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编号:年字第 号
根据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定的《借款合同》,甲方承诺将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特向乙方出具了财产清单.
甲方声明:
以上清单所列财产均为甲方合法所有的财产,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有虚假,甲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甲方授权:
1.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在甲方不偿还《借款合同》之万元借款时,甲方授权乙方有权直接变卖、折价、委托拍卖机构拍卖及其他合法方式处理甲方所有的全部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所列财产)。
2.处理拍卖、变卖、折价或其他合法方式处理有关事宜及在处理过程中所需签署的相关文件,均授权乙方代为办理及签署(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过户、抵质押登记及注销、公证及其他委托手续),且乙方在处理上述事务中有转委托权。
3.甲方对上述处置结果予以全部认可;并自愿放弃在处置过程及结果中的抗辩权及法律主张。
4.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在甲方不偿还《借款合同》之万元借款时,甲方授权乙方有甲方的公司经营管理权,直到乙方的全部债权的实现。
本件的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签名):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编号:
委托人(财产共有人):身份证编号:
受托人:
委托人系未婚/夫妻,现将其所有的牌、
车牌号为的车辆抵押给银行用于办理个人贷款。自委托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如委托人连续两期或者累计三期不按期归还银行借款本息,在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委托人承诺自愿将该抵押车辆交付给受托人,受托人有权依法进行处置,所得款项用于归还委托人在银行的号借款本息,且不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妨碍、阻拦对该车辆的处置。委托人对受托人特别授权范围如下:
1、受托人有权办理上述抵押车辆的挂牌出售,代表委托人与买方签订买卖合同,代收车款。
2、受托人有权以出售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偿还所欠银行贷款本息,受托人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从剩余车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受托人有权向委托人追偿。
3、协助买方办理该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及相关手续的变更。委托人如有上述违约行为,不向委托人交付该抵押车辆,受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
4、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权限范围内签署的所有文书,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不可撤消。
委托期限:从委托书签字之日起至上述车辆的转让手续办理完毕时止。
委托人:
受托人:
年 月 日
委托人: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事项:
根据委托人与受托人签定的《合同》(编号:),委托人为受托人提供反担保。在委托人按约定需承担反担保责任时,委托人授权:
1、受托人有权直接变卖、折价、委托拍卖机构拍卖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处理委托人的委托人用作反担保的资产,处理所得款项用以偿还有关合同约定的款项。
2、委托人质押/抵押给贷款人的财产,在受托人向贷款人履行连带责任保证后,受托人亦有权直接以变卖、折价、委托拍卖机构拍卖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处理。
3、处理拍卖、变卖、折价或其他合法方式处理有关事宜及在处理过程中所需签署的相关文件,均授权受托人代为办理及签署(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变更登记、质押抵押登记及注销、公证、拍卖、交易、过户及其他委托手续)。
4、受托人在处理反担保物过程中有转委托权。
5、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加盖受托人的公章后与原件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指模)
委 托 单位: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副董事长
受 委 托人:姓名:XXXX 工作单位:北京旭辉兴科置业有限公司
职位: 法务助理 电话:XXXXXXXXXXXX
现终止受委托人XXX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我司与XXXXX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的一切授权。
委 托 单位:北京X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委托人:,, 年 月 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年 月 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与受托人系________关系,兹委托受托人人名下房产,全权代表我办理以下列事项:
一、全权办理位于:,(房地产权证:,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结构:混合,设计用途:住宅)的转让、租赁、赠与、投资、抵押相关处置事宜,以下事项受托人
均有权全权代表委托人办理:
1、全权代表委托人出售上述房地产、签订买卖合同、缴纳相关税费、调阅档案、更正登记、办理房地产权转移、领取和提交文件资料等各项相关事宜;
2、全权代表委托人以上述房产向房地产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办理抵押借款,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经纪合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等;
3、全权代表委托人房地产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及相关部门领取房地产权证、他项权证及注销他项权手续、签订注销抵押登记,办理借款的各项借款手续上签字、在金融部门的借款借据上签字、领取金融部门担保借款;
4、全权代表委托人办理上述房产的出租、赠与、离婚过户,签署所涉全部法律文件。
二、委托人在委托期间,在上述委托权限范围内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均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担。
三、委托人保证所提供材料、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其他欺诈行为,委托人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四、委托期限:自委托成立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签章):
年 月 日
委托单位: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副董事长
受委托人:姓名:XXXX工作单位:xx旭辉兴科置业有限公司
职位:法务助理电话:XXX
现终止受委托人XXX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我司与XXX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的一切授权。
委托单位:北京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委托人:X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编号:XXXXXXXXXXX。
受托人:X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编号:XXXXXXXXXXX。
我委托人至今未婚,位于XX街XX号XX幢XX单元XX楼XXX号(权XX)房屋属我委托人单独所有。现我要出售该房屋,因我事务繁忙,无法亲自办理相关手续,特委托XXX代为办理如下事宜:
一、查询上述房屋的相关档案。到银行办理上述房屋结按的相关手续,并注销抵押登记。办理并领取产权证和国土证,代为领取应退保险费。
二、代为出售上述房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代收房款。办理地址变更的相关手续,开具地址变更证明。
三、协助买方办理上述房屋的过户手续,领取产权证,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并领取国土证。
四、办理上述房屋的房屋维修资金过户,代缴或免征个税和营业税。
五、若买方以按揭方式购买上述房屋,受托人有权代表我们协助买方办理按揭一切相关手续(含代收按揭款,并以受托人的名义开立银行基本账户用于代收上述房屋的按揭购房款)。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供我的资料,所签署的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委托事宜办结之日止。
委托人: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