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镇突发疫情应急体系,提高应对疫情能力,有效、及时控制和消除疫情及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现病毒并及时报告,规范病例救治和管理,防止疫情可能出现的扩散和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维护公众利益和社会秩序,特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镇防范突发病毒疫情的意识,落实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病毒疫情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病毒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病毒疫情实行分级管理。镇人民政府负责突发病毒疫情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相关部门、站所、村委会要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病毒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镇人民政府设立突发病毒疫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镇的突发病毒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1)成立镇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简称:防疫指挥部)
(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镇卫生院:组织制定突发病毒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等措施和建议;
镇派出所:密切关注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在紧急情况下实行交通管制的职责。协助卫生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
镇民政办:支持各村隔离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社会捐助工作,指导和动员社区、村委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治;
镇财政所: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突发病毒疫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并做好财政资金和捐赠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镇村中小学校:负责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措施,防止突发病毒疫情在校内发生和流行。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实施各类学校的突发病毒疫情控制措施。
镇应急办:协助对乘坐汽车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工作,防止疫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确保病毒疫情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送,确保疫区公路、通道畅通。
镇畜牧站:负责监管市场食用肉类和进口鱼类疫情防范,人畜共患动物疫病(包括陆生和水生动物)的防治工作,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相关环境的监测和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和病毒疫情应急处置需要,组织好紧急物资采购、市场监督管理、疫情扩散控制,以及防疫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等。
三、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级别
根据病毒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病毒疫情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I级)四级。
(2)应急响应措施镇人民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参与病毒疫情的应急处置。根据需要,调集本行政区域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加病毒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涉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和运输安全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防止事故发生。
(3)疫情控制措施:镇人民政府可以在本辖区内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等紧急措施;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和设备。
(4)流动人口管理:对流动人口采取预防工作,落实控制措施,对感染病人、疑似感染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
(5)实施交通卫生检疫:对进出疫区和运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运人员和物资、宿主动物进行检疫查验,对感染病人、疑似感染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和指定的.机构移交。
(6)维护社会稳定:组织有关部门(单位)保障商品供应,平抑物价,防止哄抢;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
四、镇医疗机构
(1)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对疑似感染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
(2)协助病毒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3)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
(4)对病毒疫情的病人,按照上级要求,送往指定医院就诊。
五、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为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应对准备,指导和规范我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等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我村人民群众生命安危、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我村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联防联控。
切实履行政府部门负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的统一领导与指挥,密切配合卫生部门,共同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
(二)依法防控,科学应对。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作用,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三)预防为主,有效处置。
不断健全全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风险;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
(四)加强宣教,社会参与。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伴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际卫生条例(2005)》。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及其防控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为发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机构效能,现成立我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村部,领导小组如下:
指挥长:
副指挥长:
组员: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片区内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另成立疫情报告组、疫情处置组、宣传组等4个工作组。
1、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全面领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参与制订、修订本组应急方案:确定事件级别:对应急准备提出建议,对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对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咨询意见:制订应急队伍演练方案,参与演练的.检查、指导和效果评价工作:负责我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事件发生态势判断及对突发事件进行决策,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各防控组成员,部署防控处置工作。
2、疫情报告组
组长:
成员:
负责掌管疫情报告和审核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各屯上报的疫情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防控指挥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县卫计局、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等上级部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信息动态;疫情事件的初始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的撰写与报告;对村卫生院疫情网络报告进行指导;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进行动态监控,保证我村与上级疾控中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报告信息畅通,每日执行“两报告”制度与零报告制度。
3、疫情处置组
组长:XXX
成员:各屯队长
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对疫点或疫区进行随时和终末消毒处理,对卫生院等医疗机构消毒处理,控制疫情进一步蔓延。负责疫情调查、危害评估等工作,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负责及时提出需要储备的药品、消杀用品等应急物资用品,发现重疫患者或疑似病例患者,及时进行处置,转至定点医疗机构医治,并按医疗措施安排医护人员跟踪病情。
4、宣传组
组长:XXX
成员:各屯队长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指导村级小广播、及相关部门做好疫情的信息发布、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及防控技术支持,消除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以利于疫情的控制。
五、督导与评估
工作组根据职责分工,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准备工作的自我评估与检查,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进行督导。
六、应急保障措施
各小组要根据应急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保障,快速反应能力。对不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确保应急期间村“两委”干部、各屯屯长通讯畅通,明确应急参与人员的通讯联系方式。
(二)交通运输保障。
重点是制定突发疫情期间的交通管制和线路通行、车辆调度等保障措施,保证应急物资和人员的优先运送。
(三)治安保障。
明确安保人员及设备分布情况。建立健全安保调度、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案和行动措施等。
(四)生活生命线保障。
重点是确保在应急状态下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保证群众基本的用水、用气、用电。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一、指导方针与工作原则
全县工商系统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县局市场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立足职能,周密部署,严密防范,监管到位,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有效防控市场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市场防控应急指挥部。
县局成立以张步勇局长为指挥长,其他局领导为副指挥长,市场合同股、经检大队、消保股、办公室为成员单位的市场防控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和指导全县工商系统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指挥部应及时研究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有关情况,制定全县市场防控应急管理措施,指导各分局及时、稳妥地开展市场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工作,在疫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
2.市场防控应急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下设市场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合同股。其职责:在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指导、应急情况处置、情况通报、工作督办、信息搜集和情况汇总等工作;负责落实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的具体工作。
(二)部门职责分工。
1.市场合同股。
调查掌握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情况,研究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管理措施,指导各分局人感染H7N9禽流感市场防控工作,检查市场防控工作情况;负责向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市场防控工作情况;在疫情发生后,指导疫区工商分局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关闭交易场所,并做好停止畜禽制品交易活动的善后工作。
2.办公室。
在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指挥部的统一协调下,归口负责全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市场防控疫情情况、工商部门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的新闻宣传工作,承担重要文字材料的综合工作,按有关要求和途径上报县局系统防控工作情况;负责统一调度防控物资、车辆等。
3.经检大队。
负责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防疫产品的不法行为。
4.消保股。
做好行政执法网络有关举报违法经营畜禽类制品信息的分流、督查工作。
5.基层分局。
监督市场主体执行休市、消毒、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加大对无证照经营和违法经营畜禽类制品等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应急反应的措施
(一)预警信息的发布
1.县内发生疫情后,县局应急指挥部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疫情通报,及时将情况通报疫区周边有关各分局应急指挥部。
2.疫区周边有关分局应急指挥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疫区所在地政府和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指挥部划定的疫情预警范围,向相关工商部门和相关市场发出预警通知。一旦发现新的疫情或其他特殊情况,应迅速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二)县局应急反应的措施
1.县内发生疫情后,县局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应急办公室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2.应急指挥部迅速召开会议,制定具体措施下发各分局,指导全县工商系统作好应对工作。
3.对疫情严重、可能引起较大市场波动的地区以及对疫情跨乡级行政区范围的,县局要及时派出督查组,指导当地工商部门做好市场内的疫情防控和监管工作。
(三)疫区所在地工商部门应急反应的措施
1.快速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关键防控措施,迅速开展市场防控应急监管。
2.对发生疫情的市场,要维护好现场秩序。迅速调查了解疫情发生的现状、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按要求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3.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迅速关闭疫点市场畜禽制品销售区或整个市场,并按当地政府要求,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4.加大市场巡查力度,特别加强对疫区与非疫区结合部市场、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的巡查,及时上报市场巡查监管情况。严防疫区畜禽类及其产品流入市场。
5.严厉打击非法交易病死畜禽类和未检疫畜禽类产品的行为;从重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物品、物资及借机哄抬物价、扰乱市场和流通秩序的行为。
6.落实市场主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防控畜禽传播的责任。
(四)疫区市场主办单位应急反应的措施
1.迅速控制疫情发生的现场,防止疫情传播、扩散,责令经营户立即停止销售畜禽类制品。
2.立即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卫生部门和工商部门通报。
3.疏散围观人员,控制无关人员进入疫点、疫区。
4.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现场的处置工作。
(五)疫区周边工商部门的应急措施
1.疫区周边工商部门要抓好市场防控的各项准备工作,完善应急预案,严密监视畜禽类及其产品交易动向,及时做出预警。
2.全面清理检查市场,尤其要加强对疫区周边区域、疫区与非疫区结合部和重点产区交易市场等重点部位的巡查监管,每个市场每日巡查密度不得少于两次,防止疫区畜禽类及其产品流入本地市场。
四、应急报告机制
(一)突发疫情报告
市场内一旦发生疫情或重大案件,要采取零报告制,事发地工商部门必须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党委、政府、上级工商局。
(二)应急处理情况报告
疫情发生地工商部门对市场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处理情况须一日一报,有特殊紧急情况要随时上报;应急状态解除后5日内要形成完整报告报县局市场防控应急办公室。
五、应急反应的保障
(一)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县局、各分局要加强值班。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县局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所有人员、各分局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人员、疫区所在地工商部门主要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手机保证24小时开通,严禁关机或不应答。
(二)值班备勤工作
县局防控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人员工作日要全部在岗,休息日50%以上的干部备勤,遇到紧急情况,相关人员保证2小时内完成集结。
各分局工作日需全员在岗,不得擅自离岗;休息日70%以上的干部备勤,出现紧急情况,须在2小时内能够集结5人以上,并迅速赶赴事发现场,做出应急处理。
(三)物资保障
对进入疫区参与指挥与防控疫情的工商干部必须配置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手套、口罩、防护服、一次性帽子或头套、胶靴、防护镜、人用消毒药等。
县局办公室负责统一调度防控物资。防控设施、装备、应急物资要确保正常,执法车辆、通讯设备、检测设备在内的相关物资设备要随时处于备用状态,做到随时应急,随时使用。
六、宣传引导
局、分局两级工商部门要通过市场渠道积极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科普知识宣传工作,使经营者、消费者了解人感染H7N9禽流感传播的特点和预防知识,增强科学防范意识,提高防范保护能力,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做好市场防控工作。
局、分局两级工商机关要严格遵守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信息发布的工作纪律。未经县局和当地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指挥部同意,不得对外发布有关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信息。
七、应急反应的善后处理
(一)指导市场主办单位在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清理现场,确保疫病不传播、扩散。
(二)指导市场主办单位积极组织货源,严把进货质量关,保障市场的繁荣和稳定。
(三)维护好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查处趁机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
(四)总结上报处理的情况,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八、责任追究和奖励
(一)严格追究信息瞒报、迟报、漏报责任。
各分局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对市场发生疫情信息瞒报、缓报、谎报的,要依法给予主要负责人行政处分。
(二)严格追究相关人员“不作为”责任。
对未按照县局及其当地政府应急预案要求履行职责,推诿扯皮,严重损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形象,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三)严格追究工作不力干部的责任。
对因监管不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H7N9禽流感通过市场渠道传播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提高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疫情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4级。
一、工作原则
1、生命至上、主动抢险。
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出现后,要把救助人员生命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实施救助,及时疏散处于危险之中的人员,尽最大可能展开救援工作。
2、迅速报告、及时处理。
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出现后,当事人、目击者及领导要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报告,及时开展应对灾害事件工作。
3、依法管理、强化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4、预防为主、保护财产。
宣传普及防治知识;提高防护意识;提高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积极抢救财产,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二、组织领导
1、有效开展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处理工作,学校突发疫情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职能处室,成立现场指挥部。
2、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履行以下职责:根据突发疫情灾害发生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核实灾情,制定救灾方案,负责重大问题的决策并落实救灾措施。
3、学校成立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总指挥:校长、书记(法人)。
副总指挥:副校长(分管安全领导)。
成员:中层以上领导、各处室主任、年级组、班主任、保安。
由校长担任救援总指挥,(副校级领导)任现场指挥。
抢险行动组组长:
成员:
疏散引导组:各班班主任。
通讯联络组:办公室。
人员救护组:校医。
后勤保障组:总务处。
4、职责范围。
1、抢险行动组负责发生灾害时迅速组织人员开展现场营救,尽力减少或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引导组负责指挥师生转移到安全场所;
3、通讯联络组负责对内对外的信息沟通和上报工作;
4、人员救护组负责为现场伤员实施及时有效的救护,并在第一时间就近送至镇级以上医院;
5、后勤保障组负责妥善保管从现场抢救出来的物品,对贵重和危险物品要派专人看管并逐件登记造册,以免重复损坏、丢失;为现场救护工作提供车辆、水、食物等物资服务工作。
三、预警预防
1、加强领导,广泛宣传。
学校成立学校疫情灾害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并明确人员具体职责;平时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卫生常识教育,学会自救的措施和技能,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师生演练。
2、建立预警,信息收集。
关注上级疫情预报,落实迅情预警预报措施,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正确应对。
3、落实值班,及时报告。
强化值班制度,公布值班电话,白天、夜间专人负责看守,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领导小组成员保证通讯畅通,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如实、详细地向上级做出汇报,确保报告数据详实、可靠。
4、建立队伍,保障供给。
建立应急抢险救援队,随时待命,听候调遣,准备处理突发事件。购置保障物资,确保用得上、足够用。
5、安全自查,规范管理。
学期始末,对学校进行拉网式安全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还要经常对建筑物、树木,排水,供电、厕所等组织检查,针对出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食堂、教室、宿舍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6、常抓不懈,养好习惯。
(1)保持工作、学习、生活环境通风换气。
(2)少去或不去人群聚集的地方活动。
(3)饭前便后要洗手、正确洗手。
(4)加强锻炼,保证休息,增强体质。
四、监测报告
(一)突发事件监测。
建立突发疫情灾害事件的监测系统。健全学生晨检、因病缺勤追查与登记制度。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年级—校医),学校要进一步排查,将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患病病人,进行登记,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疫情灾害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保障信息畅通。
2、严格执行学校突发疫情灾害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各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3、发现疫情要立即报告,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瞒报、缓报、漏报突发事件。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要严格疫情报告责任追究制度,依法查处,追究责任。
五、处置流程
班级处置流程:
1、日检:每早关注学生的健康状况,统计出勤人数。
2、报告:一旦发现疑似病人,立即告知年级、校医。
3、劝说:发现身体不适或发热学生,必须劝其看病,在家休养。
4、记录:及时统计患病具体情况(班级、人数、症状、就医情况、上课情况、目前康复情况)并上报学校。
5、跟踪:每天知道患病学生的身体状况,做好跟踪观察。
6、家访:积极做好患病学生的家访工作,经常保持联系。
7、消毒:做好班级室内外消毒工作,停止集体性活动。
8、观察:对痊愈后返校学生及其他同学,加强观察了解。
学校处置流程:
学校一旦发现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应立即启动本校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1、事故发生。学校保持镇静,沉着应对,立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汇报,并组织教职工施救及学生自救,努力将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程度。
2、紧急救援。根据事故性质向公安、交警、应急、卫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门紧急救援,使灾情较快得以控制,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3、事故现场。学校领导及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听取汇报,召集领导小组应急处理会议,采取应急措施,迅速抽调抢险队伍、物资,协同有关部门抢险救灾,全力组织抢救,维持秩序,疏散师生,对受伤人员展开救援救护,就近送医院治疗,并保护现场,监控险情,关注事态发展。
六、善后处理
1、应急状态解除由学校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宣布。
2、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处理工作小组负责灾后的善后处置工作,及时调查灾情损失情况,伤亡人员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灾后现场处理、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及重建等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并与保险公司等单位取得联系,依法处理,协调赔偿,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4、对在突发疫情灾害事件中,隐瞒不报、行动迟缓、贻误战机,抗令不遵等事件与责任人,将严肃处理!
一、成立疫情防控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铁清兽医站,由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有:协办单位有:水清工商所、铁清防保所、铁清派出所
二、疫点、疫区划定:
一旦发生疫情、由动检站人员立即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经观察分析疫情情况,立即上报当地政府和县兽医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并由县兽医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划定疫点、疫区。
三、采取紧急捕杀措施。
由镇政府立即组织人员在疫区内进行全面捕杀已染疫情的畜禽,不留任何死角,不放过任何一只畜禽,宰杀过后进行全面消毒,销毁深埋,作无害化处理。
四、禁止畜禽流通。
凡是在疫点,疫区内饲养的畜禽,严禁转运,销售点由工商行政部门在集贸进行巡查,一经查出,给予严防处罚。
五、强制检疫措施。
在集贸市场进行检查的畜禽,及其产品必须严格实行检疫检验制,经检验合格,出具检疫合格证明方可销售,对进行检验的动物及其产品必须实行报检制度和消毒制度,对运载的动物用产品经检疫不合格的,实行强制销毁。
六、密切做好预防、消毒、接种工作。
在发生疫情的疫点,疫区内以及过往的人和车辆实行强制消毒,对周边未染疫的畜疫实行紧急接种,若凝似人畜共患的传染病由防保所人员进行紧急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