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如下: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以下简称“三种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
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以下简称“三种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
1.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家庭为单人的申请人,应当符合晚婚年龄;离异的,应当满3年)。
2.申请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连续一年低于580元。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6960元,2人户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
3.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户家庭低于15万元,2人户低于23万元,3人户低于30万元,4人户低于38万元,5人户及以上低于40万元。
4.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或者*过房产。
初审时,如因资料不齐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直接取消保障资格,申请人不再补交相关资料;
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进入轮候期、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租住直管公房的家庭一律不得申请,一经发现直接取消保障资格;
申请家庭不得虚报家庭成员数、隐瞒家庭收入及住房情况,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并在3年内不得享受住房保障方面相关的优惠政策。
据了解,进入复审时,市房管局将联合公安、人社等部门对初审通过的家庭进行严格审核,随后在《遂宁日报》上进行公示。市房管局住房保障科相关负责人表示:“等公示结束后,会第一时间通过遂宁‘一卡通’平台,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户发放租金补贴,保障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家庭都能应保尽保。”
从今年起,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标准有所提高。按人均建筑面积20平方米计算,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低保家庭),租金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每平方米5元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每平方米7元;城市低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租金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每平方米3元提高到每人每月每平方米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