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丹东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520元)确定。缴费基数下限为2017年丹东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520元)的60%,即2112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丹东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520元)的300%,即10560元/月。
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丹东市社平工资(3496元)确定。缴费基数下限为2017年丹东市社平工资(3496元)的90%,即3146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年丹东市社平工资(3496元)的300%,即10488元/月。
养老保险:公司缴20%,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个人缴2%;
补充大病:公司缴4.58元,个人缴4.58元。
丹东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社保年度我市个体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2017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520元)的60%和100%设定两个档次:60%档次月缴费基数为2112元;100%档次月缴费基数为3520元。
丹东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个人缴20%。
丹东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按照最底缴费标准计算
养老保险:2112*20%*12=5068.8元/年
按照最高缴费标准计算
养老保险:3520*20%*12=8448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