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乙方: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江西省质检局《江西省电梯维保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甲方同意由乙方对其使用的一台货梯进行日常保养工作。双方在确保电梯正常运行、遵守政府相关法规、合理负担的前提下,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做好电梯的日常清洁卫生工作,协助乙方保养好电梯。
2、严格按电梯的管理使用要求正确使用电梯,避免电梯人为造成的事故。
3、电梯交付乙方保养后,禁止他人擅自处理电梯出现的问题,否则,出现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电梯维修所发生的`材料费用,非自然损坏和增加服务项目的人工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5、甲方支付乙方的电梯维护保养工时费为每台每年¥1600元人民币,每季度付一次款¥400元人民币,不得拖欠。(备注:乙方结算电梯维护保养费时,凭每季的维护保养单至甲方财务进行结算,维护保养单必须有门店第一负责人店长和资保课长签字,方可生效。)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国家保养规定对甲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调整等维护保养,维护保养的电梯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乙方定时定期对甲方电梯的所有部件和相关构件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电梯在正常运行,杜绝因维护保养不当或不及时而出现的故障。
3、乙方定期(每季)给甲方的货梯保养一次,费用为400元一次,如需换配件,则配件另收费。每季底付清当季的维保费,甲方升降机如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后8小时内到达现场(注:晚上另外),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到达现场,扣罚乙方100元/次。并做好维修记录,以便双方查验。
4、电梯保养填写保养单一式二份并由甲方代表签字,以便双方同时掌握电梯维护保养和运行状况。
5、乙方在进行维护保养电梯时,按规定施工外,需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维保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
6、协助甲方做好质监部门的年检工作。若在维护时间内因乙方违反质监部门的本关规定,受到处罚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7、维保服务电话:
三、其它
1、本协议有效期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一方均需遵守。如出现违约,违约方需向对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