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医疗保险在网上缴费方法为手机银行APP、微信缴费、支付宝缴费。
1、手机银行APP,登录手机银行APP,点击下面菜单的【生活】【社保】,选择【缴费地区】,选择【缴费单位】即可缴费成功。
2、微信缴费,点击微信里面的右下角【我】【支付】【进入生活缴费】,选择城市点击【社保缴费】即可。
3、支付宝缴费,找到【城市服务】选择缴费城市之后在办事大厅栏中选择【医保】【居民医保缴费】即可。
居民住院报销费用:
到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为:
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7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
起付标准以上基本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个人自付比例:一级医疗机构25%,二级医疗机构30%,三级医疗机构4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
基金支付比例:一级医疗机构75%,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6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
注:年度内基本医疗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为90000元
办理材料
居民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材料
1.住院批准书及住院病历
2.费用清单
3.有效票据
4.医保证、医保卡
5.出院诊断证明书
6.出院小结
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材料
1.医保卡
2.门急诊病历本
3.处方
4.费用总清单
5.出院诊断证明书
6.出院小结
7.住院病历复印件
8.发票
经办程序: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深灰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如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