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
4、病历资料;
5、参保人银行账户信息。
办理时限: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1、申请:参保人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拨付:审核完成后进行拨付;
5、办结:将报销费用划入参保人银行账户(单位代办的可划入单位银行账户,由单位划入参保人银行账户)。
办理渠道:
南充市医保服务大厅经办窗口。
南充市顺庆区北湖路111号一楼医保服务大厅。
办理时间:
星期一到星期五以及国家规定需要正常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817-2809552、2809553
备注:
1.与产前检查费、计划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
2.医保经办机构如无法通过其他部门获得生育服务证等,由办理人提供,无法提供的,需要提供个人承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