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大连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度辽宁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最低最高基数。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7127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284元/月。
1.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以19125元/月为上限基数、以3825元/月为下限基数。
2.无法认定工资总额的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以6375元/月作为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无上月缴费基数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以6375元/月作为趸缴医疗保险费的基数。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1.2%,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8%,个人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