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如下:困分散供养人员按照民政部门认定的保障人口计算补贴人数;其他申请家庭按户籍、居住证人数确定补贴人数,即与已年满18周岁的申请人同在一个户籍或居住证上,且与申请人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抚养关系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可确定为补贴人数。
城市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或特
困分散供养人员按照民政部门认定的保障人口计算补贴人数;其他申请家庭按户籍、居住证人数确定补贴人数,即与已年满18周岁的申请人同在一个户籍或居住证上,且与申请人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抚养关系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可确定为补贴人数。
租赁补贴面积保障标准为1人户30平方米,2人户35平方米,3人户40平方米,4人户50平方米,5人户60平方米。原则上保障家庭应租住中小户型住房,户均租赁补贴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超出部分由住房保障家庭自行承担。
租赁补贴根据住房保障家庭的住
房困难程度和支付能力按比例发放。城市特困分散供养人员发放比例为100%;城市低保家庭发放比例为90%;城市低收入家庭发放比例为70%;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发放比例为30%。
补贴标准基数。租赁补贴标准根据住房租赁市场租金水平动态调整,按照市住建部门对外公布的住房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水平确定。
补贴金额计算。租赁补贴金额=(面积保障标准-自有住房建筑面积)×补贴标准基数×发放比例。
(一)《大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资格申请表》;
(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
(三)婚姻证件或单身情况承诺;
(四)收入和财产承诺;
(五)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情况查询报告;
(六)已在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和备案凭证;
(七)城市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或特困分散供养人员提供《大庆市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大庆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证明》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八)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
(九)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其中证件性材料应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