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自愿在本次统测考试中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学校有关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接受惩戒处理。(扣班级量化分,写20xx字说明、感悟书,校内通报批评,并将本人诚信考试情况记入成长记录档案。)
二、坚决服从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1、按时进入考场,不迟到或中途离场。
2、考试学生必须按座位号就坐,考试中不得交谈,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当考试时间结束时,立即停止答卷,并有序上交,且禁止喧哗。
3、严禁考试违纪,作弊。凡提供,传递,抄袭与考试课程内容有关的信息资料的,或抄袭他人答卷或故意给他人抄袭的,该门课程成绩记为无效;凡考试违纪的学生,成绩记为无效,根据违纪情况,认错态度及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在批评教育的同时,将违纪情况记入成长记录档案。
4、诚信考场,知识和品行的双重考核,相互监督,考验自我,上交一份优秀的品行答卷。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考场规则,并保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中学生。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承诺人:
日期:
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此郑重承诺:
本企业近两年无违反《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部第22号令)第二十三条所列各项行为。
本企业在甘肃省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甘肃省和各市(州)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全面履行各项应尽义务,自觉维护甘肃省建筑市场秩序,严格自律、规范经营、诚实守信,建立健全有效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保证实体工程质量安全,自觉接受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本企业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在甘肃省内参加工程投标或直接发包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人员未承接其它在建工程。
如有弄虚作假及违反《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xx〕20号)有关具体要求的。
本企业自愿接受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依法给予的处罚和通报批评,并自处罚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参与甘肃省内建设工程招投标和从事施工活动,服从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公开有关事实的决定和进行不良行为的评价。
承诺人:
日期:
为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树立药店诚信守法经营形象。本药店作出以下诚信承诺:
一、 承诺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保证经营合法、安全、有效的药品,坚持诚信经营,不经营假劣药等法律法规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不误导群众,自觉接受食药监局、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承诺药店严禁销售的药品和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没处方一律不销售。销售处方药时,将处方留存备查,原处方不能留存的,以电子照片、复印等形式留存,同时留存患者的联系电话。
三、承诺对应当登记销售(俗称“双轨制”处方药)的处方药进行登记销售。药店销售人员在充分了解顾客既往用药情况的基础上,做好详细记录后方可销售。
四、承诺未经执业药师(含电子远程审方)审核不得销售处方药。执业药师不在岗或远程审方设备损坏时,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五、承诺下列两种情形限量销售处方药并做好登记:一是对需要长期使用固定药物控制和治疗的慢性疾病用药,患者可凭病历本中的用药医嘱量购买,并留存病历首页、病情诊治和医嘱用药页复印件。该类处方药不含国家有特别规定无处方严禁销售的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X药品、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等;二是对急症、急救、紧急处理用药,只限量销售2次剂量的处方药。以上情形销售处方药须经执业药师审核,并填写 “处方药销售登记表”,完整登记销售处方药的具体品种名称、批号、数量、时间以及患者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信息。
以上承诺本药店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严厉的处罚:第一次违法违规销售处方药,接受警告、责令改正并顶格处罚1000元罚款;第二次违法违规销售处方药接受停业3至7天整顿,并顶格处罚20000元罚款;第三次违法违规销售处方药,按情节严重论处,吊销本店《药品经营许可证》。
承诺人:
日期:
为了加强学校的考风考纪建设,充分发挥我校进行诚信考试的主导作用,响应学校的号召,提高同学们的诚信意识和诚信素质,努力培养和造就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此次考试中我们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努力学习,刻苦钻研;考试不违纪、不作弊,不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改动成绩;按时独立完成试卷,不抄袭、剽窃他人试卷。
二、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携带通讯工具、词典及规定以外的文具、资料等参加考试。
三、凡带有书包、书籍、纸张、文具盒等物品的,都集中存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不随身放在座位上。
四、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不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材料;不抄袭他人答案。
五、不交换答案,不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不将试卷带出考场。
六、不扰乱考场秩序,无理取闹、服从监考老师安排。
七、如有不诚信行为,愿接受学校处理。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我单位向全社会郑重提出“倡导诚实信用,禁止价格欺诈,加强价格自律”的价格诚信承诺。
承诺内容如下:
一、模范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坚决抵制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二、认真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有完善的适应市场机制的定价策略和定价方法,为消费者提供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三、严格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恪守“信用第一,诚实为本,文明经营”的职业道德。建立企业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健全企业内部价格管理机构,正确行使经营者定价权利,运用先进的市场营销手段,取得经济效益的`“双赢”。
四、认真履行明码标价义务,真实、准确、规范地明码标价。降价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使用降价标价签、价目表,并如实标明降价原因、降价期间,以及原价和现价,确保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有条件时积极推行明码标价。
五、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坚决杜绝价格欺诈。在经营中不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拒绝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虚假折扣、虚假馈赠,以及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的行为。
六、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计量准确、质量合格的商品和服务。虚心接受消费者意见,有完善的处理消费者投诉机制,接受社会及消费者的监督,认真解决消费者关于价格方面的投诉,自觉诚恳处理价格纠纷,努力为创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承诺单位:
日期:
在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期间,本人承诺:
1.保证所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并严格按照信息格式和信息提示进行填报。
2.自愿遵守教育部和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有关规定和《考试规则》。
3.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
4.不携带各种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移动电话、对讲机、无线耳机及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扫描等各种信息传输设备,手表以及答题用笔、橡皮、格尺、圆规、三角板、涂改液、修正带等考试用品,不携带有金属物品的服装、鞋帽,项链、耳坠、发卡、手镯、戒指、磁卡、信用卡、钥匙、硬币等铁磁性物品,不携带其他影响入场检查的与考试无关物品。
5.自觉接受和服从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使用安检门、金属探测仪对严禁携带物品的入场安全检查。
6. 遵纪守法,不组织、不参与考试违法违规行为。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接受《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共吉林省纪委、吉林省监察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违纪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出的处罚决定。
承诺人(签字):
日期:
本人自愿参加国家和本省统一组织的教育考试,我已阅读考试有关规定,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遵守国家及本省制定的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接受处理。
二、坚决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三、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考试名称:20xx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考点(学校)名称: 报名号或学号:
考生身份证号或学员证号: 考生院系:
考生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