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以下合约。
1.甲方是一家因网络而涉及到演员演艺事宜的公司,专门为艺人演艺事业发展提供一切便利。
2.乙方是一位艺人,授权甲方成为其影视剧、广告及其它演出之合法代理人。
3.授权委托事项:
3.1乙方委托甲方在互联网络上制作乙方的个人网页,并发布在甲方下属的网站上。
3.2甲方是乙方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信息的合法代理人,发布有关乙方的演艺信息。
3.3乙方同时授权甲方对国际互联网上任何非法盗用、刊登、转载、复制上述内容的公司、团体、个人或组织拥有全球范围的法律诉讼权、损失赔偿请求权和获偿权。
3.4乙方授权甲方有法定权力代理签署有关其个人之演出合约,并且授权甲方有法定权利代其追讨任何有关合约上之收入。甲方自签字之日起正式接受乙方之授权。
3.5乙方同意甲方在乙方经由甲方代理之影视、广告及其它演出可得收入中抽取百分之_________(___%)作为甲方服务收入,在双方约定之情况下,甲方也可收取乙方认可酬金以外的金额作为代理费。
4.甲方义务
4.1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套资料,经甲方审核通过后,通知乙方成为甲方会员,甲方将为乙方设计制作个人网页。
4.2甲方有权根据网站的整体风格和要求对乙方提供的文字、图片、声音、动画、影像等进行技术性编辑、修改,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修改内容的原意。
4.3为更好的发展和推进乙方的事业,甲方对乙方应尽最大努力进行推广。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照片、c的使用权属于甲方,甲方应以保障乙方的个人权益为基础安排乙方之工作。
4.4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尽力维护乙方的个人网页,并进行相应的更新。
5.乙方义务
5.1乙方在本合同书生效后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全套个人资料。
5.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在网页发布后,如因资料内容而引起的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的39;争议,该争议的解决以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故意提供虚假、无效或违法的资料而使甲方受到损害,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5.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网站的发展,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参加甲方组织的.活动,接受甲方的采访、拍照、录像等,确认甲方所获得的有关乙方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授权甲方网站发布该信息。
5.4乙方应遵守由甲方做出的所有合理安排,并全力把所有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同时以绝对之诚意作出时间上的配合。
5.5甲方为乙方代理之事宜全部由甲方负责处理,乙方不得私下与客户协商和签署任何酬金等有关之协议,甲方绝不承认任何私下承诺。如因该等私下承诺造成任何纠纷,乙方应完全承受所有法律责任。
5.6乙方保证不以个人身份或委托他人以直接或间接方式,不通过甲方收取其在甲方代理之影视、广告及其它演出中可获之演出酬劳,若发生此类情况,甲方保留以任何方式追回其应得之代理费的权利,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7入会类型:
□乙方在合同期内每年向乙方交纳_________元,制作个人网页(高级会员)
□乙方入会,订制手机包月招聘信息每月_________元(会员)
□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___元,5-7分钟c(钻石会员)
□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___元,5-7分钟c网络媒体宣传超强型(钻石会员)
□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___元,5-7分钟c像册电视报刊网络媒体宣传豪华型(钻石会员)
注:(钻石会员享受会员的所有权益,同时还可录制c视频资料)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___年,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提供保管人事档案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根据《档案法》和中组部、人事部有关规定,为乙方接收,保管当事人的人事档案。
2.经乙方申请,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为乙方提供下列有偿服务: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各种证明,出国政审、整理档案、代投社会保险、代办职称、技术等级评定、报考。因乙方未将人事关系转入甲方,如申请档案转出,甲方只开具《转递干部档案材料通知单》,而不开具《干部调动行政介绍信》。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有关档案及人事管理规定和计划生育有关管理规定。
2.乙方申请上述服务时,需根据服务的需要和甲方的规定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确认其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
3.乙方的工作,工资福利等均自理。
三、其他:
1.协议期限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协议期满,若甲乙双方无异议,本协议期限将自动逐年延续。若乙方需解除本协议,则应持书面意见到甲方处办理解除协议手续并将人事档案转出。
2.根据省物价部门的规定,乙方同意按下列_________项方式向甲方支付费用:
(1)以整体服务方式支付服务费_________元/年,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申办上述第一款第2条各项服务时,不需另行付费;
(2)以单项服务方式支付保存人事档案_________元/年,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申办上述第一款第2条各项服务时,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另行支付代办费用。
3.乙方未能按约定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且未办理人事档案调出手续的,甲方可拒绝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针对甲方仍在管理乙方人事档案的事实,甲方将依规定按上述第三款第2条所约定的标准向乙方计收费用;同时自欠费的第_________个月起,计收每月_________元的滞纳金。
4.本协议由甲方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及乙方签字后生效,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署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委托内容
1. 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合法持有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公司”) _____%的股权。
2. 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依法代为持有__________公司____%的股权,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3. 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权委托乙方代理后,甲方仍保留对该等股权的处置权和收益权,其他股东权利则全部由乙方行使。
第二条:委托代理权限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股权代理后,有权根据《公司法》、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行使除股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外的一切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或委派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权、投票表决权、质询查阅权、提案权等。
2. 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地以书面形式或以甲方同意的方式向甲方通报其行使股东权利的有关情况。
第三条:委托代理期限
1.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甲方将其股权转让给公司或第三人时终止。
第四条:特别约定
1. 乙方可依其自身的意志行使有关股东权利,但须保障该股权保值增值;甲方有权对乙方行使该等股权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划转、质押、委托行使股权等)本协议项下的甲方股权;
3. 在特别情况或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代为收受因代持股权所产生的任何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但应在获得该等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4. 乙方应统一行使甲方委托的股东权利,不得将该等股权分割为若干部分委派一个以上的代理人分别行使。
第五条委托持股费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权期间,乙方的报酬为:___________。
(1)不收取任何报酬;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
第六条:承诺与声明
1.甲方声明,其合法拥有的____________ 公司股权,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该等股权未委托他人行使,亦无任何质押、冻结等限制股权行使的情形。
2.乙方承诺,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行使有关股东权利,维护该等股权权益,对其权益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七条: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或终止
1.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协议将予以变更或终止: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
(2) 本协议约定的股权托管期限届满时;
(3)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
2. 若乙方的行为严重损害该等股权权益,且拒不纠正时,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协议。
第九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全面、足额地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 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诉讼进行期间,除涉讼的争议事项或义务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各项义务。
第十一条:附 则
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或依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_______公司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方):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电子标书编制软件服务(以下简称软件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系统服务范围
(一)乙方在其负责运营的软件功能服务范围内,向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培训等用户服务以及甲方申请的其他服务。
(二)甲方申请服务,应按乙方规定办理手续,并缴纳费用。
第二条:办理要求
第三条:用户资料
(一)甲方应保证登记资料真实、准确,并有义务配合乙方对登记资料进行核实。协议有效期内,甲方登记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更正。如乙方发现甲方登记资料不真实,且无法与甲方取得联系或甲方未及时配合更正的,乙方有权暂停向甲方提供系统服务。
(二)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并承担未尽保密义务而给甲方方造成的损失。
(三)用户服务密码是甲方重要的个人资料,甲方应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或公安机关调查相关情况。
第四条:费用标准和费用缴纳
(一)甲方应按照乙方明示的价格及期限足额缴纳各项使用及年服务费用。
(二)甲方在欠费情况下,不能使用电子招投标系统。
第五条:用户服务
(一)乙方对用户提供操作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指导;
(二)乙方收到关于系统的服务请求后(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必须在工作时间12小时之内给予响应并提供服务;
(三)乙方服务人员不得对用户的文件或数据进行增删、修改、复制、传送、记录;
(四)乙方不承担因用户操作原因、感染病毒、硬件故障导致的数据混乱、丢失等问题的责任;
(五)乙方有权拒绝用户提出的协议规定之外的服务请求。 第六条:赔偿范围
因乙方原因使用户未能正常使用软件,导致的赔偿限于用户直接损失,并金额限于乙方收取的当年服务费用内。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
乙方在本协议外以公告等书面形式公开做出的服务承诺,自动成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但为甲方设定义务或不合理地加重责任的除外。乙方公开做出的承诺标准低于本协议约定的,以本协议为准。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方可向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申诉或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条:其他约定
甲方不得对乙方提供的系统及软件擅自解密、反编译,或为盗版者提供便利。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甲方按照现有的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指导招生人员在指定区域内设立招生报名处,并对各处招生处工作由本校杨新龙主任进行监督、考核、检查。
第二条:甲方为乙方提供招生所用的宣传资料,包括招生简章等相关招生材料;并对乙方的招生宣传情况和招商业绩进行抽查和指导,各招生报名处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如有违反者,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进出处理,取消招生资格,终止协议。
第三条:有责任对乙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培训。
第四条:甲方在学校网站公布乙方的联系方式,以便当地考生就近到乙方咨询处报名。
第五条:根据招生方案,对业绩突出的给予嘉奖,并确定次年的合作意向。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招生授权后不得为其他任何相关专业学校招生,在招生咨询与宣传中应严格执行甲方的招生政策,遵从甲方的招生规定,按招生简章如实宣传,且节约有效地利用学校宣传资料,在招商期间不得有任何损害甲方名誉的行为,否则后果自负。
第二条:乙方在指定招生区域内必须由固定办公场所及有效地固定联系方式。
第三条:乙方在招生期间必须严格执行收费标准,负责收取本地区学生报名费(标准参照招生简章的规定),若超标收取报名费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经济和法律责任并终止本协议。
第四条: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通过传真、电话,向甲方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报名数据,数据必须详实可靠,报名表必须由学生本人或其亲属详细填写,不得由招生教师代填,否则其报名无效。
第五条:乙方在甲方授权区域内所做的广告宣传等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三、报酬及结算
新生报到,交足全年费用满45天内结清,并未退学。甲方向乙方支付航校招生服务费1-10名新生800元/名。11-20名新生1000元/名。21-30名新生1200元/名,30名以上新生1500元/名。警校招生服务费:1-10名新生700元/名,11-20名新生900元/名,30名以上新生1200元/名。以上新生人数分段结算。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