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退休年龄政策规定如下: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一)正常退休申办流程:
办理流程:正常退休的需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提交申请。
市直参保人到市社保基金局四楼待遇核发科1、2号窗口领表并填写→
携带个人档案等材料到四楼待遇核发科3、4号窗口审核退休并领取回执→
领取第一个月养老金后,于当月20至30号内凭回执和本人身份证到四楼待遇核发科5、6号窗口取回核定资料。
办理地点:肇庆市端州区西江南路26号肇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四楼 待遇核发科3、4号窗口。
(二)提前退休申办流程:
办理流程:提前退休的需在达到规定年龄前两个月提交申请。
市直参保人携带个人档案等材料到市社保基金局四楼待遇核发科3、4号窗口审核退休→
审核退休后领回资料和回执→
领取第一个月养老金后,于当月20至30号内凭回执和本人身份证到四楼待遇核发科5、6号窗口取回核定资料。
办理地点:肇庆市端州区西江南路26号 肇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四楼 待遇核发科3、4号窗口。
1、参保人本人或所在单位社保专管员在社保局打印《参保情况记录表》,一式二份,需本人确认签名,如果本人对《参保情况记录表》上的参保记录有异议的,需带上个人的人事档案到参保的社保局保险关系科(股)进行核实;
2、小一寸近期彩照一张;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张(A4纸张);
4、⑴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退休业务需提供《干部退休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企业干部办理退休业务时无需提供《干部退休通知书》。)
⑵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业务需携带参保人本人人事档案资料;
⑶办理因病提前退休的,需填写《东莞市伤病职工(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介绍信》(一式两联)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鉴定,同时附上身份证、诊疗病历、出院小结、县级以上医院(我市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为市中医院和市人民医院,精神病的专科医院为市新涌医院)近期三个月的诊断证明和检查报告的复印件,原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