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是业主需要注意的:
1、中介机构应在《委托书》中应清晰记载所收取的房屋权属证明和身份证明复印件的份数;同时应提醒委托人务必在每一份复印件上,注明“仅限于委托XXXX公司对外发布房源信息使用”,并由委托人本人签名确认;
2、如果房产经纪机构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委托书》的作用,一方面是降低了业主在多个中介机构放盘的几率,另一方面,也是保障了业主的利益,避免部分不正规的'中介机构盗取放盘信息,违规放盘。
即是说,未来无论是业主放盘,还是中介机构的放盘信息也会更加规范、准确!
其实,如今很多业主在放盘的时候都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委托书》大部分都是中介代为填写,更有甚者,连签名都是中介一手包办的。但这个中一旦出现纠纷,往往还是业主或者购房者最为受伤,所以,业主在放盘的时候还是需要注意,按照规范填写《委托书》,保障自己的利益,以防万一。
以下是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