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应届毕业生补贴有政府培训补贴、就业见习补贴、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补贴、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一)政府补贴性培训类型
1.就业技能培训:
(1)培训对象。城乡脱贫劳动力、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就业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
(2)补贴标准。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培训合格证的,按照初级(五级)12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技师(二级)40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5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仅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
2.创业培训:
(1)培训对象。五类人员,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非毕业学年的在校生,以及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电商等,下同)经营者。
(2)补贴标准。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培训300元/人、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1000元/人、GYB+SYB组合培训1300元/人、IYB(改善你的企业)培训1000元/人、网络创业培训1500元/人、电子商务培训800元/人。
(二)申请材料
培训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选择其一)、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培训主体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培训机构代为申请协议原件。
(三)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培训人员自主选择政府批准的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培训主体经向人社部门审核报备后,按计划组织实施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培训人员或培训主体在持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及补贴申请材料到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培训补贴。
(四)办理时限
人社部门收到补贴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财政部门补贴资金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拨付。
(五)经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市本级:月湖区胜利西路146号鹰潭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01-6275368。
贵溪市:贵溪市五宜路贵溪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01-3780293。
余江区:邓埠镇广场路2号余江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01-5881928。
月湖区:梅园街道二十四号路清波雅苑4号楼月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01-6270010。
龙虎山景区:龙虎山景区正一路龙虎山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701-6656227。
鹰潭高新区:高新区和谐路6号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联系电话:0701-6317730。
信江新区:月湖区太清路与铜兴路交界处信江新区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01-6314095。
(一)申领条件
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提供就业见习岗位,吸纳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且支付见习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并未见习人员购买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可申领就业见习补贴。
(二)申请材料
1.见习单位申请报告(初次认定见习单位提供);
2.见习岗位申报表;
3.见习人员花名册;
4.见习协议;
5.支付基本生活费的银行转账流水;
6.购买人生意外伤害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三)补贴标准
就业见习岗位的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见习留用人员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受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见习期限及生活费期限顺延。见习单位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与学员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见习期满1个月但未满约定期限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四)办理程序
就业见习单位按当地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的时间要求申报见习补贴,经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见习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五)经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市本级:月湖区胜利西路146号鹰潭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01-6275393。
贵溪市:贵溪市五宜路贵溪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01-3770882。
余江区:邓埠镇广场路2号余江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01-5881920。
月湖区:梅园街道二十四号路清波雅苑4号楼月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01-6221105。
龙虎山景区:龙虎山景区正一路龙虎山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701-6656227。
鹰潭高新区:高新区和谐路6号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联系电话:0701-6317866。
信江新区:月湖区太清路与铜兴路交界处信江新区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01-6314095。
(一)申领条件
1.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和家庭服务业企业。
2.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3.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含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已进行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二)申请材料
1.社保补贴申报认定审批表(企业吸纳);
2.社保补贴明细表(企业吸纳);
3.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表;
4.劳动合同;
5.银行转账工资流水;
6.符合条件人员身份证、毕业证。
(三)补贴标准
1.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长1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全额补贴。
2.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3.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四)办理程序
用人单位按所在地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的时间要求申报社保补贴;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按照户籍属地原则向当地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经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和申请人本人银行账户。
(五)经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市本级:月湖区胜利西路146号鹰潭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01-6275393。
贵溪市:贵溪市五宜路贵溪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01-3779599。
余江区:邓埠镇广场路2号余江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01-5881920
月湖区:梅园街道二十四号路清波雅苑4号楼月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01-6221105。
龙虎山景区:龙虎山景区正一路龙虎山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701-6656227。
鹰潭高新区:高新区和谐路6号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联系电话:0701-6317866。
信江新区:月湖区太清路与铜兴路交界处信江新区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01-6314095。
(一)申领条件
对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非营利性基层单位,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和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申请材料
1.公益性岗位审批表;
2.劳动合同;
3.银行转账工资流水;
4.符合条件人员身份证、毕业证。
(三)补贴标准
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不超过所在区(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四)办理程序
用人单位按所在地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的时间要求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经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开设的银行基本账户。
(五)经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贵溪市:贵溪市五宜路贵溪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01-3779598。
余江区:邓埠镇广场路2号余江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01-5881920
月湖区:梅园街道二十四号路清波雅苑4号楼月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01-6221104。
龙虎山景区:龙虎山景区正一路龙虎山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701-6656227。
鹰潭高新区:高新区和谐路6号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联系电话:0701-6317866。
信江新区:月湖区太清路与铜兴路交界处信江新区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01-6314095。
(一)申请条件
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对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个人创业,可申请30万元以内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期限一轮最长不超过3年,累计不超过3轮。
(二)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贷款为法人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2.大专以上学历(毕业年度内学生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人才个人创业,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内需提供)。
(三)办理程序
1.贷款申请。符合条件的,线下可持申报材料到创业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创业贷款担保中心业务专窗、乡镇(街道)服务窗口或可实现“一网通办”的任一人社部门“一窗受理”综合窗口提出申请;线上网络端可通过省人社厅官网“公共服务平台”入口或“江西省创业担保贷款”微信公众号、“e百福”APP“创业贷”按线上程序办理。
2.贷款受理。创业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创业贷款担保中心业务专窗工作人员或“一窗受理”综合窗口后台经办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办理贷款申请,对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3.贷前调查。创贷中心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会同经办金融机构对申请的创业项目进行联合实地调查,全面了解申请人及创业项目经营、反担保人或抵(质)押物相关情况。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受理审核和贷前调查做出具体安排,但无论线上线下申请,上述贷前实地调查程序均为必经环节。
4.审查推荐。组织召开贷款评审会,贷前调查人员(两人以上)列席贷款评审会,如实汇报实地调查情况,并提交书面调查意见,呈贷款评审会审批。对条件不成熟或不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创贷中心负责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5.银行放款。经办银行在收到创贷中心的推荐后,审查创业人员的银行贷款记录和征信情况,开展好金融机构评估认定,与创贷中心签订担保合同等有关合同,及时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后及时将放款凭证、放款合同及担保合同交创贷中心。
(四)经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市本级:月湖区胜利西路146号鹰潭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01-6275337。
贵溪市:贵溪市五宜路贵溪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01-3773373。
余江区:邓埠镇广场路2号余江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01-5880929。
月湖区:梅园街道二十四号路清波雅苑4号楼月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01-6213202。
龙虎山景区:龙虎山景区正一路龙虎山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701-6656227。
(一)申领条件
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可以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
(二)申请材料
1.《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一次性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及申请人银行账号》;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及学籍证明(含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银行卡开户银行及账户;
3.根据申领对象的不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
①低保家庭毕业生需要提供县级民政部门出具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以及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与受领人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等证明(如户籍证明);
②残疾毕业生需要提供本人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③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需要提供该生在校期间获得助学贷款的证明原件(需学校资助中心盖章),以及贷款合同复印件(“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或“江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可以查询到毕业生信息的,则提供加盖院校公章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纸质材料);
④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需要提供县级扶贫部门加盖公章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与持证人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等证明(如户籍证明);
⑤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需要提供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或被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家庭成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及与持证人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等证明(如户籍证明);
⑥特困人员毕业生需要提供县级民政部门出具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相关证明。
(三)补贴标准
1000元/人。
(四)办理程序
1.本人申请。各学校按规定时间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集中提出申请。
2.学校初审。各学校对申请材料原件进行初审、公示,并报送学校属地公共就业服务部门。
3.学校属地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复核、公示后,发放补贴。
(五)经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市本级:月湖区胜利西路146号鹰潭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01-6275350。
贵溪市:贵溪市五宜路贵溪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01-3771330。
余江区:邓埠镇广场路2号余江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01-5881920。
月湖区:梅园街道二十四号路清波雅苑4号楼月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01-6221105。
龙虎山景区:龙虎山景区正一路龙虎山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701-6656227。
鹰潭高新区:高新区和谐路6号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联系电话:0701-6317866。
信江新区:月湖区太清路与铜兴路交界处信江新区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01-6314095。
(一)申领条件
对新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其签订1年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本市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二)申请材料
1.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审批表;
2.企业法人证书、企业与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证明;
3.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学信网申请)。
(三)补贴标准
1000元/人。
(四)办理程序
1.企业向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部门申请;
2.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审核并发放补贴。
(五)经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市本级:月湖区胜利西路146号鹰潭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01-6275350。
贵溪市:贵溪市五宜路贵溪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01-3771330。
余江区:邓埠镇广场路2号余江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01-5881920。
月湖区:梅园街道二十四号路清波雅苑4号楼月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01-6221105。
龙虎山景区:龙虎山景区正一路龙虎山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701-6656227。
鹰潭高新区:高新区和谐路6号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联系电话:0701-6317866。
信江新区:月湖区太清路与铜兴路交界处信江新区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01-6314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