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携带资料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2、查验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3、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4、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5、经全面审查了解,男女当事人符合《民法典》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7、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8、当事人持有规定的有效证件和材料。
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尹家渠南街5号楼三楼民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