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应届毕业生补贴有安居补助和社保补助。
安居补助。按照硕士研究生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中科院大学、中国社科院大学、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机构发布的最新排名同时排在前500名大学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800元,其他本科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最多发放24个月。来泉博士按人才“港湾计划”政策执行,不列入本政策补助范围。
社保补助。2021年2月8日后来泉,符合申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泉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个人缴纳部分予以全额补助,补助金额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最多发放24个月。
管理与监督
(一)来泉就业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来泉创业高校毕业生注销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用人单位或高校毕业生应在5个工作日内在“泉房通”系统中进行“报停”操作,报停时间以离职时间为准,并停止发放补贴。
(二)高校毕业生在申领安居、社保补助期间如变更用人单位的,新用人单位或高校毕业生应在签订劳动合同的5个工作日内向纳税所在县(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或青年公寓服务站提交相关材料,并重新申报。
(三)安居补助按月计算,起算时间以合同签订次月发放。社保补助发放起算时间以社保系统中的缴纳记录为依据,计算需返还的月数。
(四)高校毕业生在申领补助期间,晋升学历学位的,以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次月起按晋升后标准予以发放。
(五)高校毕业生必须如实申报,用人单位要严格把关。市人社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来泉时间、实际在岗等情况进行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个人或单位,取消相关优惠政策,由用人单位负责追回补助,纳入个人(企业)征信系统并向社会公布。
(六)安居、社保补助市级资金指标下达后,各地应及时将资金拨付至高校毕业生所在用人单位,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将补助资金发放给大学生,并将发放凭证(银行收款回执单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邮寄或传真至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备案。补助资金应全额发放,不得截留、挪用、挤占或擅自调整。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
(七)高校毕业生可通过“泉房通”网站“公示公告”模块“发放资金公告”查询资金发放情况。
(八)《泉州市鼓励产业急需高校毕业生来泉就业创业实施意见(试行)》中的租房服务和购房保障政策仍按《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来泉就业创业安居保障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文件执行。
动态储备5万个以上优质就业岗位,与全国100家以上高校、职业院校建立人才招聘直通渠道。建设1000个以上大学生实习基地,对接收高校在校生实习并提供相应保障的实习单位,按接收人员数量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把毕业三年内有意在泉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人才储备,帮助联系3~12个月的就业见习,提供最长一年的见习免费住宿。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提供相应保障,并按每人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两倍给予见习单位就业见习补贴。采取专项招聘、直接考核等灵活方式,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紧缺急需专业人才。
对有意来(留)泉创业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和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提供最长7天的来泉求职短期免费住宿、享受泉州户籍人员购房政策、租住政府保障性房源或人才公寓按租房价格15%补助,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规划建设青年人才主题社区。
实行“先落户、后就业”政策,人才配偶、子女和父母可随迁落户,并落实落户“秒批”。
对在泉州市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应届毕业生,按规定缴纳社保并在泉落户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个人缴纳社保部分按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最多发放24个月予以补助。
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关技术技能人才,属市高层次人才的,其子女就学执行现行高层次人才支持政策;其他来(留)泉创业就业满一年的,保障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对来泉留泉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等相关人才,提供包括3年内免费乘坐市内公交、免门票进入国有A级旅游景区、参加世遗点游学体验以及各级人才研修班、培训班、疗休养活动。
对来泉留泉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等相关人才发放“优才卡”,凭卡享受涉才政策服务和在泉消费商家打折。统筹建设30家产业人才技能培训基地。给予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的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