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应届毕业生补贴有一次性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补贴、返乡创业补贴。
(一)享受对象
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在湖北省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上述初创组织在登记注册1年内、招用人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
(三)申报途径
在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申请办理。
(四)注意事项
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终身只能享受一次。
(一)享受对象
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申请条件
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
(三)补贴标准
2000元
(四)申报途径
在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申请办理。
(五)注意事项
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补贴终身只能享受一次。
(一)享受对象
返乡创业人员,即在外就业、创业、读书、服兵役等达6个月及以上,回到原户籍所在县(市、区)范围内创办各类经营实体的人员。
(二)申请条件
1.经营实体法人代表(个体工商户负责人,下同)为返乡创业人员、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未享受人社部门其他一次性创业补贴。
2.法人代表(负责人)返乡后为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
3.返乡人员系5年内(以注册登记日期与补贴申请日期的间隔时间计算)创业,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且至少带动3人就业。
(三)补贴标准
5000元
(四)申报途径
在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申请办理。
(五)注意事项
返乡创业一次性补贴终身只能享受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