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夏天,在我国绝大部分地区都是被太阳烘烤着,燥热难耐,光是那闻名全国的三大火炉就让人心生惧意。由于高温的存在,我国根据自己的国情规定了高温补贴。那么,对于我国最北的黑龙江来说,相关的政策又是什么样的下面小编介绍黑龙江高温津贴相关规定。
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
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
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
发放时间为4个月。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第十条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