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被委托人在园的保育教育过程中能健康、愉快地成长,同时便于受委托人对具有特殊体质的被委托人的.特殊看护、照顾,经委托人与受委托人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委托:
1、委托人承诺:被委托人入园时,不隐瞒以下病史:心脏病、高热惊厥、癫痫病史,对某些食物过敏者及某些家族遗传史,过敏体质的幼儿病症、病史。有上述病史的幼儿家长,只要幼儿有感冒发烧或幼儿身体不适时,应将幼儿留家长由专人看护或送院治疗。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于受委托人无关。
2、委托人积极配合幼儿园的安全教育工作,不让幼儿携带刀片、硬币、铁片、铁钉、铁弹子、瓜子、针等各种危险物品;严禁给幼儿佩带任何饰物,如:金锁、玉佩、首饰及各种零食进幼儿园,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后果,家长自负。
3、被委托人如需要服药,请委托人将药物交给保健老师;(如果来晚了,委托人未找到保健老师,请把药交给班级老师或保育员,请她们转交),如上两种情况下都必须要填写服药单,同时请写清幼儿姓名、班级、药名、剂量、服药时间,并签字生效。
4、幼儿园允许生病幼儿带药,但如果被委托人有发烧、病毒性感冒、传染性疾病还未痊愈,为了其他孩子的健康请让被委托人在家休息一段时间。*如委托人发生变更时,由委托人通知受委托人,否则受委托人有权根据情况,对本协议内容做出相应的调整。
本委托书家长签字后立即生效。
幼儿园签字:
家长确认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