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会计诚信建设,提高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水平,促进会计工作,规范会计行为,本人作如下承诺:
1、按规定填制、审核记账凭证,内容完整,印章齐全。
2、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正确使用会计科目,账簿封面与启用表内容填写齐全,并按要求办理建账监管手续。对伪造、变造、故意毁损会计账簿或账外设账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3、正确运用会计处理方法,不随意变更;正确使用会计更正方法,账簿无涂改、挖补、刮擦现象。
4、按规定核对会计账簿,做到账证、账账、账表、账实相符。运用会计电算化记账时,要做到电子数据与纸质资料数据相符。
5、按规定编制和报送财务会计报告,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对指使、强令编造、篡改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6、按规定装订、保管会计资料。运用会计电算化记账时,做好数据备份,保证不毁损、灭失。
7、按规定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堵塞漏洞,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承诺人:
日期:
我承诺做到: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招标投标方面的政策、法律、和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省公司有关管理规定;
二、不收受厂(商)家馈赠的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或其他形式的馈赠,不接受厂(商)家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无常服务。严格约束自己的亲属,不收受厂(商)家的馈赠和各种形式的无偿服务。
三、不以任何形式向厂(商)家所要钱物。
四、不在厂(商)家报销应由自己支付的.各种费用。
五、不参加由厂(商)家安排的各种形式的高消费娱乐活动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六、不利用工作便利或职务影响,介绍厂家及施工企业参加投标;不为投标当事人等级报名等事宜出面说情、提供方便、干预正常的招标业务和招标结果。
七、不接受厂(商)家为自己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或出国留学、安居提供的方便。
八、不在非工作场所单独与厂(商)家交谈业务,不以任何方式向厂(商)家泄露不宜向外界泄露的有关业务工作内容或接受可能对正常履行公务有影响的拜访。
九、不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情况。不泄露评标专家或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十、在与厂(商)家业务商谈过程中设计的各种优惠条款等,全部体现在经济合同或谈判纪要中。
十一、本人若与投标单位有厉害关系,应立即主动向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的组织者申请回避,本人如果有违反上述廉洁自律承诺的行为,愿接受所在单位给予的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承诺人:
日期:
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便于全县干部群众对我的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本人在此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央提出的领导干部“四大纪律、八项要求”、“52个不准”、五个不许”等各项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做遵规守纪的模范。
二、严于律已,拒收钱物。不接受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钱物和利益。清廉为官,老实做人,扎实做事,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搞铺张浪费。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不。重大事项、大额度资金开支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带头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坚决维护班子和队伍的团结和统一。
四、廉洁自律,不谋私利。管好自己、管好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利用职务之便为配偶、子女及亲朋好友谋取私利。
五、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切实履行职责,主动做好服务,促进经济发展,积极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出谋献策。
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廉政建设要求,做好表率,抓好班子和队伍建设,严肃查处队伍中违法违纪行为,切实抓好政法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建设。
七、遵守县纪委规定操办喜事的具体规定。
以上承诺,恳请全县人民对我进行监督。
承诺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