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同学们:
20xx年10月自学考试马上要开始了,为严肃考场纪律,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以下五点对考试违规处罚的规定每个考生务必知晓:
1、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进入考场的,取消当次所有科目的考试成绩;
2、组织团伙作弊的,停考三年;交由司法机关按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进行处理。(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考生向考场外发送、传送试题信息的,停考三年;
4、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停考三年;
5、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停考三年,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作为考生应做到以下几点:遵守考场纪律,不旷考,不带手机进考场,考试中不和监考老师发生冲突,不买卖答案。
认真复习备考,诚信考试,珍惜荣誉,杜绝作弊!
继续教育学院东区学工办
20xx年10月11日
本人报名参加xx省20xx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郑重承诺:
1、本人网上填报的信息、所提供得报名材料及享受政策性照顾得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由于网上报名漏报、错报信息而又未在信息确认时提出更正得,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得,所产生得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2、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得有关内容,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若有违规行为,愿接受处理。
3、网上报名学历审核不通过时,本人将到学历管理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并于11月20日前向当地市招办提供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未提供,愿接受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处理。
4、享受苏区县、山区县(市)、贫困县照顾政策得考生须在苏区县、山区县(市)、贫困县报考,以现场确认提供得二代正式身份证进行认定。持异地二代正式居民身份证在苏区县、山区县(市)、贫困县报考,且需享受照顾政策得,必须提供其在当地工作单位开具得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须提供其相应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其中一项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特此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相应处理,违规事实记入本人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承诺人:
日期:
我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诚信考试,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学校有关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接受惩戒处理。
二、坚决服从巡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1、按时进入考试考场,不迟到或中途离场。
2、考试学生必须按座位号就坐,考试中不得交谈,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尺,计算器等)。试题字迹不清,可等待询问巡检教师,但不得要求解释题意。当考试时间已到时,立即停止答卷,将考卷反扣在桌面上,禁止喧哗。由巡考教师将考卷收完后,离开座位。
3、严禁考试违纪,作弊。凡提供,传递,抄袭与考试课程内容有关的信息资料的,或抄袭他人答卷或故意给他人抄袭的,该门课程成绩记为0分;凡考试违纪的学生,成绩记为0分,根据违纪情况,认错态度及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在批评教育的同时,将违纪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取消今后诚信考试申请资格。
4、诚信考试考场,知识和品行的双重考核,相互监督,考验自我,上交一份优秀的品行答卷。
5、我以自己的人格担保,我的考试成绩绝对真实可信。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考试考场规则,并保证严格遵守考试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中学生。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xxx
日期:
为了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狠刹违纪舞弊歪风,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本人在参加xxx考试时,愿作如下承诺。
一、报考时,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考前本人将积极备考,认真阅读《学生考试纪律》、《考场规则》并自觉遵守。考试时保证不请他人作弊。
二、进入考场时,保证不携带任何书刊、报纸和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只携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橡皮等。
三、考试当日,本人将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提前进入考场,并对号入座。入座后自觉将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核查。
四、考试时除在试卷上填写(涂)规定的`项目外,不在试卷上做其他任何标记。
五、考试过程中,不交头接耳,不偷看他人试卷、夹带、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不接、传答案或者与他人交换答卷。
六、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交卷后,不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七、考试结束时,监考人员收齐全部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和准考证,清点无误,宣布考试结束后,本人按序退出考场。
八、如有违反《考试规则》等行为,本人将接受有关考试违纪处罚规定的处理。
考生签名:
日期:
我报名参加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我已阅读并了解了《20xx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等有关报考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服从考试组织部门的管理和安排,主动配合监考人员进行金属探测器安检、二代身份证核验等。一科考完后,主动将考场发放的考试文具收入文具袋并放置在桌上,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再将文具带走。
3、20xx年12月15日后,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准考证,使用A4幅面纸张打印。不涂改准考证上的任何信息,不在准考证上(包括正反面)写任何内容。
4、妥善保存自己的二代身份证,保证在考试时使用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如无二代身份证或二代身份证芯片损坏无法读取信息,不进场考试。
5、保证不将书刊、报纸、稿纸、资料、无线通讯工具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及收发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等违规物品带入考场。考场中配有挂钟,不携带手表等计时工具进入考场。
6、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考生签名:
日期:
我是参加20xx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20xx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招生考试规定,为表明本人的诚信品质,维护考试的严肃性、性和公平性,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同意报名组织机构读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指静脉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影响到报名、考试、录取、毕业,本人愿意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理。
2、报名后到录取入校报到前不变更二代居民身份证姓名、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照片信息,保证报名、考试、录取时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3、同意在配置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安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参加考试。同意每科开考前提前30分钟到考场,接受入场身份验证检查和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由于未按要求到场考试所误时间不补。
4、考试期间,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考生考试规则》,如有疑似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核实,配合做好证据、作弊工具、资料的暂扣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接受处理。
5、本人知晓违规事实及拟处理结果告知方式:考点在考试过程中登记的违规事实,在当场考试结束后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按规定时间(在公告之日三日内)向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6、体检后本人须上网确认体检表信息,否则在填报志愿时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如对在评卷中、回放监控录像以及经举报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拟处理决定(在考试成绩公布前一日,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在公告之后七日内),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承诺人:
20xx年x月x日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做人之本,立德之源,是*核心价值观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讲究诚信,回归诚信,是当代中学生对优秀传统的继承和发扬,为进一步增强自身的诚信意识,树立自身良好形象,努力使自己成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我们庄严做出如下承诺:
一、学习诚信:态度端正,严谨求实
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抄袭他人作业,不剽窃他人学习成果,学习上不弄虚作假,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抵制各种考试违纪行为。
二、经济诚信:以信立人,履约践诺
借用他人财物及时归还,不欺骗家长,不恶意拖欠他人费用,不弄虚作假骗取各类困难补助;不强行索要、偷窃、诈骗他人财物。
三、生活诚信:遵纪守法,弘扬正气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欺骗他人;不恶意损坏学校公共财物,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不打架、不赌博、不酗酒,不参与其它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校名誉的行为。
四、上网诚信:自省自律,知行统一
不通过短信、互联网编造与传播带有迷信、色情、反动内容的各类非法信息;不在互联网上诋毁谩骂他人;不盗用他人账号与密码、窃取和泄露他人隐私。
五、遵规诚信:严守规则,表里如一
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与管理规定,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按时起床,按时就寝,不晚归、不无故夜不归宿;不染(烫)发、不吸烟、不酗酒、不打架斗殴;不损坏公物;不浪费粮食;不乘坐非法营运的车辆;不在宿舍使用违章电器。知错及时改正,有无监督都严守规则。做到自觉规范,自觉行为,达到表里如一。
为将自已塑造成诚实守信的新时代青少年,我将按照以上承诺严格要求自己。
承诺人:
日期:
我是一名20xx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守则》和以下考试规定:
1、按规定要求向当地招生办(考试院)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报名和考试信息,并知晓: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2、遵守考试时间的要求,按规定时间进出考场。
3、尊重监考员的工作,听从监考员的各项指令,做文明考生。
4、考试中,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按考试规定不能携带的物品,如书本、纸条、手提(掌上)电脑、手提电话(手机)及其他有线和无线通讯工具等。不偷看、抄袭他人试卷(试题),不有意让他人偷看、抄袭自己的试卷(试题),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用规定的笔答题,不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做标记。
5、不让、也不请他人替自己参加考试。
6、不扰乱考场秩序,不侮辱、诬陷监考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
7、做到开考信号发出后才开始答题。
8、做到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静候直到监考员发出离开考场指令后再有序离开。
9、离开考场时不带走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
10、不做其他违纪舞弊和破坏考场纪律的事情。
本人对以上规定已认真阅读并知晓、认可,愿意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理,并愿意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违纪情况登记表》上签名。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