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沙坪医院:
我局于xxxx年7月24日收到你院《关于开展义诊活动的请示》,经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你们开展这次义诊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义诊活动时间、地点、内容要求。时间:xxxx年8月5至xxxx年9月1日;地点:盐井镇长沟村、柏树村、桃子坝,庙坝镇包谷山社,兴隆乡蒿芝村(每处只限一天);内容:可开展常见病、慢性病,卫生保健知识、医疗相关政策宣传(不能带B超、心电图设备)。
二、参加义诊进行医疗、预防、保健咨询活动的人员必须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我县卫生监督所进行执业注册的医务人员。
三、在开展义诊的.活动中,务必严格规范诊疗,诊断明确后方可处方,发放药品严格查对制度,向义诊患者详细告知药物毒副作用、失效期等医疗安全相关内容。同时确保每一位开展义诊工作医务人员的各项安全。
四、根据《卫生部下发关于组织义诊活动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卫医发〔xxxx〕365 号)文件要求,义诊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我局将立即停止你们的义诊活动,并依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并对单位和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一)组织非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义诊;
(二)在义诊中推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等非法作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等广告或从事其他商业活动;
(三)超出第一条规定的义诊时间、地点;
(四)义诊中进行封建迷信活动。
(五)以议诊为由进行小病大治、诱骗患者、骗取新农合资金等行为。
五、在义诊活动开展前一周将具体的时间、地点、医护人员报一份到卫生局医政股,在开展义诊活动中,主动接受盐井镇、庙坝镇、兴隆乡卫生院的监督。义诊活动结束后,将义诊情况及图片报县卫生局医政股(邮箱:)。
xx县卫生局
xxxx年8月3日
xx军医院:
根据xxxx年4月29日厅长办公会议精神,同意你单位在7月18日-10月17日期间开展纪念建军八十周年武汉社区困难群众慈善医疗救助活动。厅里专项补助资金100万元。
开展困难群众慈善医疗救助活动,对于缓解一部分特殊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请你们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在安全、有序、平稳的前提下,精心组织实施。此项活动结束后,要向厅里写出专题报告。
xxx年六月十九日
xx市长青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开展职业介绍活动的报告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xx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对你公司章程、财务制度、开办资金、服务场所、服务设施、执业人员素质等方面的综合评估,基本合格,结合我区实际,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开展职业介绍活动,公司地址:xx市城厢区筱塘居委会文献西路1248号301室,法人代表:林俊斌。职业中介许可期限二年,自xxxx年9月25日起至xxxx年9月24日止;
二、你公司须在工商部门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手续后方可开展职业中介活动。你公司开展职业中介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诚实信用、公平、公开的原则,规范管理,文明服务,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从事非法职业中介活动的,我局将取消经营资格;
三、今后你公司变更地址、经营范围,更换法人代表等都必须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xxx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