于长宁县桃坪乡村 社、小地名处的自留山内的乙方拥有所有权的林地(面积: 平方米)的'坟墓安葬使用权,用于安葬自己的过世老人。
三、甲方取得使用权后,可以为其老人营造坟墓,乙方或他人不得干涉和阻扰。
四、墓地出让金:大写: (小写: 元)。
五、墓地出让金的交付约定:
本协议签订之日交付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即:大写:
(小写: 元);老人下葬坟墓修成后交付其余的百分之七十,即:大写:(小写:元)。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者,违约方赔偿另一方墓地出让金的十倍即元。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中证人各执一份。
特此协议
甲方: (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联系电话:13219835688、15881353257 联系电话:
中证方: (签字)
联系电话:
签字时间:20xx年8月日签字日期:20xx年8月日
甲方:xxxx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方将西都大厦工程发包给乙方承建,特订立如下安全管理协议书: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西都大厦及比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3、甲方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4、甲方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和具体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围内的甲方相关安全责任条款,按标准拨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及奖励费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项目经理是乙方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西都大厦工程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乙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承担总承包责任。
2、乙方应当建立健全的西都大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西都大厦施工全过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3、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人员,明确职责,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4、乙方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5、乙方安全施工措施、安全作业环境条件等专项安全约定,由双方另订专项协议或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报审执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甲方:
乙方:
为了做好5#楼1701室外墙涂料修补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此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在乙方进入作业现场前,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告知,为乙方提供《安全操作规程》,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告知乙方人员安全方面的奖惩制度。
2、甲方在乙方进行施工时,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对于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甲方将依据公司相关的奖惩制度进行处罚和奖励。
3、作业过程中出现人员伤害情况,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防止事故的扩大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但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职责“
1、本次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告知,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2、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作业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对公司造成损失,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在作业过程中,禁止酗酒,疲劳作业,违规作业,甲方将不定时进行抽查,在抽查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行为,甲方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5、根据“一岗双责”的规定: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也是安全负责人,负责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对乙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6、在作业开始前,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防护措施教育,并有文字存根以备检查,不得安排未经教育的员工进入现场。
7、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8、乙方所使用的工具应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并承担安全责任。发现安全吊绳、安全吊板、安全带如有损坏必须更换,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三、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履行各自职责,搞好文明作业。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结束,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甲方:
乙方:
责任人: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安全、顺利完成施工任务,明确双方安全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将甲方联合厂房与成品场方之间的基坑开挖业务承包给乙方、并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专项施工方案、事故应急预案、施工人员名单、购买保险凭证及操作证件、进度计划等相关资料。
2、进行施工的人员、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乙方不得安排不具备施工条件的作业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3、进行施工时,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基坑开挖的基本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熟练操作程序。
4、所有的施工操作人员,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等劳保用品。
5、操作人员每天上岗前,首先必须检查机械的各个部件是否正常,机械各项性能是否满足要求,经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操作,确保施工安全。
6、操作人员上岗时,不得嬉闹、打耍、不得酒后上岗、不得在施工现场吸烟。应相互配合,不得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乙方操作人员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在施工前,应由甲方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完善签字手续;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含事故),应立即向甲方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8、乙方操作人员应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得私自做出职权之外的决定;如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安排,甲方优选要求乙方退场。
9、乙方应确保每天施工完毕后,应对基坑开挖现场(特别是临边)采取警戒或其他有效防护。
10、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字):
年 月 日
因昆明市轨道交通3号线西标段工程施工,本协作队的所有员工必须遵守中国中铁昆明轨道交通3号线西标段六分部的各种规章制度,具体承诺如下:
一、 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做到各岗位、各部位安全防火责任明确,落实到人。
二、 建立健全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消防安全制度,经常性地对施工人员进行治安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经常进行内部自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三、 施工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后的三日内,必须向六分部提供相关资料和施工人员登记表,并随附身份证复印件及两张一寸免冠照;
四、 施工人员应遵守各项管理规定,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和私拿、损坏公物;不得扰乱公共秩序,影响他人工作、正常生活;
五、 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六、 根据需要配置合理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做到放置醒目,完好有效,人人会使用;
七、 施工过程中,如果需要动用明火,必须提前到六分部进行申报;同事做到不乱拉乱接电线,不适用违章电器,不违规操作,不擅自使用明火,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八、 施工现场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破坏原有的消防设施,严格管理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清理建筑垃圾。
单 位:
责任人:
年 月 日
此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施工单位持有,一份协作队伍负责人持有,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此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