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企业特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本着对社会和公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生产经营。
二、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组织生产,保证持续满足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条件。
三、严格执行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的进货验收制度,核对每批原辅材料检验合格证明,建立原辅材料采购进货台帐,严格进货检验制度。
四、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产品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完整齐全,产品批批检验、批批留样,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销售,售出的产品要具有可追溯性,发生问题要及时召回。
五、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添加剂或其它添加物质全部到企业所在地区县质监局申报,并要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15)的要求在产品标签标识中明示添加剂使用情况。
六、严格执行食品标签标识规定。认真执行食品标签和说明书的有关法定要求,保证食品标签标识清楚、真实。
七、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加工食品;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八、严格执行食品生产加工台帐制度。建立健全生产加工台帐,保证相关记录真实、完整、准确。
九、不使用应获证而未获证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或食品包装容器进行生产加工活动。
十、不超出许可范围生产加工食品。
十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倡导行业自律,切实履行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以上各项承诺,恳请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消费者、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承诺企业: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20xx年x月x日
致:广州市XXXXXXXXXXXXXXX工程项目部
关于本工程开工事宜一事,建设单位要求我司尽快进度施工,且我方因其他原因未能按其要求进场施工,可能会造成工程进度滞后,无法在指定的工期竣工。
为此,为保证本工程按照进场后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节点顺利完工,保证工程质量、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我单位愿做出以下承诺:
一、组织保证:
1.1、统一思想,从工程施工大局出发,讲协作、讲配合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
1.2信守合同,全面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和职责。
1.3实行业务对口管理,勤碰头、多沟通、多商量,协调一致。
1.4组织技术过硬的劳务部管理人员并实行承包责任制度。
二、质量保证
2.1、施工质量:为了保证施工质量,认真执行建设工程施工规范、技术标准的相关规定,施工前向劳务分包相关班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要求到每个工人熟悉操作工艺,施工中要求严格按操作工艺施工,对施工质量严格执行“三检制”(自检、互捡、交接检、专业检),每道工序不检查或检查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决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2、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2.3、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各种材料、以及构配件、设备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使用。
2.4、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2.5、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工人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上岗作业。
2.6、树立质量忧患意识,增强质量意识和紧迫感。项目部组织管理人员、劳务队各工种、班组长认真学习建筑施工质量等相关方面的知识,树立忧患意识,克服盲目乐观的思想,增强施工质量意识。
2.7、调整组织机构,实行岗位责任制,强化责任心。我劳务部已对机构和人员进行了调整,明确责任,调动积极性。并要求所属劳务队增加钢筋、模板相关管理人员,与我项目部质检配合工作,达到对质量控制进行监督、检验、改进的目的。
2.8、对已经存在质量问题,开展质量活动,分析原因,制定措施,落实人员,进行整改,相互讨论学习,查错补漏,对质量通病进行重点剖析、纠正。在此基础上,劳务部每周开展一次质量活动,每月一次质量检查评定,奖优罚劣。
2.9、隐蔽验收技术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必须参加、做好有关的纪录,有关单位提出的质量问题不能二次出现。
2.10、对于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及时处理,不拖、不瞒。
2.11、每次施工工序派相关的管理人员值班。
2.12、保证遵守项目部规定的《施工现场管理规章制度》。
三、工期保证
3.1、组织措施:
①由项目部统一调度管理;
②及时落实材料、机具的管理。做好工序安排,提前做好工作面的准备工作。
3.2、实施进度管理:每月每周安排计划、于总计划对比,下达班组和个人的生产任务,明确岗位职责;每天班组对进度和质量进行考评,提出完成计划的具体措施;劳务部各专业每周召开碰头会,对劳务分包单位协调工序及施工进度,及时解决延误施工工期的问题,确保班组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根据本工程施工进度和业主要求的工期编制可行的施工进度计划,严格控制关键工序的工期,分段分层组织交叉流水作业,在施工进入雨季前要求劳务分包单位加班作业,以保证工期。
3.4、出现与其他施工单位或班组之间工序矛盾或配合困难时,及时报告项目部、请项目部给协调和帮助。
3.5、根据工程特点,采用流水施工方法,集中力量完成关键工序,加快施工进度。
3.6、根据工期要求我单位保证按照进场后编制的施工计划节点完成施工:
3.7、保证合同工期内全部完具备验收条件。
3.8、以上计划已考虑到其他因素已考虑到位、不在拖延增加工期,每周做一次总结且每次工期滞后的,要分析其原因,吸取教训等。
四、施工安全:
4.1、承诺对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施工人员遵守项目部的相关规定,服从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
4.2、承诺文明施工,保证现场不出现消防安全事故和工伤事故,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项目部相关人员发现有重大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劳务方停工整改。
4.3、承诺施工期间尽量不影响临近居民,合理安排、调整工序。
4.4、要求施工队配全职安全员1名。除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外,还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4.4.1施工用电安全
4.4.2安全措施: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遵守建筑安全工作规范和安全管理制度,努力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恶性事故发生;执行安全规范;无条件服从指挥部和监理公司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
五、环境卫生
5.1、工地每天及时清运生活垃圾,保持施工现场及生活区整洁。
5.2、工地建筑垃圾、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防止污染。
5.3、所有垃圾必须存放指定地方,不得擅自乱放乱弃。
5.4、实行卫生责任区负责制,道路每天清扫、洒水,无积水、无扬尘,保持施工现场24小时处于受检状态,达到广州市文明工地的要求。
5.5、我项目部将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按照甲方和监理指令,对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思想上重视、认识到位,监管有力,达到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加强协调与配合,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承诺单位(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一、经营者对场内提供的食品,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如下承诺:所经营的食品符合相应的标准,在保持期限内,无腐烂变质,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标识内容属实,票证合法齐全。
二、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履行责任。
三、对市场内出售食品出现质量问题的投诉,只要消费者提出的理由是正当充分,应当按照消费者投诉处理办法先行处理。当食品经营者或供货商无法立即处理时,应由市场经营者先行赔付,然后再由市场经营者向食品经营者或供货商进行赔偿。
四、食品经营者要对所购进或出售的食品质量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其出售的食品在保质期内:产地清晰;证件合法齐全、有效;外包装无毒无害质地良好。
五、对食品质量低劣、标识不明、证件不齐食品,坚决下架退货,不予销售。
六、食品经营者出售食品要明码标价,按照规定和消费者要求开具信誉卡,保证出售食品不蒙骗、欺诈消费者。
七、对未兑现承诺,出售假冒伪劣食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接受有相关部门法律处罚。
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企业特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本企业生产的食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质量安全规定,满足保障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要求。
二、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组织生产,保证持续满足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条件。
三、严格执行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的进货验收制度,核对每批原辅材料检验合格证明,批批留样,及时向企业所在地区县质监局报告原辅材料进货及检验、合格证明等情况。
四、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产品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完整齐全,产品批批检验、批批留样,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销售,售出的产品要具有可追溯性,发生问题要及时召回。
五、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添加剂或其它添加物质全部到企业所在地区县质监局备案,并要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xx)的要求在产品标签标识中明示添加剂使用情况。
六、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加工食品;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七、不使用应获证而未获证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或食品包装容器进行生产加工活动。
八、不超出许可范围生产加工食品。
九、委托或受委托加工食品时,及时到市质监局办理委托加工备案手续。
十、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倡导行业自律,切实履行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生产企业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我单位建设的 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促进我单位加强质量安全责任意识,确保质量事故为零、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建筑工程开工前,我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我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
(三)我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四)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五)我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六)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七)我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八)我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九)我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十)我单位承诺在工程建设中未履职履责到位按以下原则处罚: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按其规定从严、上限处罚。
建设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表人: 电话:
为保证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我企业作为药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特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规范经营行为,对所经营的药品质量安全负全责,保证不经营假劣药品。
二、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药品。切实执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不买卖、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或柜台,不擅自变更许可内容,不超范围经营药品。店堂内外不张贴虚假广告,不销售虚假广告产品,不参与任何夸大疗效、误导消费者的药品促销行为,不把非药品冒充药品欺诈消费者。
三、严把药品购进质量关,保证从合法资质供货方采购药品、索取发票,保证对采购药品逐批验收合格后,录入计算机系统,上架销售。认真执行进货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做到票、帐、货相符。
四、严格按照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保证营业时间驻店药师在职在岗,不开架销售处方药。驻店药师不在岗时,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宣传和指导合理用药,认真对待消费者投诉。销售药品主动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销售凭证。
五、严格执行国家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管理规定。不经营蛋肽制剂(除胰岛素除外),不经营用于避孕、终止妊娠的米非司酮、含可待因复方制剂等处方药。
六、加强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使用。制定相应制度和操作规程,指定专人使用并维护计算机管理系统;能覆盖企业内药品购进、储存、销售等各环节的经营质量控制全过程;能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经营进行网上实时监控。
七、认真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对严重可疑药品不良反应在24小时内上报药品监管部门。
八、严格自律,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不弄虚作假,不规避监管。
承诺单位(盖章):
企业负责人(签名):
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