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行测考试病句讲解
一、关联词
常见病句类型关联词位置不当。例如:小张如果不改正自己的不良嗜好,学业上就会受到影响,这句话中关联词的位置显然不对,两个分局中前后主语不一致,一个主语是“小张”、另外一个为“学业”,关联词应该在主语之前,所以应该改成:如果小张不改正自己的习惯,学业就会受到影响。当分句中有两个主语,关联词在主语之前;当分句有一个主语,关联词在主语之后,如自己做午饭既干净又便捷
二、介词
句子中出现介词,比如在...中、经过、由于、通过、随着、当、从等常见病句类型为主语残缺,例如:通过这次支教,使我受益匪浅。这句话中开头出现了介词,导致句子没有主语。如果把介词去掉的话,出现主语“这次支教”,所以经常出现介词掩盖住了主语。
三、否定词语
这种病句类型最容易发现,主要体现为多重否定,例如:我想这应该不必叙旧,没有谁不会想象不出。根据句意,应该是所有人都会想象出,而此处有三个否定词,表达的是所有人想象不出。故可以删掉第三个“否定词”。
四、两面词
这种病句类型最容易看出,主要表现为两面词:多少、高低、是否、能否,能不能,例如:小王说能不能去江南看小桥流水,在于他的假期。 “是否”有肯定和否定,是双面词,而在于假期是肯定的,所以犯了两面对一面的错误,正确的应该是:小王说能不能去江南看小桥流水,在于他的假期长短。
五、谓语动词后定语太长
这种病句类型不是特别容易判断,例如:我市举办了“舞动青春”舞蹈。“举办了”是谓语动词,“舞动青春”舞蹈是定语,此句中无宾语,正确应该是:我市举办了“舞动青春”的舞蹈比赛。
六、出现并列短语
出现并列短语也是比较重要的考查内容,标志为:顿号、和、且、与,此时可以考虑搭配不当、范围不清,
拓展:公务员行测考试巧解常识判断题
解题技巧比较灵活,需要考生的平时积累。但还是有一定的解题技巧:
(1)排除法。
排除法是解答客观题最有效的解题方法之一。考生根据自己平时所掌握的知识,便会轻易的将最不适合题意的选项排除掉。甚至有些题可以直接将其他三项排除掉,选出正确答案。如果选项中有自相矛盾的,立即排除一个。
即使不能直接通过排除得出答案,也可以减小难度,提高答题的正确率。
(2)去同存异法。
这种解题技巧适用于考生对题目不能做出准确判断的情况。
当考生在阅读完试题题干和所有选项后,如果发现选项中有内容或者特征大致相同的,就可以将其排除掉,并保留那些差别较大的选择项,再将剩余的选项进行比较、判断,最终确定符合题意的答案。
这样做的目的是缩小目标,提高答题准确率。
(3)第一印象法。
有些试题,考生会有这样的感觉:在读完试题及选项的瞬间,大脑便有这样的一个强烈的信号,此题选某项。但静下来仔细考虑时,却又不知道为什么。
这种情况下,考生可以先用其他的方法进行解答。如果仍不能找到合理的理由来确定正确选项,便可将第一印象的选项选出。
虽然这种选法不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但这样选出的答案往往是正确的。
(4)比较法。
在解答单项选择题时,考生可以将各个选项同题目要求进行纵向比较,并根据各自同题意要求差异的大小来确定最符合题意要求的答案。
(5)大胆猜测法。
一般情况下,这种方法是不可取的,因为它靠的是运气,正确率相当小。
这种方法只有当考生运用其他方法均不能找到试题的正确答案时才可使用。
猜测法的优点是可以避免考生在这种试题上过分深究,陷于其中而不能自拔,从而耗费过多时间并影响考生的情绪。这种方法虽然是靠运气,有时也有一定的命中率。
拓展:公务员行测考试民法典知识
一、民法典结构
民法典按照“总—分”结构,形成由总则、物权、合同等构成的完整体系,各分编也在一定的价值和原则指引下形成了由概念、规则、制度构成的、具有内在一致性的整体,实现了形式的一致性、内容的完备性以及逻辑自足性,分别形成自成体系又密切联系的人格权编、物权编、合同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
另一方面,就外部体系而言,民法典的颁布有效衔接了民法典和单行法,有利于消除民法典与单行法之间的冲突和矛盾。
二、立法历程
编纂民法典采取“两步走”的工作思路进行:
(1)第一步,制定民法总则,作为民法典的总则编。
(2)第二步,编纂民法典各分编,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和修改完善后,再与民法总则合并为一部完整的民法典草案。
三、指导思想
编纂民法典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思想。
四、重大意义
(1)是坚持和完善**制度的现实需要。
(2)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3)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
(4)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