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安全用药月讲话稿范文(通用三篇)

刘莉莉

  全国安全用药月讲话稿1

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以“谨防网络欺诈销售假药”为主题的“全国安全用药月****市启动仪式”,这既是全国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月活动的一次重要举措,也是全市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发展的一次重要活动。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多年来始终支持我们工作的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药品是能够解除病痛、挽救生命、防病治病的特殊商品。一直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公众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从2011年起,将每年的9月确定为全国的“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月”,旨在进一步贯彻《药品管理法》,积极、持续、广泛地宣传合理用药知识,促进公众科学用药、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的意识和行为习惯,杜绝药品滥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同时也是更好地发动群众,增强全社会对药品安全的参与意识,普及安全合理药品用药科学知识,营造良好的药品市场消费环境,不断提高我市的药品安全水平,让社会满意,让群众满意。

  药品安全宣传月活动期间,我们将采取播放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宣传片、开展户外公益宣传、健康直通车下乡、举办饮食用药安全知识大讲堂、举办食品药品监管开放日、指导清理家庭小药

  箱等形式大力宣传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着力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全民共同参与的全方位宣传教育网络,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强化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强化广大消费者安全意识和自我维权能力,积极营造人民群众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在这次活动中,我们也将通过与群众、行政管理相对人面对面的交流,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进一步转变作风,完善机制,提高效能,使我们这支队伍真正成为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守护者。

  同志们,药品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责任重于泰山,我相信,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下,我市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月活动一定能办得丰富多彩、有声有色、取得丰硕的成果,我市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也一定会迈上新的台阶。

  谢谢大家!

  全国安全用药月讲话稿2

同志们:

  今天由市政府主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承办的全市“全国安全用药月”系列活动正式启动了。在此,我谨代表、市政府对活动的启动表示热烈的祝贺!向莅临本次活动的各位来宾、朋友们致以亲切的问候!

  近年来,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扎实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着力构建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立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保持了全市连续10年无源发性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发生的良好记录,以实际行动树立了监管为民的良好形象,向、市政府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市政府给予充分肯定,希望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广大干部职工再接再厉、再立新功,永远筑牢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防线。

  这次“全国安全用药月”系列活动的举办,既是对国家和省食品药品监管相关工作的具体落实,也是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做进社区,做进家庭,把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传播到千家万户,全面提高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重要举措,是一次创新,也是一次切实监管为民、服务为民的职能突破。这种活动不仅在市里举办,全市各县市区也在同步开展。活动期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积极开展安全用药电话咨询、网上访谈、播放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要通过设置宣传橱窗、广告牌、张贴海报和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等活动,广泛传播食品药品监管的政策法规和饮食用药安全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安全防范能力,让更多的消费者获得食品药品的安全知识,让消费者、企业、社区、专家与我们一起筑就一道食品药品的安全“防火墙”,让所有的消费者生活更健康、更和—谐。

  最后,祝这次活动取得圆满成功!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全国安全用药月讲话稿3

各位来宾,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由中国药学会、中国健康传媒集团共同主办的“全国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暨第一届中国药品安全论坛在这里举行。刚才,我们尊敬的`桑国卫副委员长、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徐延豪副主席作了重要讲话,就控制药品质量、鼓励药品创新、普及药品科学知识讲了重要意见。药品审评中心许嘉齐主任介绍了药品审评改革情况,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医疗机构、媒体、志愿者代表都讲了很多非常好的意见。我代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感谢大家的积极参与。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药工业快速发展,药品监管体制逐步完善,药品可及性问题初步解决。随着医药科技的进步,标准的提高,我国药品质量和监管水平也在逐步提高,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药品研发、生产、流通、使用中还存在很多隐患。一些伪科学知识谣言的传播,虚假广告、夸大宣传,都给公众带来了用药的误导。

  保障用药安全既是药品监管部门、生产企业、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责任,也需要公众、媒体共同参与。

  监管部门要严把“上市关”。药品上市的基本原则是安全有效。药品如果无效,会贻误治疗,浪费资源,这也是最大的不安全。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加快推进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确保新上市药品的质量和疗效。要按照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标准,抓紧推进仿制药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实现仿制药与原研药在临床上能够相互替代。要提高中成药质量标准,积极推进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要构建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形成科学高效的全过程风险管控机制。要加强药品研发、生产过程的检查,严肃查处数据造假、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确保研发、生产、流通中所有数据真实、可靠、完整、可追溯。要规范药品说明书起草,做到内容全面、表达清晰、用语准确、通俗易懂,便于医生和患者阅读。

  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把质量关。企业是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药品生产企业必须严格遵循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严格遵守监管部门核准的配方和工艺,任何可能影响药品安全有效的工艺、配方变更,必须及时申报。要落实上市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监测、搜集和上报的责任,对存在风险隐患的药品及时采取停售停用、主动召回等措施。药品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加强供应链管理,确保进货、验收、检验、运输、储存、销售各环节规范操作。要改革药品流通体制,鼓励药品生产企业与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直接交易,发展分销配送、连锁经营,禁止不承担药品安全责任的转手倒卖、挂靠走票等违法行为。各有关协会要倡导诚信经营,加强行业自律,发挥好连接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桥梁纽带作用。

  医疗机构要严把处方关。我国药品80%左右在医院销售。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对安全用药至关重要,要充分发挥医师和药师在安全用药中的重要作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使医疗服务价格能够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减少医疗机构对药品销售结余的依赖,杜绝大处方等不合理用药。药品是否安全有效,临床医师药师最有发言权。要鼓励临床医师和药师积极参与药品研发、药品上市审评、药品上市后的评价,及时报告药物不良反应,防止伤害重复发生。对突发严重不良反应隐瞒不报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零售药店要严把销售关。我国有40多万家零售药店,销售额占全部药品的20%左右。随着医改的深化,药品零售业发展空间很大。2012年国务院印发的《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要求,药品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患者合理用药。目前,我国执业药师注册人数已经超过32万,其中在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接近28万,仍然满足不了需要。要提高执业药师地位,增加职业吸引力和荣誉感,拓展职业发展空间,鼓励更多专业技术人员加入执业药师队伍。

  消费者应增强安全用药意识。消费者是药品全周期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最终体现疗效和承受风险的核心主体。消费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有病看医生,用药遵医嘱。有关各方要加强各类药品、保健食品、食品的说明书、标签和名称管理,加强药品广告管理,禁止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禁止任何给消费者带来误导的用语、用词,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不受各种虚假宣传之害。对于虚假宣传、坑蒙拐骗行为,消费者要踊跃投诉举报,监管部门要严肃查处。

  媒体应担负起传播安全用药知识,监督不合理用药行为的责任。媒体是公众获取信息的重要来源。鼓励媒体工作者传播科学的安全用药知识,针对突出的用药问题开展新闻监督,自觉抵制不良炒作和不实传言,自觉抵制夸大药品疗效、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为公众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结合地区实际、突出特色、精心设计,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普宣传活动。最后,预祝2016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