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医疗保险在网上缴费方法为在河北税务公众号底部菜单“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中进行缴费。
一、个人社保费
(一)适用对象: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
(二)应用场景:
缴费人以个人为缴费主体,参保险种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所涉及相关缴费流程。
(三)操作流程:
1、在【河北税务】公众号底部菜单“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中进行缴费;
2、输入证件号码
选择身份证类型、输入身份证号码、图形验证码,点击查询按钮。
3、选择缴费险种进行缴费
系统根据证件号码,自动显示出该用户所有的参保登记信息,选择需要缴纳的参保信息进行缴费;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1)点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右侧的“去缴费>>”,进入城乡居民养老缴费界面;
2)如界面提示有核定信息未缴费,说明社保部门为该用户做过核定数据或补缴数据,选择提示框的“去缴费”按钮进入“城乡养老核定缴费”界面;
3)选择提示框的“取消”进入“城乡养老自主缴费”界面。
【城乡养老核定缴费】:超过6条记录需要先缴纳6条,再缴纳剩余记录,核对无误后直接点击“缴费”按钮进行缴费;
【城乡养老自主缴费】:选择缴费金额,可以选择200、300、500、1000、3000、5000、8000,共7个档次。
5、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1)点击“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右侧的“去缴费>>”,进入城乡居民医疗缴费界面;
2)如界面提示有核定信息未缴费,说明医保部门为该用户做过核定数据或补缴数据,选择提示框的“去缴费”按钮进入“城乡医疗核定缴费”界面;
3)选择提示框的“取消”进入“城乡医疗自主缴费”界面。
【城乡医疗核定缴费】:核对核定缴费金额的记录无误后,直接点击“缴费”按钮进行缴费;
【城乡医疗自主缴费】:通常缴纳次年医疗保险,部分地区新生儿允许缴纳当年及次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需在此界面选择要缴纳的年度进行缴费即可。
【城乡居民医疗参保查询(含登记)】:
用户在医保部门有城乡医疗参保登记但在税务端未显示、已进行职工参保或灵活就业参保和未进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等情况处理。
用户在个人社保缴费页面输入证件号码点击“查询”按钮查询用户的参保信息,如果未查询到用户的城乡居民医疗参保信息可以点击下方“城乡居民医疗参保查询(含登记)”按钮更新用户的城乡居民医疗参保信息。
(1)用户在医保部门有城乡医疗参保登记
如果用户在医保部门存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信息,系统页面同步更新查询到的参保信息,用户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按钮即可,系统会提示用户参保登记成功,点击确认跳转缴费页面。
(2)用户已进行职工医保参保登记或灵活就业参保登记
如果用户在医保部门存在职工医保参保登记或灵活就业参保登记,系统页面会弹出已参加职工医保提示框。
(3)用户未进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如果用户未进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用户参保信息页面会弹出未查询到参保信息提示框,用户点击“去参保”后,会跳转到参保登记页面,用户在此页面根据页面要求填写缴费人参保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会提示参保登记成功,跳转到缴费页面。
4、支付
进入支付界面进行支付缴费。
一、 电话咨询:张家口医保业务电话: 0313-2162900 上班时间:9:00-11:30,13:00-17:30(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二、现场办理:医保查询参考地址: 张家口桥西区西河沿18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二楼业务大厅
三、上网查询:张家口医保网上办事大厅网址: https://he.12333.gov.cn/#/login?redirect=%2Fuser
四、张家口医保中心ATM机、电子触摸屏查询系统查询等
五、张家口社保app, 支付宝,微信,银行电子社保卡,APP查询
六、国家医保服务平台https://he.12333.gov.cn/#/login?redirect=%2Fuser,APP也可以实时查询医保卡余额
门诊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
住院
报销范围:
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
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大病
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自费
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