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省籍人员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可以到省内任一公安机关派出所或办证中心申请办理。
注: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1、监护人代为申领的,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2、因证件有效期满或损坏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因证件丢失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提交本人的居民户口簿或《申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
温馨提示:
1、“二代证”有效期满这种情况基本上都需要重新采集相片和重新提供数字相片
2、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可在居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领取
1、申请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换领手续
2、申请人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工作人员校验户口簿(采集人像信息)和审阅《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缴纳证件工本费用并领取办理回执
5、收到领取通知或者办理身份证一个月内,携带办理回执到办理地点领取身份证
台州各区派出所均可办理
办理时限
一个月内
办理费用
换领身份证,收取工本费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