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协议合同模板汇总十篇

黄飞

安全协议合同 篇1

  发包人:

  分包人: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依照《中华能人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分包施工安全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明确双方在施工期内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发包人一般权利和义务

  1.1、发包人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制定安全保证计划。发包人对分包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如实告知分包人在项目劳务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职业健康的根源及防治措施。

  1.2、发包人对分包人的作业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监督检查,对查处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1.3、对不服从发包人安全管理,或分包人有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行为时,发包人有权责令停工整改,并进行处罚。对因分包人原因造成重伤或死亡事故的,双方可以终止合同,分包人在事故处理完毕后3日内退出施工现场。

  2、劳务分包人一般权利和义务

  2.1分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安全管理。定期参加安全检查和安全例会,及时了解施工安全情况和安全要求。

  2.2、分包人有权对发包人制定的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以确保安全生产。

  2.3、分包人主要负责人是分包工程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分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安全基础设备设施采取保护和防护措施,并对安全基础设施和防护措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检查检验,按规定做好安全设施器材的定期试验检验工作。

  2.4、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制定或严格执行发包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2.5、分包人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认真开展隐患整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遵守发包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主动向发包人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安全工作情况。

  2.6、分包人应认真配合地方政府、发包人及发包人组织的职业健康和安全检查。因达不到规范标准要求所引起的各种罚款由分包人承担。

  2.7、施工期间,除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地方行政管理部门等检查工作进入工地外,其他外部人员不得进入工地。

  3、劳务分包人在签订劳务分包协议书的同时应提交本单位安全施工资料

  1、分包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复印件。

  2、分包人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安全操作证(正本)复印件。

  3、分包人施工人员班组划分及安全员花名册。

  4、事故处理

  4.1、分包人对劳务分包作业现场的伤亡事故应及时上报发包人安全管理部门,发包人协助分包人进行事故救援,维持好现场,分包人配合发包人、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理,事故处理费用及善后工作由分包人负责。

  4.2、分包人在作业中发生轻伤、重伤事故时,分包人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分包人承担相关费用。

  5、安全风险抵押金

  5.1、发包人按有关规定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本工程约定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为分包价款的3%。

  5.2、发包人在工程期满后30日内,在扣除分包人应承担的安全费用后将剩余的安全风险抵押金返还分包人。

  6、协议变更和解除:

  双方签字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因人力不可抗拒或无法防止的外因,使双方无法履行协议时,双方可协商终止协议。

  7、分包协议书期满,该协议自行终止。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安全协议合同 篇2

  为了保证物料提升机在施工生产中正常运转,切实提高机械完好率和利用率,杜绝机械安全事故,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充分保障机械设备在安全状态下运行,同时使设备的出租方(简称甲方),承租方(简称乙方)和使用方(承租丙方)各负其责,特制定如下安全协议:

  一、出租方(甲方)职责:

  1、出租方必须根据承租方提出的安装部位及工程概况编制物料提升机施工方案,并提出升降机所需的全部资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

  ②、设备租赁资质,

  ③、产品合格证(注:新出厂机械必须出具厂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产品出厂合格证),

  ④、设备检测报告,

  ⑤、验收所需的表格。

  2、提供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安全使用标准,达到机械性能的规范要求,出租方负责升降机运输、安装、拆除、接高、附着、维修、保养及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在安装、拆除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拆装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派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和监督。特殊情况需要承租方人员配合时,出租方必须承担出租方人员在配合安装拆卸过程中出现的任何意外事故和损失。

  3、提升机安装完毕出租方必须先进行自检,合格后报承租方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表,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签字盖章,交给出租方。

  4、为保证提升机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出租方必须每月定期来工地访问检查、维修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与承租方沟通解决,并做好日常机械配件供应及置换,提供每月一次对设备的检查记录给乙方存档。

  1、施工过程中如出现机械故障,出租方接到通知后,必须及时组织技术和修理人员到现场进行维修,不得借故进行拖延时间影响承租方正常使用。

  二、承租方(乙方)职责:

  1、根据出租方的技术交底及提升机的说明书要求,对提升机下的基础进行夯实处理,保证满足提升机对地基承载力的要求,并提供相应的资料。

  2、对安装完毕的提升机,在各楼层必须搭设合理的平台及防护门,楼层标记,各楼层防护,进料口的防护棚(长、宽、高分别不低于6m,3m,25m),要有连锁装置的安全门,有合理的进出料坡道。

  3、卷扬机要符合卷扬机的安全标准,卷扬机身必须设牢固地锚,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同时必须搭设防护棚及防护栏杆,设专人负责,有操作规程及负责人标牌。

  4、给外埠施工队提供合格的机械设备,负责设备附属设施的完善,对操作人员上岗前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检查记录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及填写日常检查记录,并定机、定人、定岗位责任及各种标牌的制作及安装。

  5、提升机的结构与墙体结构拉节要牢固、设置合理,负责提升机基础的接地电阻的制作,电阻值≤4Ω。

  2、缆风绳固定位置要合理,松紧度适当。架高10~15m设1组4根,每增高10m设1组,每组4根,钢丝绳直径不小于12.5mm,按规定设地锚。

  3、严禁领导违章指挥或强行要求卷扬机司机违章操作,负责司机在现场的安全教育。

  三、使用方(外埠队)职责:

  1、物料提升机在使用前,外埠队(使用方)必须选派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卷扬机操作证件,责任心强,对机械性能、构造了如指掌的操作人员。

  2、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械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司机带病、疲劳驾驶和酒后作业。所使用的机械必须设防雨、防砸棚,操作人员戴好安全帽。

  3、遇有大风及雷雨天气停止使用机械。严禁带故障作业,如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机械故障,应立即停机检查、及时报修,并通知项目部机械管理人员,禁止私自乱拆乱卸和机械带病运行。坚决禁止超负荷运载。

  4、机械运行前必须检查前后防护门是否关闭,插上安全销,严禁将机械交给非司机操作及操作人员擅自离机而去。

  5、操作人员要对机械全方位负责,勤检查、勤保养,对较大的故障及时上报项目部有关人员,有项目部通知厂家进行维修。

  6、下班前将吊笼降至地面,断电上锁,严禁违章指挥和野蛮操作,严禁中途私自换人,如违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使用方承担。

  四、事故处理:

  1、由于甲方责任造成机械设备事故或丙方作业人员伤亡的,甲方应参照国家现行规定给予丙方一次性经济补偿,并配合乙方、丙方处理一切善后事宜。

  2、由于丙方作业人员个人责任造成的伤、残、亡事故,由丙方参照国家现行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丙方作业人员个人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叁方各执一份,抄报乙、丙双方上级主管或业务部门一份,有效期自签字盖章之日起至设备拆除退场之日止。

  物料提升机出租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物料提升机承租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物料提升机使用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合同 篇3

  发包单位: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顾村镇宝安公路北侧2号地块项目经理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南通力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顾村镇宝安公路北侧2号地块项目经理部4台塔吊进行安装及拆除。乙方必须具备相应的塔吊安装拆卸资质。为明确双方安全职责,确保施工安全,双方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1、甲乙双方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生产方针政策,执行有关法规、条例和规定。

  2、乙方在安装,拆卸前应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交底,严格按塔吊安装规程进行安拆操作,严禁违章酒后操作。

  3、参加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特殊工种作业证件,严禁无证人员进行操作。

  4、甲方提供供电箱,塔吊配合安装等条件,同时进行相应配合工作。

  5、乙方在施工中应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并密切注意周边情况,如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6、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机械设备等其他事故,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亡的义务,对于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事故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7、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顾村镇 乙方:南通力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公章)

  宝安公路北侧2号地块项目经理部(公章)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 日期:

安全协议合同 篇4

  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设备出租、安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在乙方《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范围内对比华利国际城三期地块二一期工程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除)范围内,签订本协议书,以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共同遵守《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部标准JGJ59—99《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

  第二条 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施工安全负有监督、指导、检查的责任;

  2、甲方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甲方对乙方安排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交底双方签字手续;

  4、甲方为乙方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甲方按约定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完整齐全,并且符合安全要求;

  5、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停机整顿;对乙方的违章行为,甲方有进行经济处罚的权利;

  6、甲方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管理的作业人员责令其停止作业,情节严重的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换人;

  7、甲方有权要求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限期退场,并终止乙方《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或安装(拆除)作业。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统一安排,并根据甲方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和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规章制度,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同时配齐专职(兼职)安全员,并报甲方备案;

  2、乙方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且设备在使用年限内,设备附着须为原厂附着并有相关资料,如因设备及附着质量问题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必须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工作,必须做到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4、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地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禁止使用无证人员;

  5、乙方应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根据工作性质特点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指导并组织操作人员开展安全活动、安全检查和安全学习;

  6、乙方要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

  7、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应及时提出;

  8、乙方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9、对甲方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的指挥,乙方有权拒绝;

  10、乙方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时,不管事故的责任在何方,乙方都应全力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

  11、乙方对设备的安装、附着、接高、拆除作业的安全负全部责任。作业前要编制施工方案交甲方审核批准,要对设备操作全过程各环节的相关人员的安全职责进行详细规定并交底,作业队伍人员(司机、电工、电焊工、专职安全员、作业总负责总指挥)组成要求齐全并有详细名单。乙方作业后要进行作业内容自检质量验收,出具相关报告交甲方审核。

  12、乙方要对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负责。要在甲方的组织监督下对设备进行定期(一月一次)安全检查、维修保养,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日常检查保养,以保证设备安全正常运行使用。乙方的定期安全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日常安全检查保养维护修理记录、交接班记录要定期交甲方审核,并保存在甲方供检查,工程完工后交还乙方。

  13、在安装作业中,乙方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场进行现场监督;

  14、乙方在安装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

  15、在安拆过程中如果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相关的经济损失和安全责任及行政处罚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事故处理

  1、乙方必须执行“因公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乙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公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保护施工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好记录或拍照,不准破坏事故现场;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做好善后工作。

  2、乙方须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对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应由乙方在各自合同或业务范围内承担罚款及一切经济损失。

  4、因设备不良或违规操作设备安装拆除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应由乙方全权负责。

  5、发现生产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如需协调需以书面形式报送甲方,如未报送则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在各自合同或业务范围内承担。

  第四条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附件,与《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

  乙方房屋的基本情况:房屋位置: 建筑面积: ㎡

  为规范上述房屋的装饰装修行为,保证房屋的整体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全体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万达·江畔人家《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承诺装修房屋时,遵守国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本小区万达·江畔人家《业主手册》中装修有关管理规定。

  第二条 乙方装修房屋前,须填写《业户装修施工申报审批表》报甲方审核,办理施工许可证、装修人员施工卡后,方可施工。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应当首先安装大便器,严禁随地大小便。

  第三条 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非承重墙体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如改装地热供暖),乙方须自行到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改装地热必须除去地面抹灰层,以减轻楼体负荷。

  第四条 乙方装饰装修房屋时,禁止下列行为:

  1、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2、将无防水要求的房间改成有防水要求的房间。

  3、拆改或损坏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4、搭建建筑物或构筑物,改变住宅立面(如封闭阳台等)。

  5、侵占公共空间,损害公共部位,擅自拆改供水、供暖、供电、供气、有线、通讯、烟道、通风口、下水管等公共设施,取消进户总阀门。

  6、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和未按规定位置安装空调。

  7、擅自刨凿楼板,切断楼板中受力钢筋、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8、擅自在墙上开门窗等洞口或扩大墙上原有的门窗等洞口尺寸。

  9、封闭主下水管线检查口及卫生间棚面下水检查口。

  10、拆除自来水表防盗环。

  11、未经甲方许可私自攀登屋面,破坏屋面防水和安装设施、设备。

  12、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周围房屋使用和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如确需拆改自用供暖、供用燃气设施,乙方应自行到相关部门或单位办理审批手续,供用燃气设施改造必须由燃气管理单位指定的专业施工队伍施工,并将审批手续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第五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所聘请的承担装修义务的公司及相关人员遵守国家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本小区相关规定和本协议的相关条款,否则因违章装修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依据损坏程度直接追究乙方赔偿责任并有权向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追究赔偿金。

  第六条 乙方办理入伙手续时,同意委托甲方有偿清运装修垃圾,并向甲方缴纳装修垃圾清运费每户2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如果改做地热供暖,另缴纳2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装饰装修房屋所产生的装饰装修垃圾由乙方负责装袋后,自行清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统一进行有偿清运。

  第七条 装修人员施工卡,由乙方或装修公司负责人持装修施工人员的照片2张、身份证(外地人员持公安机关颁发的暂住证)及复印件1张到甲方服务中心登记办理,并交纳施工卡工本费(每卡3元),装修结束后必须交还甲方;如遗失所带来的后果由乙方负责。装修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施工卡,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其进入本小区。乙方必须向装修施工人员详细介绍本小区的有关管理规定。如装修施工人员违章作业造成损失,由乙方和装修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装修全过程应无条件接受当地公安机关和甲方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无身份证、无暂住证、无固定住址等“三无”人员不得在本小区内进行装修施工。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安全协议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安全工作,有效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确认乙方安全、消防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1、对本单位范围的安全、使用、防范(火灾、盗窃、用电、用水、人身等)事故发生负全面责任。负责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审批的各项手续及费用等事宜。严禁违规违法经营和犯罪活动。

  2、制定安全规章制度,负责监督贯彻执行,认真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经营活动同步进行。必须将安全责任到人。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整改。

  3、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禁止各类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使用、储存。对所辖人员开展安全教育,设专人管理并负全责;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含人身)以及引起的所有后果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经济赔偿。

  4、 其他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

  5、为保证楼道。走廊等公共场所的干净,整洁,要求乙方不能在上述公共场所张贴海报,宣传资料等。

  6、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责任期限与租房协议期限相同。

  甲方: 乙方:

  20xx年月 日

安全协议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一、前言

  1、施工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高空作业安全法规、标准和规范;

  2、认真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确保高空作业安全经费的合理投入;

  3、组织定期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作为;

  4、负责员工的入场高空作业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5、负责对施工现场使用的高空作业安全设备和临时高空作业安全组织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

  6、负责建立高空作业安全岗位责任制,对实际情况组织检查和考评;不使用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7、不使用伪劣防护设施和用品;

  8、发生高空作业安全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的调查;拟订高空作业安全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物件安全

  1、高空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可妨碍安全通道处。传递物件时不能抛掷。

  2、对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等,都应随时加以清扫干净。

  3、拆卸下来的物体、剩余材料和废料等都要及时清理和及时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4、各施工作业场所内,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要一律先行撤除,以防坠落伤人。

  三、设施安全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2、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3、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

  4、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四、高空作业

  1、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凡能在地面上预先作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作,尽量减少高处作业。

  2、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高处作业均须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队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3、在坝顶、陡坡、屋顶、悬崖、杆塔、吊桥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工作人员须使用安全带。峭壁、陡坡的场地或人行道上的冰雪、碎石、泥土须经常清理,靠外面一侧须设1米高的栏杆。在栏杆内侧设18厘米高的侧板或土埂,以防坠物伤人。

  4、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试验荷重为225公斤,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并做好试验记录。不合格的安全带应及时处理。

  5、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6、高处工作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7、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处,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

  8、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9、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10、冬季在低于零下十度进行露天高处工作,必要时应该在施工地区附近设有取暖的休息所,取暖设备应有专人管理,注意防火。

  11、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12、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屋顶)进行工作。为了防止误登,应在这种结构的必要地点挂上警告牌

  五、用电安全

  1、靠近电源线路作业前,联系相关单位拉闸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在工作区域设置绝缘挡壁,严禁在高压线下作业。

  2、所接触到的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接地安全措施。

  3、对于非电气人员不准其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如果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保证其绝缘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操作时应戴好绝缘手套。

  六、其它

  1、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空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立即处理解决。

  2、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擅自移动和拆除。

  3、有些确因施工需要而必须拆除或移位的,都要报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后才能动手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后即行复原。以上协议自签字当日生效,长期有效。若因施工单位违反本协议或本协议以外其他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人身伤害均与甲方无关,如果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因操作不当給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无条件赔偿、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协议合同 篇8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甲方委托乙方以汽车运输方式承运甲方托运货物,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及到达地:

  1.1、货物的起运地点:萧县经济开发区

  1.2、到达地点:广东省、福建省各市区

  1.3 甲方委托发货员( ),将货物发出交由乙方指定司机,发到指定客户处。

  第二条:甲方责任

  2.1、所托运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如有乙方有权拒绝托运。

  2.2、负责提供准确的提货资料及货物送达地点、电话、收货人和联系人等有关资料。

  2.3、准备好待运货物并落实装卸人力和工具,由乙方负责装卸作业的除外。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乙方接到甲方发货指令后,根据下单货量,乙方直接到甲方厂家仓库提货;乙方按要求合理准备车辆及确保车辆,在指定的提货时间到达甲方厂家仓库。严格按厂方的要求当天的发货计划当天提完货。否则所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及甲方客户给予甲方的任何处罚结果。

  3.2、乙方承运甲方的货物价格含税费、装车时,乙方必须仔细清点数量、型号与提货单是否相符,如出现货物短少、被盗、被抢、雨淋、破损、交通意外、交通违章等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3、当个别甲方客户要求加快到货速度的,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按要求配合落实。

  3.4、乙方将货物送达交付完毕,必须取回有收货人签字的有效回单在10天内交给甲方,如单据遗失,乙方负责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赔偿。

  第四条:费用及其结算方式

  4.1、经甲乙双方商议确定,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承运的货物所发生的运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广东省统一按 元/T,福建省统一按 元/T结算。

  4.2、乙方必须凭“甲方指定收货人”已签收的回单同甲方结算。

  4.3、甲方在确认相应期间内委托给乙方的全部运输任务均已完成后,乙方根据托运单清单及统一开出发票交由甲方,甲方以银行转账或以现金方式结算运费。

  第五条:其它违约责任

  5.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5.2、乙方自甲方处交接货物起,至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签收止,

  甲方把货物的风险转移给乙方,乙方对承运途中发生的货物短少,残损、污染和事故损失负责照市场价赔偿,并在30天内清偿。其中未付的运输费用可用于抵扣赔偿金。

  5.3乙方不得与甲方客户单独合作和承运同线路同品牌的货物,如果违约,甲方将取消乙方承运资格,并有权处置乙方未结运费和违约保证金。

  第六条:文本及时效

  6.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本合同有效期为 20xx年 1月1日至 20xx年 1月 2日。

  6.3、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七条:变更与终止

  7.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20xx.01.01 日期:20xx.01.01

安全协议合同 篇9

  为加强装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州市消防条例》和广州市消防局对施工管理得有关规定及要求,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制订施工公司防火安全责任如下:

  1.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检查监督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甲、乙双方共同接受政府公安防火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乙方应确定一名施工负责人为现场安全、防火工作负责人、全面负责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并将所有施工人员基本情况表交至保安部备案。

  2.乙方应在施工中制定消防应急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3.施工现场有明显防火宣传标志,乙方应对职工安全、防火知识教育,上班作业应佩戴出入证,防止治安、伤害事故的发生,并建立安全、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4.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等危险作业时应有防火要求和措施,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5.乙方应制定使用电器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安全措施。

  6.使用易燃易爆材料、明火作业,应严格按规定进行,并要对有关人员进行防火安全交底。

  7.从事电器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由施工队负责人到保卫办理用火手续,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动火前需清理附近易燃易爆物.

  8.禁止将施工现场建筑物做仓库使用或长期存放超量易燃可燃材料,施工需要的易燃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有安全可靠的防火措施.

  9.不准在施工建筑物或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10.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11.施工现场及库区、料场禁止使用碘钨灯作为强热光照明。

  12.不准在施工工地使用液化石油气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3.施工保温材料的存放的使用要有防火安全措施,禁止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14、施工现场,未经保卫科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批准使用的电热器具枯符合电气安装规范。

  15、施工材料、设备的存放、保管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16、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库分类单独存放保管,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照明等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规定。

  18、严禁在现场喝酒、、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和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20施工现场应有专职安全负责人,检查监督落实上述规定的执行情况。

  21、施工期间在施工工地如发生火灾和治安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22搞好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尤其对一些易燃易爆杂物及时清扫,清除火灾隐藏患。

  23、乙方要按消防要求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量的灭火器,灭火器须自行配备进行,并经保卫科检查是否合格。

安全协议合同 篇10

  甲方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乙方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一. 目的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施工协议。

  二. 施工项目:北汽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黄骅公司办公楼外墙涂料工程

  三. 施工地点:黄骅市开发区

  四. 施工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 协议内容:

  1、乙方进场施工,须经甲方领导同意,并指定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同时,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甲方需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条件和服务。

  2、乙方施工前,必须经甲方安全监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与甲方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安全协议书未签订工程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乙方获得甲方工程项目后不得转包给其他施工队,如甲方确认工程项目有转包事实,甲方可要求停工或取消乙方施工权利,另找供应商合作;

  3、开工前,施工作业区域、安全防范措施和动火作业申请须经甲乙双方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通过;

  4、 施工人员进场必须统一穿戴劳保服装,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便于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和上级主管领导检查;

  5、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6、 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施工中因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意外的人身伤害或事故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7、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等,乙方必须经甲方领导同意,由专业人员指定接水、电地点,电器线路和管路连接规范,并由施工单位安装合格计量仪表后方可使用。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负担;

  8、 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应根据动火级别由施工单位向甲方有关单位、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指派安全人员在现场监护;

  9、 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必须当日清理干净,门窗玻璃及门窗框用腻子或涂料污染的必须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

  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扣除部分甚至全部风险抵押金。对外发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11、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含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要求和需要,必须达到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安全技术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七、工期: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乙方商定的施工计划所要求时间或期限,如期按时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工程结算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罚金。

  八、付款方法:

  1) 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实际施工进度拨付或结算之工程款;

  2)质保金:质保金按工程总造价的5%扣除,待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一年后,据实返还(质保时间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可延长或缩短,可另行约定)。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2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甲方在乙方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九、其它:

  1)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责任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100%的违约金;

  2)若乙方违反本责任书之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规范或安全技术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责任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责任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安全管理部门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除质保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