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应届毕业生有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人才安置费、租房补贴。
01
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对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02
就业技能培训
有就业意愿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可以参加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
03
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参加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招募考试,上岗后可享受生活补贴、一次性安家费及社保补贴。
04
“三支一扶” 服务计划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参加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计划招募考试,上岗后可享受生活补贴、一次性安家费及社保补贴。
05
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人才储备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参加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储备期间企业为储备人员按同岗位同类人员标准发放工资且缴纳社保,政府对参加人才储备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的生活补贴。
06
青年见习
符合条件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可到经人社部门认定的青年见习单位进行3-12个月的岗位实践锻炼,积累工作经验,学习职业技能,提升就业能力。政府对青年见习人员给予青年见习补贴。
07
一次性扩岗补助
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可重复享受)
08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可重复享受)
01
创业场地支持
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安排不低于30%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孵化期一般不超过3年。
02
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首次成功创业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在校生),在相关部门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年以上,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且正常申报纳税的,给予不低于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03
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04
免费创业培训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免费参加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
01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对在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符合有关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每人1500元。
02
公益性岗位补贴
对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安置公益性岗位,并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
01
事业编企业用
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可由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统筹,面向社会公开考录、招录,录用后到企业工作三年,由企业发放薪酬,期满后在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进行双向选择,选择事业单位的,可使用事业单位空编或人才专项编制聘用。
02
人才安置费
企事业单位刚性引进的符合条件的人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给予一次性安置费。
03
企业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对于入驻我市且有税收贡献的实体经济企业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人才按类别发放生活补贴。
04
租房补贴
对于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在当地缴纳了社会保险的,在工作地无住房且需要租房居住的,给予租房补贴。
05
购买补贴
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来赤峰工作,毕业5年内在赤峰市境内工作地首次购买住房的,按照其购置房屋缴纳契税额为基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