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退休年龄政策规定如下: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具体规定是: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一、向人社局申请退休资格认证
单位或者个人,办理退休,首先向鞍山市人社局申请退休资格认证。申请退休资格认证需要提交本人档案、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属于个体或者灵活就业人员没有档案的,需要提交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资料。
经人社局审核符合条件的,批准退休,发给退休证和相关文件。
二、向社会保险局申请待遇核定
按鞍山市社会保险局网站.首页 > 办事指南 > 养老保险 > 养老保险待遇审核>《企业职工(个体自然人)退休》:
1 单位经办人员或个体自然人出据人社局养老审批核定《退休(职)资格认定表》和市社会保险局个人帐户处核定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 社保经办人员对单位经办人员或个体自然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对,包括历年徼费基数、实际缴费月数等,录入退休类别、建立个人帐户前徼费月数和视同缴费年限、出生年月日、退休日期和待遇开始享受年月,打印《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待遇核定表》。
3 社保经办人员对《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待遇核定表》审核并加盖印章。
4 单位经办人员或个体自然人对《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待遇核定表》中的退休类别、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退休日期、身份证号码、缴费年限、历年儌费月数和缴费基数进行核対并签字确认。
5 处里负责新增退休(职)人员养老金计算的付处长对打印的《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待遇核定表》进行复核签字并加盖处里的公章。
1、办理条件
1)正常退休的男60满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
2)社会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2、办理流程
1)向人社局申请退休资格认证
单位或者个人,办理退休,首先向鞍山市人社局申请退休资格认证。申请退休资格认证需要提交本人档案、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属于个体或者灵活就业人员没有档案的,需要提交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资料。
经人社局审核符合条件的,批准退休,发给退休证和相关文件。
2)向社会保险局申请待遇核定
按鞍山市社会保险局网站.首页 > 办事指南 > 养老保险 > 养老保险待遇审核>《企业职工(个体自然人)退休》:
a.单位经办人员或个体自然人出据人社局养老审批核定《退休(职)资格认定表》和市社会保险局个人帐户处核定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b.社保经办人员对单位经办人员或个体自然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对,包括历年徼费基数、实际缴费月数等,录入退休类别、建立个人帐户前徼费月数和视同缴费年限、出生年月日、退休日期和待遇开始享受年月,打印《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待遇核定表》。
c.社保经办人员对《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待遇核定表》审核并加盖印章。
d.单位经办人员或个体自然人对《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待遇核定表》中的退休类别、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退休日期、身份证号码、缴费年限、历年儌费月数和缴费基数进行核対并签字确认。
e.处里负责新增退休(职)人员养老金计算的付处长对打印的《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待遇核定表》进行复核签字并加盖处里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