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人落户所需手续
1、持本人与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聘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
2、原户籍地址是本省的,持户口本及复印件;原户籍地是外省的,持户籍证明;
3、计划生育证明(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办办理)。
(二)家属及子女随迁落户所需手续
1、持本人与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聘用合同的原件与复印件;
2、原户籍地是本省的,持户口本及复印件;原户籍地是外省的,持户籍证明;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独生子女证、计划生育证明、出生证明的原件用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有一种证明即可。
(一)申请人到申请落户派出所填表,申请落户;
(二)由派出所在规定时限内,统一报送分局审批。
(一)在申请人申请后,经派出所审核手续齐全的,派出所在5个工作日内报分局;
(二)对派出所上报的落户手续, 经分局审核合格的, 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成并返回到派出所, 由派出所通知学校或本人领取准迁证。
(一)辽滨边防派出所
派出所户籍员:裴志远;联系电话:15242774566
派出所所长:安旭;联系电话:13624965666
(二)辽滨沿海经济区公安分局
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户籍内勤:孙新;联系电话:13842730999
公安分局主管副局长:郝峰;联系电话:18342761111
(三)落户业务咨询
盘锦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户政管理大队大队长金野;联系电话:15942700099。户籍内勤夏冬宁;联系电话:15241737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