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考政策信息

王明刚

新疆2019年中小学、高中招生入学要求 中考指标生比例及其他要求规定

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入学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按照强弱结合原则合理调配对口直升的初中和小学,保障教育机会公平。要将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掐尖”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继续压缩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规模,至2020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同时,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另外,招生期间,对区域内存在大班额学校进行预警提示,确保中小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56人以上大班额。

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

《通知》同时要求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所有学校(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

同时,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政策,确保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升入优质高中比例。

2019年起,取消杏林班、体育特长班、宏志班、珍珠班等特殊类型办班及跨区招生。宏志生、珍珠生资助政策仅限南疆四地州边远贫困地区,不得跨区招生、集中编班。

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通知》要求各地要确保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执行到位。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同时,要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以流入地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

同时,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落实“十项严禁”纪律要求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即: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据悉,自治区教育厅将适时对各地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个别学校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和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相关规定招生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造成一定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严肃追究学校和相关人员责任。

乌鲁木齐市2018年中考政策出台,今年普通高中分两个批次录取!

1、班额定为55人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规定,任何学校均无权改变招生计划擅自招生,未经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和自治区教育厅审批同意,任何学校不得在乌鲁木齐市以外的地区招生。

高中招生及学籍管理严格实行“三号统一”,即:普通高中录取编号、学籍号、毕业证号“三号统一”。未经正式录取,没有取得普通高中录取编号的考生,不能注册高中学籍,不能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不能发放所在学校的高中毕业证。普通高中规定招生班额为55人。

对民汉合校普通高中在招生方面给予政策倾斜,鼓励有条件的初中双语班毕业生到汉语系高中学校就读,并在高中招生录取时给予政策照顾。

同时,对民办学校在招生和学籍管理等方面给予适当的政策照顾,鼓励初中毕业生自愿报考民办学校。

2、普通高中可填报两个批次

今年首府普通高中报考仍然实行考试后知分网上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分两个批次填写,学生填报志愿时,第一批次的志愿可以为空,第二批次填报的志愿不能为空。

在2018年3月31日之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在乌市具有九年完整学籍并实质性就读的非本市户口的初三应(历)届毕业生,均可以自愿填报两个批次十个志愿:

第一批次可填报原自治区重点中学、自治区级示范校和享受自治区重点高中招生政策的二十所学校。每名考生可以填报四个平行志愿,四个平行志愿中填报学校的先后顺序由考生及家长确定。

第二批次可填报的学校为除一批次以外的乌鲁木齐市其他国办普通高中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当年有招生计划的本市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考生可以填报六个平行志愿,六个平行志愿中填报学校的先后顺序由考生及家长确定。

经市教育局审核认定的“保推资格生”,可填报两个批次十个志愿外,还可首先填报一个“保推志愿”共十一个志愿。

非乌鲁木齐市常住户口 ,在本市有连续三年完整初中学籍并实质性就读的初三应(历)届毕业生,可以填报两个批次八个志愿:

第一批次可填报原自治区重点中学、自治区级示范校和享受自治区重点高中招生政策的二十所学校。每名考生可以填报两个平行志愿,其中一个平行志愿可以填报任意一所一批次学校,另一个平行志愿只能在高级中学、实验中学、二十中、二十三中、一零一中学五所一批次学校中选择一所。两个平行志愿中填报学校的先后顺序由考生及家长确定,分别为第一、第二平行志愿。

第二批次可填报的学校为除一批次以外的乌鲁木齐市其他国办普通高中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当年有招生计划的本市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考生可以填报六个平行志愿,六个平行志愿中填报学校的先后顺序由考生及家长确定。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应充分尊重考生的选择权,不得阻止考生参加乌鲁木齐市初三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干涉考生填报志愿。

3、一批次学校50%计划用于保推生

记者了解到,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效遏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今年乌鲁木齐市第一批次普通高中招生实行保推生政策,保推生的计划数占第一批次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50%,其中保送生占40%,推荐生占10%。

据悉,享受保推生政策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等;具有本市三年以上(包括三年)的常住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在乌市具有九年完整学籍且实质性就读的考生;本学区就近入学或区(县)教育局正常分配入学;在同一初中学校有连续三年学籍且实质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保送生入围考生,录取成绩不低于一批次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直接被“保推志愿”学校录取。

推荐生入围考生,录取成绩加30分之后,进入“保推志愿”学校的录取环节,与其他考生一起在第一批次普通高中学校按序投档。

据悉,各初中学校下达的保推生计划没有完成的自动失效。各一批次高中学校未完成的保推生计划自动转为普通考生计划进行录取。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要求各初中学校确定本校符合条件的保送生、推荐生候选学生名单,并在班级和学校醒目的位置公示一周后无异议,于5月31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6月1日起市教育局将在乌鲁木齐市教育网等网站面向全市公示各学校保送生、推荐生名单,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议。

4、加分照顾政策

民考汉考生享受中考录取加50分的政策。

回族考生,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烈士子女,因公牺牲、致残(一级至四级)的人民警察子女和人民解放军子女,中考原始总成绩加10分。

结合乌鲁木齐市高中招生实际情况,户口在乌鲁木齐市的现役军人子女,在普通高中录取时,中考原始总成绩加10分。

经录取学校认定、市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特长生,普通高中录取时,中考成绩原则上不能低于2018国办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的70%。

享受自主招生录取政策的考生,其综合素质评定应为B等以上(含B等),其专业学科等级评定应为A级。

5、20所一批次学校

目前,乌鲁木齐市一批次录取学校为:乌市1中、市4中、乌市高级中学、乌市8中、乌市11中、乌市12中、乌市实验学校、新疆实验中学、乌鲁木齐八一中学、乌市19中、乌市20中、乌市23中、师大附中、农大附中、兵团二中、乌市41中、乌市68中、乌市70中、乌市101中学、乌鲁木齐市130中学。

2017新疆中考方案出台 6月20日开考

艺术考试继续进行,计入中考总成绩

九年级毕业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汉语)、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体育与艺术,其中物理与化学两科合卷,思想品德与历史两科合卷且加入民族团结教育内容(含新疆地方史),分值30分。

据悉,2017年体育与艺术考试科目分值为150分,其中体育100分,艺术50分,考试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成绩仍计入中考总成绩。

体育考试项目为五个,采取“三必两选”,其中三个项目是必考科目,两个项目由各地从学生体质健康标准7个项目中自行选定。三个必考项目是:1000米(男)、800米(女);掷实心球;立定跳远。等级设置为A、B、C、D四级(A为85分~100分;B为70分~84分;C为55分~69分;D为54分及以下)。

艺术考试继续进行,学生可从音乐和美术中任选一项。等级设置为A、B、C、D四级(A为45分以上;B为35分~44分;C为25分~34分;D为25分以下)。

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为考查科目,被评定为合格、基本合格的学生才能享有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对于双语班的考试,语文(民)科目,均使用授课语种试卷(维语言、哈语言、柯语言、蒙语言),并按授课语种文字答题。

数学科目、物理与化学两科合卷科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民语系使用授课语种试卷,并按授课语种文字答题。

思想品德与历史两科合卷,加入民族团结教育内容(含新疆地方史),模式1使用授课语种试卷(维语言、哈语言、柯语言、蒙语言),并按授课语种文字答题;模式2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而内高班、内职班招生统一考试均属全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高班考试单独命题,考试时间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一致,内高班各科目考试评卷工作实行网上阅卷。报考内职班的考生统一参加全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不到内高班、内职班升学要求或未被录取的考生,其成绩按要求转换等级后可作为普通高中升学成绩参与当地初中学考录取。

成绩分四个等级,录取工作放宽政策

据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学业考试成绩既作为初中学生升学的主要依据之一,又作为初中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毕业等级可由各地根据学生学业成绩自行划定。

初中学业考试的成绩按百分制阅卷,但必须以等级制呈现。等级设置可以为A、B、C、D四级,D级者不得报考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

原则上A级占考生人数的15%,B级占考生人数的35%,C级占考生人数的45%以上,D级严格控制在考生人数的5%以内。

在录取办法方面,要求逐步实现以地(州、市、兵团各师)为单位进行统一录取。尚未实现统一录取的地区,要创造条件争取尽早实现。

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允许部分学校进行加试。加试的形式主要包括:面试(口试)、答辩、实验(实地)操作、作品(成果)、特长才艺展示等多种形式。高中学校加试时,不得再对初中学考已考过的学科以及学科内容进行加试。

对于品学兼优的毕业生可免试直接推荐,各地的保送人数比例由各地自行制定,体育、艺术特长生由招生学校按本校自主招生方案录取。

为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体现教育公平,要在本地区、本师优质高中的招生计划中划出不低于50%的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并向相对薄弱的初中学校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