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项目内容概况:
1、种植地点:。
2、认购种植面积: 单元(一个单元为100亩,最多认购3个单元)。
3、合作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4、种植品种:。
二、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土地及苗木。
2、乙方提供设备、出工、日常管理及所有工序(包括但不限于换土、栽种、浇水、治虫、除草、减枝、施肥、更换死亡苗木及清场等)。
三、收益分成及结算方式
1、在本项目合作期限内,所产生苗木果实销售盈利总额的70%归甲方所有;所产生苗木果实销售盈利总额的30%归乙方所有。
2、结算方式:在本项目经营过程中,每年月日至月日内,对上年所产生苗木果实销售盈利总额按甲乙双方所订立的比例结算一次。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种植土地及苗木。苗木规格为2年树龄, 0公分高,多枝的嫁接苗,必须符合国家农业局制定的《油茶栽培技术规程》中嫁接苗要求,苗木质保期为甲方保证苗木自乙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正常存活个月,若在质保期间发生苗木坏死或假存活的,甲方必须无条件向乙方更换相同品种、相同规格的苗木。
2、甲方有权对乙方种植过程的操作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整改措施。
3、甲方负责财务人员的安排,以便双方及时了解本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供设备、出工、日常管理及所有工序(包括但不限于换土、栽种、浇水、治虫、除草、减枝、施肥、更换死亡苗木及清场等)。
2、由于本项目采用有机种植,因此苗木在栽植、养护及管理等过程中,乙方禁止使用相关化肥及农药。
3、若苗木质保期过后,发生苗木坏死或假存活的情况,乙方必须无条件向甲方更换相同品种、相同规格的苗木。
4、严格按照国家农业局制定的《油茶栽培技术规程》要求进行栽植、养护及管理等,按时按质完成每个工序,发现病情及时通报甲方。
5、乙方种植苗木时,每棵苗木的种植树穴规格为70cm*10cm*60cm.
6、乙方在每亩土地种植苗木数量上限为100棵,若需要增加种植数量则需要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私自出售苗木或苗木果实,若乙方私自出售苗木及苗木果实一次,按当次出售总价的作为罚款支付给甲方。
8、乙方要文明生产、安全生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事故,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合作期满后,甲方收回该土地承包经营权,该土地的苗木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对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构建物等,乙方自行拆除、搬走,若乙方不需要的设施,则无偿归甲方所有。
10、合作期满后,甲方在本项目选择新的合作伙伴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选择权,下一次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 。
六、违约责任
1、若乙方在合作期限内擅自更改或解除本协议,则本项目所产生的收益及资产一切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
2、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 %的违约金。(按 元/亩计算)
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资料,可根据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其它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可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公司方):xx县xx蔬菜专业合作社
乙方(农户方):xx市xx县 姓名: 身份证:
为了更好地发挥土地的使用效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就公司加农户联合种植蔬菜分配事宜,制定本协议书,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种植地点:蔬菜种植地点在 村 。
二、联合种植期限与面积:种植面积 亩,共 棚,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分成比例:
1、甲方出种苗、化肥、农药、设施蔬菜大棚硬件,比例为60%。
2、乙方出土地、出工、日常管理及所有工序,乙方所占比例为40%。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向乙方提供种苗、农药、化肥、设施蔬菜大棚硬件及种植技术等。
2、负责制定乙方每年生产技术管理、操作规程,同时提供技术培训,现场指导等服务,有权对乙方种植蔬菜地进行检查、监督,对达不到标准的基地提出整改措施,并要求限期改正。
3、负责销售所种植的蔬菜,对合格的产品实行按质论价,协助乙方将所收获蔬菜按时出售。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供土地、出人工及日常管理等所有工序。
2、严格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进行栽植、施肥、打药及管理等,对种植基地所栽蔬菜按时按质完成每个工序,发现病情及时通报甲方技术员。
3、乙方在出售蔬菜时,将蔬菜运送至甲方指定收购地点,同时对蔬菜加以保护以防对蔬菜菜品损坏。
六、在出售蔬菜时,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做好采摘准备,甲乙双方必须在场,公开当次出售的价格及数量,并当场做帐记录。
七、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私自出售蔬菜,如乙方私自出售蔬菜一次,按当次出售蔬菜的数量及价格十倍处于罚款。
八、在生产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甲乙双方互不承担对方所投资的一切经济损失,对受灾部分双方应及时处理,尽量把损失降到最低。
九、结算方式:在每月的十五号,甲方统计好乙方每次出售的单价及数量,如实支付乙方应得款额。
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合同约定的每项权利与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必须由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带来的经济损失五倍的违约金。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签字后出现的问题,甲乙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幸福村部分土地经营权转让共同种植、经营农作物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经营形式
甲乙双方采取股份制经营形式,其中:
甲方占总股权51%
乙方占总股权49%
乙方投入人民币: 作为双方合作风险抵押金。
二、合作经营期限
以幸福村民与甲方约定的.土地承包合同期间为准。
三、费用、利润结算
1.在协议履行中,所发生的土地租赁费、人工费、油料费、维修费、专家费、利息等经营费用均在经营成本中列支。
2.成品粮以外的附料(玉米杆、轴)所产生的收入一同计入净利润,作为经营利润的组成部分。
3.每个经营年度末,结算经营净利润,按照甲、乙双方股权比例进行分摊。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协议履行期间投资资金的融资。
2.甲方负责对承包土地的田间种植技术指导。
3.甲方负责对土地种植期间农资的供应和协调。
4.甲方负责对承包土地成品粮的回收。
5.甲方负责乙方承包地上农作物种植过程中的监管工作(包括财务核算、费用列支、田间管理等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组织所在村村民落实土地承包工作,并协调村民与甲方办理土地承包手续及每年的承包价格。
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保障的合法权益。保证合同期内甲方电价格合理、用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土地的道路。
3.协助甲方进行田间种植技术的管理,进行农资新技术的开发、宣传和应用。
4.在协议履行期内,乙方负责监督所属村民,不得重复将土地经营权进行转让给甲方以外的第三人。若因土地转让出现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若致甲方遭受经济损失,乙方与所属村民共同进行赔偿。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5.在协议履行期内,乙方负责田间管理,对非自然因素造成的缺苗、苗株被破坏等情况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对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按照损失金额在乙方保证金及收益中扣除。
6.在协议履行期间,乙方负责秋收期间管理工作,对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秋粮被盗的情况,按照损失金额在乙方保证金及收益中扣除。
7.乙方定期向甲方汇报田间种植管理情况,以及费用支出情况。
五、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一)在协议履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根据甲方的损失情况经乙方于所属农户协商减免当年的承包金。
(二)在协议履行期内,若乙方所属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村民去世,其他家庭成员及继承人可以继续在合同期内转让土地经营权。
六、违约责任
在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同的约定,即视为违约。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协议及其所属村民的土地承包合同,须支付相应经济损失的违约金给甲方,并退还之前所支付的全部土地承包金;如果甲方违约,乙方不予退还甲方的承包金,并且解除此协议。
七、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纠纷,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可有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签章后生效。
甲方:
甲方电话:
甲方负责人:
乙方:幸福村分社
乙方电话:
乙方负责人:
甲方:
乙方:
一、合作内容
1、甲方自愿决定在乙方所在地建立早市番茄上规模的番茄产销联营基地,所需购销金和技术辅导由甲方负责,并保证对种植成熟且规定质量标准的产品进行定价统购。
2、乙方自愿与甲方合作,按照甲方要求确定种植产品面积 亩,并全权负责田间的种植、移栽、补栽、搭架、捆扎、梳果、施肥、浇灌、病虫害防治、采收等所有田间管理工作,服从甲方的管理安排和技术指导。
二、甲方责任
1、甲方所选用的种植品种为优质高产、抗病力强的无限生长石头型新品番茄种,其生长期长,结果批数多,产量每亩可达10000-25000斤,甲方所提供的番茄种苗为每亩两千余元(含育苗费),但鉴于种植户初次对番茄种植技术和效益的担忧及资金问题,种植户自行垫付所需农药、肥料等农资物品经费。
2、甲方负责番茄种子的前期育苗投入和管理,指派专业人员现场无偿辅导种植户进行科学播种、育苗、梳果、田间种植、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3、甲方负责回收协议内约定的产品,在当地包装外运。
4、番茄当达到商品果采收标准时,甲方未及时收购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三、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在当地定点组织种植甲方所计划的早市番茄土地,土壤达到沙壤土、涝能排、旱能灌大田,严格执行甲方技术辅导规程。
2、乙方应按甲方技术要求进行大田土壤消毒、播种及田间操作,采收种植户应该严格按照甲方质量要求采收红绿商品果,全权控制向外销售产品,杜绝自外销和自销,若私自外销和自销,乙方应赔偿甲方投入的全部损失。
3、番茄达到商品采收标准时,乙方未按时采收销售,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种植户的面积由组织者和甲方共同核实。
4、采收红果时,留把剪苹果把,挂红线至绿果一律不收购,并将大小果分类,不分类按小果计价,如市场需要收购绿果时按甲方临时通知。
四、质量标准、收购价格其他事项
1、种植户所种植出的成品商品果由甲方独家定价全程收购,其质量标准为单果重125克以上,达到无病虫、无虫眼、无疤、无裂果、无破损、无畸形、无空洞、太阳果、死苗的高品质商品果。
2、收购价格:番茄商品果达到125克以上的单果标准一律按 元/500克的平均价格订收,为了保护农户的利益,100克以上125以下的单果,按0.2元/500克;低于100克一律不收。
3、甲方提供的番茄种为中国新一代杂交优质新品高档番茄种,如种子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补偿种植户土地占用损失费和种植投入的全部损失。
4、为严控外销,禁止乙方私自销售。
5、如乙方不按甲方种植操作规程种植所造成的减产或绝收,甲方概不承担乙方的任何损失责任,并且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投入全部损失。如违约,由违约方支付叁仟元/亩作为经济损失。
五、本合同如续签双方另行协商。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