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2、户口簿,身份证,一寸照片两张
3、证明实际出生年龄的原始凭证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原件,记载原始出生日期的户口簿,户籍底账等),
4、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的书面证明,单位证明或学校证明,
5、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填写“户口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责任区民警、所长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上报分县局审批.
6、申请批准后,申请人持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更改,并办理新的身份证
7、异地补领的需要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证件(包括居民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大陆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工作证、学生证等。)
公民户籍登记信息项目更改(正)申请表
1、办理身份证,照相时不能戴帽,不能戴项链,耳环,要求露出双耳,不要穿浅色衣服
2、第一次办理收工本费2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收工本费40元。
3、现在办理身份证比较快,普通证一个来月,加急证10天,临时证3天,
4、普通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领取,加急证由快递部门直接送到你预留的通讯处,临时证一般凭办理身份证得到的发票,到县公安局户政科办理
异地办理流程:
凭本人有效证件或者单位合法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申请人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负责受理申请、采集信息、收取工本费、发放证件、处理质量回馈等步骤。
办理时限:普通证一个来月,加急证10天,异地办理1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审核签发
费用:工本费40元,异地办理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