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退休年龄政策规定如下: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办理退休手续
对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由职工本人申请,单位审核,经企业劳资部门张榜公示后,由企业劳资管理人员,携带职工人事文书档案,于到达退休年龄前一个月5-20日业务期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养老科进行初审。初审后,对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由经办人员填写《职工退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三份、《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表》一式三份,以上手续完善后,市人事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养老科进行待遇计算,社会化发放月养老金。如有档案年龄和身份证不一致,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文件规定:1.正常退休: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企业职工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自由职业者和灵活就业者女职工年满55岁,实际缴费(含视同缴费)满15年。
2.特殊工种退休: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实际缴费(含视同缴费)满15年。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累计8年;或者从事高空,高温工种累计满9年;或者从事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间隔不超2年,档案里必须有记载。
3.因病退休: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实际缴费(含视同缴费)满15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职工退职:男职工不满50周岁,女职工不满45周岁,实际缴费(含视同缴费)满15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5.个人帐户一次清:男职工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5周岁,实际缴费(含视同缴费)不满15年,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缴费年限累计每满1年再发给1个月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标准的生活费,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职工退休审批手续
职工本人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对其档案进行初审,认为符合条件的,提交下列材料:
①《养老金社会化登记表》(一份)、
②《职工退休基本养老金待遇申请表》(一式四分)
③《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一式四份)
④《郑州市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情况信息表》(表①②在养老大厅三号窗口领取;表③在劳动学会一号楼216房间购买,10元50份;表④在社会化服务科领取,此表经办机构不留存,退休审批完由职工交区社保中心)
⑤《个人基本情况信息资料》(该表在征缴业务窗口打印,并加盖征缴处业务专用章及打印人公章,在自动打印机打出的不能用来办理退休审批业务)
⑥身份证复印件
⑦银行存折复印件
⑧一寸免冠平光黑白正面照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