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住址:
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
住址:
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遵照公平、自愿、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合伙经营XXXXXXXXXX公司,经友好协商依法达成如下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合伙经营项目
1、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XXXXXXXXXX公司。
2、合伙期间,根据市场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修改经营项目以及增加投资额。
第二条、出资形式及出资比例
1、甲乙双方以现金形式出资,总投资为 万元,甲方出资 万元,乙方出资 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
第三条、合伙经营期间的风险、负债负担、利润分配
1、甲乙双方坚持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原则。其中对于合伙经营的负债优先以合伙营业收入偿还,不足部分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进行负担,但是对外,甲乙双方均具连带责任。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其清偿的金额超出自己应负比例的则有权向其他应承担清偿义务的合伙人追偿。
2、合伙经营的收入在应缴纳的税费、劳务报酬等经营费用之后的利润应按照甲乙各自的投资比例予以分配,即甲乙进行平均分配。
第四条、合伙工商登记、报税
由甲方办理工商、税务等证照登记事宜。
第五条、合伙经营管理
1、双方在经营过程中均需认真负责,用心经营。
2、对于涉及财务、账目以及借款、还款、聘用劳务人员等资金使用事项应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
第六条、合伙人的增加、退出
1、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重新调整合伙出资比例以及债务、利润分配比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新入伙的合伙人对于入伙之前和入伙之后合伙经营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对外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2、合伙经营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法律政策调整),经合伙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前退出合伙业务,假如退伙导致只有一名合伙人继续经营,则合伙组织解散,各合伙人(包括退伙人和继续经营的合伙人)应共同进行合伙业务终止的清算,经清算的合伙资产应在偿还合伙债务之后按各自出资比例进行盈余分配,打算继续经营的一名合伙人应出资收购合伙资产,其收购的出资资金作为合伙人财产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进行利益分配。
退伙人应对于退伙之前的合伙经营债务应按各自出资比例承担清偿责任,但是对外负担连带清偿责任,清偿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比例超出自己应负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应负清偿义务的合伙人追偿。退伙合伙人在按上述条款偿还应承担的合伙债务之后其出资可以退回,出资不宜退回的可以从合伙财产中折价给于补偿。
第七条、合伙期限
本合伙业务经营期限暂定为五年,自本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合伙期限届满,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续展延长经营期限,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提前终止合伙经营。提前终止合伙或者延长合伙经营应须提前六个月取得各合伙人的一致意见,在期满前办理完毕有关手续。
第八条、甲乙双方的特别约定
1、鉴于工商、税务证照等均办理至甲方名下,因此甲乙双方特别约定,对于合伙经营期间发生的行政处罚、劳务纠纷、债务纠纷或意外伤害等情况产生的经济赔偿(含罚款)均应由甲乙双方以合伙财产共同负担,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赔偿(含罚款)的,应由各合伙人按各自出资比例分担,一方负担超出自己应负担比例的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第九条、合伙终止
出现下列情况情形则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提前终止的;
(三)合伙经营的业务重大亏损已难以继续经营的;
(四)合伙人退伙,只剩一名合伙人继续经营的;
(五)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十条、合伙清算
合伙终止时应当进行清算,清算组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其职责包括:
(一)清理合伙财产,编制财产清单和负债表;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七)分配合伙财产、利润。
上述清算事务完毕,则合伙组织自动解散,本合伙协议即失效。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本合伙经营期间,甲乙双方(含增加的入伙人)应诚实守信、友好合作,共同处理合伙期间的问题,努力提高经营业绩,严格按照本协议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严重损害对方合法利益,给合伙经营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
第十二条、其他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协议生效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共同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即具有合同约束力。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各执有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___ _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投资宗旨 :xxx
第二条 合伙投资经营项目和范围:xxx
第三条 合伙投资期限合伙投资期限
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
1、 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 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3、 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4、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5.本合伙投资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投资期间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投资终止后,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6. 资金增减由 决定,并报请 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7. 财产为全体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 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投资债务先由合伙投资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投资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投资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投资人并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投资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投资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投资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投资负责人及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投资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投资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投资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投资债务;⑤____________.2.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投资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投资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投资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投资重大事项。
2. 经营管理:
由出资各方派人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计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 一致通过的原则。
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由____担任,副经理____人,由____担任,任期____年。 (合伙投资名称)的主管会计由____担任。(合伙投资名称)的财务会计帐目受 监督检查。
第八条 禁止行为及违约责任
1. 未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投资人私自以合伙投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投资,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 .禁止合伙投资人经营与合伙投资竞争的业务。
3. .禁止合伙投资人再加入其他合伙投资。
4. 禁止合伙投资人与本合伙投资签订合同。
5. 如合伙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投资实际损失赔偿。具体为: 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投资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投资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 合伙投资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 合伙投资期届满;
② 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终止合伙投资关系;
③ 合伙投资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 合伙投资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 合伙投资终止后的事项:
① 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投资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投资共同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合伙投资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投资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投资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_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一.总则
合伙企业名称(字号)(简称企业)。
企业住所:
合伙宗旨: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二.合伙人、出资及出资方式
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
(1),(2), (3),(4),(5),
2.合伙人的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合伙企业出资本总额 万元人民币。
(1) ,出资额 ,出资方式为 。
(2) ,出资额 ,出资方式为 。
(3) ,出资额 ,出资方式为 。
(4) ,出资额 ,出资方式为 。
(5) ,出资额 ,出资方式为 。
本合伙人承认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劳务、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出资的有效性。
三.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1.本合伙企业为 (普通合伙/有限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 、 、 、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 ,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2.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3.本合伙推举 为企业负责人,合伙负责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权进行经营活动,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4.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5.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6.合伙存续期间,各合伙人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供共有并为合伙经营使用。
7.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8.各合伙人对合伙事务按一人一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9.合伙事务决定权由简单多数法则决定,但以下事项须全体同意:
(1)修改合伙协议;
(2)申请贷款;
(3)接纳新合伙人;
(4)处分合伙财产。
(5)解散合伙。
四.利益分配
1.利润他配按照 分享 , 分享 , 分享 的经例分配。
2.合伙人按其分享利润比例承担民事责任。
3.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合伙相同性质的业务,不得从事与合伙利益有冲突的活动。
4.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偿还合伙责任超出自己应负数额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5.合伙人为合伙经费垫支的费用,以合伙财产偿还,执行合伙业务,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五.入伙和退伙
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吸纳他人加入合伙,并处于同等地位,对入伙前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合伙人可以退伙,应于两个月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即退伙:
(1)合伙人死亡;
(2)合伙人解散;
(3)合伙人在合伙中权益全部被法院判令执行;
(4)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合伙人被除名。
4.合伙人死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继承之日取得合伙人资格。
5.退伙人的财产结算,以退伙时合伙财产状况为准,对尚未了结的合伙业务,了结时分配损益;对合伙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6.退伙而引起的损失,应由退伙人赔偿。
7.退伙可用现金或其他协商方式支付,可以一次或分期退还。
六.解散和清算
1.因下列原因之一可以解散:
(1)经营期满,合伙人不再要求延期;
(2)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
(3)合伙只剩一名合伙人;
(4)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5)其他各方认可的原因。
2.合伙解散时应进行清算。
(1)清偿后的剩余部分,按 , , , 比例分配给合伙人;
(2)清偿后的债务,按 , , , , 比例,由合伙人个人财产清偿。
七.经营期限
1.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 年,自合伙协议被批准之日起算。
2.合伙变更字号、经营场所、范围、修改合伙协议,延长经营期限,入伙和退伙等均应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自批准之日起算。
八.附则
1.本合伙协议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制订,生效后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2.经全部合伙协商一致,就未尽事宜和以上条款修订、补充合伙协议。
3.本章程经全体合伙人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签约一方为总部设在______地的______公司(简称“甲”),另一方为总部设在______地的______公司(简称“乙”)。证实:
鉴于,____________国工程(以下称“东道主”)为实施____________地的____________(下文称“建造承包”)而进行招标;
鉴于,各当事人同意组成合伙而为此工共同投标,并且,在可能情况下与东道主签署实施该建造承包合同;
鉴于,各当事人希望订立合伙协议,以便明确其在上述共同投标中,和一旦中标后,在实施建造承包时各自的股份和义务。
据此,考虑到所订立的相互契约和协议,各当事人同意,在向东道主投标,并在中标后实施该建造承包的目的下,结成合伙者;各当事人达成协议:由合伙人共同投标,并在中标后共同完成该建造承包;由各当事人组成的合伙企业,应遵循下列条款和条件:
(一)以合伙企业的名义投标,中标后用同样名义签署建造承包合同。各当事人应以连带责任的方式承担投标和建造承包的义务。上述建造承包如果得标,将以甲、乙第一合伙企业(以下称“合伙企业”)的名义,通过各当事人执行和实施;并以连带责任的方式承担合伙企业所需的一切现金、设备、原材料、物资和其他财物。合伙企业的营业地址是__________________。
(二)各当事人应达成谅解,任何一方均不应直接或间接关心其他人向东道主提出的实施建造承包的建议书。
(三)1.除(四)和(十九)款中另有规定外,各当事人从该项投标和建造承包中取得的全部利润、应该承担的亏损和债务,以及对实施该建造承包所需的财物、设备和现金,均按如下比例分配:甲:____________;乙:____________。
2.经各当事人同意,本协议声明如下:一旦因进行投标或实施该建造承包而造成损失时,如因下列情况而造成亏损、债务和费用,各合伙方应保护并支持合伙企业及对方当事人免于受到损失:亏损、债务和费用的发生是由于某一合伙方的任何成员、职工、代理人或分包代理人因违反、破坏或不遵守该建造承包合同的条款、规定或条件;或因某一合伙方的任何成员、职工、代理人或分包代理人的疏忽或懈怠;或因某一合伙方的任何成员、职工、代理人或分包代理人违反政府的法律、法规、命令、条例或政令。
3.除上述第______项指定的情况外,其他所有的损失、债务和费用,将按(三)款______项规定的比例,由合伙各方分摊。
(四)实施建造承包所必须的流动资金额将随时由各当事人确定。需要时,各当事人应按(三)款规定的比例,在提出要求的十日内提供该流动资金。某一合伙人如因破产或其他原因而不能提供应承担的流动资金,合伙对方则有义务提供违约方的份额。此时,合伙各方将按各自实际提供的流动资金与流动资金总额的比例分配利润;但未按比例承担该流动资金的合伙方,仍应承担以下义务,即保护其合伙对方免于(三)款所指的合伙企业发生的亏损、债务和费用的损失。
(五)合伙各方提供的全部流动资金,合伙企业收到的有关承包的其他资金,均应保存在合伙人指定的某个或某几个银行内。本协议书任命的工程经理,可凭合法任命的双方代表的书面批准提款。凡批准支取合伙企业资金的个人,均应由合伙人确定的某个或某几个保险公司担保,支取金额亦应由合伙各方确定。
(六)各当事人如需要,可随时签发、签署与投标以及实施建造承包有关的债票、保险金协定、证券和票据的证书。
(七)除各当事人另有书面协议外,合伙企业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它的合法权利都属合伙人共有。
(八)合伙企业应按直接成本计算损益,损益额即为收入额与建造成本之差值。“建造成本”包括以下所有各项成本:转承包,劳务,原材料,厂房,购买或租用设备,保险,劳务和材料税,进口税,关税,杂费,旅行住宿费(上述费用应确切无误,经过核实并附有单据证明,该单据证明应有工程经理的书面签字同意)。与执行建造承包有关的全部法律事务费,会计费,咨询费,工程设计费,佣金,未经保险的债务,及一切其他直接有关工程成本或开支,实施建造承包所发出的债务,将根据国通行的会计规范,适当确定后可作为建造成本。建造成本还应包括工程经理的管理人员和职工为有关合伙企业的业务而支出的一切合理费用。
(九)合伙企业应按以下要求保存账册:
1.合伙企业应根据国通行的会计规范,或符合建造承包要求的其他标准,按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原则,以订立合同为准进行记账,并以美元为记账货币。
2.合伙企业总部应保存建造承包一切有关的单本账册,每月汇总后,向各合伙方报告。合伙企业的全部账册应供任何合伙人查核。
3.账册的年度审计工作应由一家国际公认的会计公司进行,建造工程完工时,亦应作同样的审计工作。审计费用包括在上文所指的建造成本中。
4.建造承包完工时,应作出真实而正确的会计结算工作,其中应包括与承包实施有关的所有成本,费用结算,以及全部账册、发票、单据和有关材料。
5.全部汇总资料、报告和审计报告等,均应以英文书写。
6.合伙企业的账册,如果其中某些部分在承包完工之后仍须保存,则应按法律规定保存在地,或合伙人随时规定的其他某个(或某些)地方。由此产生的费用,应根据(三)款第______项规定的比例,由合伙各方承担。
7.合伙企业的总会计师、上述国际公认的会计公司和法律顾问,均应由合伙各方选定。
(十)经合伙各方同意,可批准任何一个合伙人、任何个人或若干人,有权在实施建造承包的全部或某一方面,代理或约束合伙各方。
(十一)经东道主批准,任命为工程经理。该工程经理将作为,直接负责并监督下文规定的全部有关建造承包的事项。
(十二)为便于处理实施建造承包的全部有关事项和问题,合伙各方任命代表如下(以下称之为代表),令其在有关合伙企业的全部事项上,全权代为处理,并且,在有关实施建造承包的全部事项上,该代表均作为其指定方的代理人行事,或可约束其指定方,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与东道主或第三方的分包事项。合伙各方代表如下: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候补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候补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如任命的代表不能行使职权,则可由候补代表代替。正式代表可用书面授权候补代表以其名义处理某件(或某些件)专门事项。
任何一个合伙人,向工程经理和合伙对方发出通知后,就可随时更换其代表,并正式任命一名新代表和(或)候补代表。但是,在通知书正式收到之前,应明确本协议书指定代表的职责将由该合伙人承担。
当决定有关建造承包、合伙企业和本协议的必要事项时,上述指定的双方代表应经常碰头讨论。对所作决定,代表不对合伙各方承担责任,除非是玩忽职守、故意欺诈或伪善不忠。
(十三)工程经理负责一切有关建造承包的监督和管理事宜。工程经理只服从合伙双方。此外,双方代表还可随时授予工程经理以其他特权。工程经理有权以合伙双方的名义签订购货单、租赁合同、转承包等各种合同。
(十四)某一合伙人,或其他任何人,均无权以决议或协议约束另一合伙方,除非与实施建造承包有关时,应事先征得各方一致同意,并按(十)款授权。
(十五)一旦完成建造承包任务,合伙企业应将购置的设备尽量以较高的价格出售,收入按(三)款规定的比例分配。在报价价格和条件相等的条件下,合伙人有购买设备的优先权。
(十六)向合伙人租赁设备时,应以设备销售商协会的____________期刊物所规定租金的百分之______计价。建筑设备及租价一览表应同时送到施工现场,设备应可立即交付使用的。现场运输费应由合伙企业支付。租金按月计算,租赁期从设备运到现场起至其重新租出时为止。
(十七)合伙各方为建造承包的投标和得标所支出的费用,不由合伙企业补偿。合伙各方及其高级职员或职工,为实施建造承包而支出的一般企业管理费或时间,不得向合伙企业来索取报酬,除非上述高级职员或职工为具体实施该建造承包而被合伙企业专门雇用。专门雇用职工的一切报酬均由合营企业支付。
(十八)合伙人不得转让或转移该建造承包中的股份和权利,但如果从银行或其他机构得到贷款时,则可转让其股份,所收取现汇款额应相当于将该股份转让给合伙对方时得到的相同。
(十九)任何一个合伙人如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或已求助于破产法,改组法,组织法,改编法或类似成文法规,则从该日起,此合伙人(以下称“破产方”)及其代表就失去他在工程和建造承包经营管理中的一切发言权。而另一合伙对方,从此将承担一切有关该工程和建造承包的决定、承诺和决议。但破产方仍有义务承担其股权范围内的亏损,并有权得到其份额内的利润,该利润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按本协议规定。
(二十)建造承包完工时,合伙各方分配合伙企业公共财产时,应按(三)款规定的股权和股份的比例进行。实施建造承包所发生的利润或亏损,亦按同一比例分配或负担。此时,本协议即告终止。如本文所指建造承包最终不由本当事人得标,本协议亦告终止。
(二十一)今后如对本协议有任何补充、修改,除为实施上述建造承包外,不得有其他任何目的。不应当认为在合伙各方之间已建立了任何合伙组织或永久的合伙关系,也不得因此而限制任何合伙人为其自身利益而开展其单独业务的权利。
(二十二)甲方和乙方将共同准备向东道主提交最初报价书,各方均将按(二十五)款规定的责任,提交相应的费用估算书。各费用估算书均应得到对方合伙人的批准。合伙各方应对下述费用估算达成一致意见:基地建设维护费,设备购置保养费,工程管理费,保险
费,利息,证券抵押费,风险金(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港口阻塞用费,清算损失赔偿,特种运费和其他意外费用以及利润准备金)。准备报价书中各方所发生的费用,由自己承担。如合伙各方对上述估算费用不能达成协议,则本协议及由此而建立的合伙企业将立即终止,此时,任何一个合伙方均不向对方承担任何义务。
(二十三)合伙各方将根据需要,对建造承包合同的最终条款、规定和条件,任命代表进行谈判。上述代表应以一致通过的方式通过决定或批准。当合伙各方代表不能就建造承包的条款、规定和条件达成协议时,则由甲方和乙方的董事会共同解决分歧。但如果甲方和乙方的董事会不能达成协议,则本协议和由此建立的合伙企业立即终止。此时,任何一个合伙方均不向对方承担任何义务。
(二十四)如果已就(二十二)、(二十三)款所指事项达成协议,则合伙各方将签发或以合伙企业名义签发与建造承包的投标、谈判有关的一切必要文件,并签署承包合同本身。
(二十五)合伙各方在实施建造承包中各自的职责如下:
1.甲方应对下列事项充分负责:
(1)筹措全部必要的资金;
(2)选择、监督和批准所有的承包商和分包商;
(3)交纳%国、某国和其他国家的全部应付税金、关税、进口税和杂费;
(4)甲方作为一方当事人,并以合伙企业的地位,在下述事项中(略)适当而及时地按照建造承包合同中所有可适用的条款、规定和条件行事。
2.乙方应对下列事项充分负责:
(1)筹措一切必要的资金;
(2)选择、监督和批准所有的承包商和分包商;
(3)交纳, 和其他国家的全部应付税金、关税、进口税和杂费;
(4)乙方作为一方当事人,并以合伙企业的地位,在下述事项中(略)适当而及时地按照建造承包合同中所有可适用的条款、规定和条件行事。
3.合营双方应对下列事项共同负责:基地建设和维护,实施建造承包所需设备的购进和保养,为经营管理合伙企业筹措保险金,偿还债务,处理其他所有本款第1项和第2项未作专门规定的事项。本项规定的业务,通过合伙企业进行,费用和开支也由合伙企业承担。
4.如签署和执行建造承包合同之时(或完后),对其未作书面修改,则关于分配合伙双方职责的本款第1项、第2项将适用。
5.合伙人将分别向工程经理提交完成上述第1项和第2项规定工作的发票单据,单据的格式和时间应按工程经理的规定要求,并遵照建造承包合同中对有关工作的相应条款、规定和条件。未经双方代表事先书面同意,在合伙企业终止前,工程经理不得仅根据上述单据支付款项。
(二十六)如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即可终止合伙企业:
1.本协议中其他条款内列举的可能导致终止的事件;
2.合伙各方书面协定的终止合伙日期到来时。
(二十七)因建造承包、合伙企业或本协议而发生的纠纷,将由合伙人提交到某市,按适用建筑业的国仲裁协会规则,推举三名仲裁员,并由仲裁最终解决。在可能情况下,该类纠纷不得影响或延误建造承包的实施。
一旦按上述规则发出仲裁通知书,即使一方当事人未派代表或未出庭,仲裁仍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而且,仲裁员的裁决是终局裁决,对该当事人不论其是否出庭或有无代表参加,均有同样的约束力。
仲裁员的裁决不得由任何法院代为上诉,也不得在任何法院内辩驳。如果任何一方仲裁当事人不得不去法院请求执行并捍卫裁决,则另一方当事人将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诉讼费。仲裁员的决议为终局裁决,对全部有关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二十八)如本协议未另作规定,任何合伙人或其代表,在实施建造承包中所发生的、价格公平的实际开支,均应以工程经理批准的详细发票为凭予以报销,不得无理扣压工程经理已经批准的单据。
(二十九)如无其他规定,合伙各方向本合伙企业投资的全部款项和从建造承包及其他途径收到的全部款项,都应作为实施建造承包的信托基金。在建造承包彻底完成并由东道主接收工程前,在各合伙方的一切义务兑现或解除前,或将其适当部分规定为准备基金之前,均不得将该基金挪作他用。并且,上述准备基金未按规定目的使用时,亦应作为信托基金对待。对全体与建造承包直接有关的人员,应保存一笔适当的忠于职守奖金,并将此金额计入建设成本中。
合伙各方同意单独由其向______或其他代理人支付该方应付的费用。由______代理人或其他方面提出费用赔偿要求时,应由与其订有合同的合伙方单独偿还,合伙企业对此决无义务,除非合伙各方已在书面对此另有他议。
(三十)合伙各方同意,如果会造成本协议某当事人违反所在国的法律或政策,则各合伙人均不以合伙企业或合伙对方的名义支付款项或签署文件。
(三十一)按本协议要求发出的一切通知书,均应以电报或电传发送,同时以航空挂号急件寄出副本,并要求回执。各方地址规定如下:发给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发给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
发给合伙企业: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同时发给甲方和乙方,并附上述副本。应以收到电传或电报的较早之日为通知书的生效日,或以收到回执之日为生效日,无论如何,至迟以邮寄十日后为生效日。
(三十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其对某些人、某些情况下的适用性,如果在不同程度上被认为无效,则本协议的其余部分,以及该上述条款在其他情况下的适用性,仍不受到影响。
(三十三)为便于签署本协议,可以副本进行签署,每一副本经签署后即可当作原本。经签署的所有副本均应作为同一文件对待。
(三十四)本协议及由此组成的合伙企业,将以______法为依据,并依据该法进行说明和解释。
(三十五)本协议对各合伙当事人,其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约束力,本协议无益于任何其他人员、商行或公司。
兹证明:合伙各方已于本文开头之年、月、日签署,一经各方的高级职员代表合伙人签字,即可作为合伙证明书。各签字人均为合法任命的高级职员,均负有指定公职之责任,并已授权全权代为签署本协议,以约束各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法定代表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及条件:
1.甲方以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更进一步的开发市场潜力,逐步形成一个规范化,全国性的营销网络。
2.甲方根据社会需求,收集和承接企业应用软,硬件的开发项目。
3.乙方利用强大的技术开发力量,开发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双方共同确立的项目。
4.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二、权力义务
1.属于甲、乙双方共同策划,共同开发的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2.属于乙方单方承接的开发项目,其所有权属于乙方拥有。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企业内部管理。
4.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以便互相促进。
三、合作宗旨: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科研平台能力,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四、合作范围:
1.多媒体软件,硬件的开发
2.it产品的市场营销
3.网络工程
4.网络营运
五.利益分配:
1.属于双方共同开发的系列产品,由双方协商市场价,按税后利益的 %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调节一次,根据合作情况协商调整。
2.属于乙方单方开发的产品,甲方如有兴趣合作,可在双方协商后,另外确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同开发项目的成果归属与分享
1.一方转让其有专利权的,另一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权.
2.合作各方中,单方声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
3.开发项目被授予专利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单方申请专利.
5.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将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甲、乙双方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研发小组人员将与合作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其在就业期间和研发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项技术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4.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