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1.户籍所在地为农村,并持有户籍所在地常住居民户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农村低保标准。
城镇低保申请条件
1.持有户籍所在地常住城市户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
3.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
农村低保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户籍证明
3.居民身份证
4.家庭收入证明
5.残疾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复印件
6.民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城镇低保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户籍证明
3.居民身份证
4.家庭收入证明
5.残疾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复印件
6.民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农村低保申请流程
1.农村低保实行个人申请、村(居)评议推荐、乡镇(街道)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三榜公示、社会化发放的运行机制。
2.户主本人通过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向乡镇(街道)提交申请书,并如实提供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和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证明等;
3.村(居)民委员会自接到申请人书面申请之日起,完成家庭收入核实、民主评议、公示、上报等工作;
4.乡镇(街道)自接到村(居)民委员会上报材料之日起,完成审核、公示、填表、上报等工作;
5.县级民政部门自接到乡镇(街道)上报材料之日起,完成审查、审批、公示与告知、发证工作。
城镇低保申请流程
1.凡申请城市低保待遇的家庭,由户主本人通过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向街道或乡镇提出书面申请。未设立居委会的地方,可直接向街道或乡镇申请。
2.远离城镇的企业职工,由户主本人通过所在企业工会向街道或乡镇提出书面申请。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不在一地的,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出申请,其他家庭成员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由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街道和居委会出具。
4.因动迁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家庭,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管理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5.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居民申请低保待遇时,由居委会或企业工会工作人员协助办理申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