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湖北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技术保障。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甲方聘请成立院士专家工作站,聘期为聘期届满双方另行协商续聘事宜。
第二条: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办公、科研条件及经费保障,用于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科研人员的研发经费与奖励资金,并积极协助乙方开展科研工作。
第三条:乙方负责承担以下工作:(一)为甲方的长远发展提供科学指导,制定发展战略及方针;(二)为甲方解决技术难题,提供技术支持;(三)为甲方培养科技人才,搭建技术创新平台。
第四条:甲、乙双方具体合作技术领域和研发项目及研发成果的授权使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并另行签订协议。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日
时间:乙方:年 月 (签章)
甲方:重庆市同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倪维斗院士
为进一步加强甲乙双方在以“多能源协同多技术耦合”技术架构应用型节能技术研究的合作,在甲乙双方前期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在重庆市同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设立重庆同方院士专家工作站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1. 研究目标:
面向建筑环境与工业过程中用能环节的整体节能技术。
1.2. 技术内容:
以乙方提出的“多能源协同多技术耦合”技术架构的可再生能源与传统能源综合利用的应用型节能技术研究。
1.3. 合作方式:
1.3.1. 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研究方向、科研课题。
1.3.2. 甲方提供科研场所、科研经费。
1.3.3. 乙方按照3.1、3.2款的要求保障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撑。
1.4. 合作期限: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甲方为院士专家工作站提供不少于500万元的经费供乙方进行以“多能源协同多技术耦合”技术架构的可再生能源与传统能源综合利用方向的应用型节能技术研究。
2.2.甲方为乙方及乙方委派的科研人员免费提供在渝期间的食宿条件。
2.3.甲方按照乙方要求组件不少于10人的技术开发团队协助乙方的科研工作。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乙方原则上每年寒暑假来院士专家工作站驻站工作,驻站总时间不得低于1个月。
3.2.乙方同意派1名清华大学博士后流动工作站的博士后担任院士专家工作站首席科学家常驻重庆同方院士专家工作站,沟通甲乙双方的工作,具体领导技术团队进行科研工作。
3.3.乙方同意清华同方派驻的专家技术团队协助乙方进行应用型节能产品的开发工作。
四、成果分配
4.1.产权归属:
4.1.1.科研成果署名:甲方需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研究成果中的甲方完成部分单独申报科研成果;乙方需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研究成果中的乙方完成部分单独申报科研成果;联合申报时,需经甲乙双方协商,完成单位排序按照甲方为第一完成单位,乙方的单位为第二完成单位排列,完成人名单排序按照甲乙双方商定的名单排序方式进行。
4.1.2.论文发表:甲方需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单独将甲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以论文形式单独或联合发表;乙方需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乙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已论文形式单独或联合发表;联合发表论文时,需经甲乙双方协商,论文作者排名将按照“按贡献大小排名”原则进行。
4.1.3.专利申请:甲方需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单独将甲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申请专利,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研究成果中的乙方完成部分单独申请专利。礼盒申请专利时,需经甲乙双方协商,发明人排序将按照“按贡献大小排名”原则进行。
4.2.成果转让:
本研究项目所产生成果的转让权归甲方拥有。
五、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5.1.双方共同签字后生效。
5.2.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无效;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5.3.执行协议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地震等导致协议不能顺利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尽快通知对方以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5.4.本协议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时,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本协议。
5.5.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备忘录或附件的形式体现。
5.6本协议的备忘录或者附件与本协议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其他
6.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6.2.未经对方许可,甲乙双方都不得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第三者。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合伙协议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
姓名甲_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姓名乙_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伙宗旨:诚信合作,平等互利。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满之后若继续合伙,再另行协商。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 ___元。
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 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 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一切合理开支,由收据和发票进行结算。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 各存一份。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甲方根据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同意乙方加入,同意乙方在省市区街号成立哈东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实训基地。
二、合作组织名称:
合作经营项目
合作组织名称为:
合作经营项目为:
三、合作期限:
四、合作组织财产份额分配
各合作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
五、债务承担:
如甲方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与乙方无关。
六、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上的急议。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发生急议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七、本协议签署地为哈尔滨市,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复印件无效。
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加相关手续: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工商、税务、组织机构代码证。
八、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指定授权人: 或指定授权人:
帐 号: 帐 号: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年 月 日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住址: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服装设计合作,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共同执行。
第一条:合作内容
1、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要求和规格进行服装产品的设计。
2、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提出设计要求,包括服装的用途、着装人员的工作环境、工作特点。
3、结合甲方的主要要求,乙方进行设计。必要时,乙方可要求进行实地情况调查,甲方应予以配合。
4、乙方于甲方提出设计具体要求后______日内提交设计方案,包括同类服装的介绍、对本项目的设计倾向、风格建议、设计初稿。
第二条:设计费用
1、本协议总费用为:人民币______元。
2、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支付协议总金额的______%作为定金,即人民币______元。剩余费用______%,即人民币______元;于甲方收到纸版、样衣之同时支付。
第三条:合作时间
双方的合作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双方责任
1、甲方应及时履行己方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提出有关设计的具体要求、安排乙方实地调查、反馈修改意见、支付设计费用等等。因甲方未履行义务将影响乙方设计工作的开展,乙方有权暂停设计工作,并顺延提交设计成果的时间。
2、如甲方单方面解除协议,甲方应按乙方在协议解除时已完成之设计工作(包括阶段性工作,以及阶段内的局部工作),支付乙方相应的设计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迟于协议约定的期限付款的,每日按应支付价款的万分之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迟于协议约定的期限交付设计作品的,每日按总价款的万分之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一方违反其义务、承诺和保证,则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以及另一方为保护其合法权益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和诉讼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争议解决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双方本着友好互惠态度进行协商补充解决。
3、任何一方如更改项目联系人、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提前______天通知另一方。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xxxx限责任公司
乙方:银行
为了完善和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担保行业整体信用水平和防控能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和银行贷款抵押资产变现难问题,帮助银行降低贷款风险,促进企业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围绕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再担保与担保等项业务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贷款再担保与担保等项业务的`合作,应以自愿与合法为基础,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控制风险、讲究效益、探索发展、稳健经营的原则,并通过科学的风险管理机制,在合理分担风险的前提下,保障合同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甲方愿在全省范围内为乙方对符合贷款和担保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再担保与担保服务,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履行保证责任。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承诺的保证为信用保证,而非抵押保证或质押保证,甲方有权选择一般保证责任。
第四条乙方应在全省范围内积极为甲方推荐信用良好、资信等级高的贷款客户,促进甲方业务的开展和降低甲方担保风险。
第五条信用担保对象的范围为在我省注册的各种类型企业和各担保机构。信用担保应遵循国家制定的产业政策和全省发展规划,优先支持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符合全省产业发展规划的、能扩大财政税源、安置就业以及创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促进产业化发展的项目。
第二章合作方式
第六条信用再担保合作方式。甲方在全省范围内为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服务,凡是单笔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贷款项目,或者乙方要求提供再担保的贷款项目,担保机构须向甲方申请再担保,按照甲方与担保机构签订的《再担保合同》约定,由甲方承担再担保责任,乙方按照与担保机构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可开展授信再担保业务。在贷款担保中,甲方委托乙方在约定的限额贷款内,自行决定担保机构,事后向甲方备案,由甲方承担约定的保证责任;或在履约担保中,担保机构在甲方授信额度内自行决定担保项目,事后向甲方备案,由甲方承担约定的保证责任。
第七条信用担保合作方式。由甲、乙双方根据各自业务操作规程对借款企业进行审查,对甲方同意担保,乙方同意借款的项目,甲、乙双方签订《保证合同》,乙方向借款企业发放贷款。
甲方可委托乙方开展授信担保业务。授信担保额度由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但单笔授信担保额度,每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第三章担保额度与风险承担
第八条甲方向乙方承诺的保证责任实行总量控制,按照《陕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管理试行办法》,甲方承诺对各担保机构提供的再担保责任不超过甲方上年末净资产的30倍;对企业提供的担保责任不超过甲方上年末净资产的10倍,以上两类担保责任合并计算。
第九条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甲方仅对乙方贷款本金进行担保,同时实行比例担保。原则确定:再担保项目,甲方、担保机构、乙方按4:5:1的比例担保并承担损失;担保项目,甲方、乙方按9:1比例担保并承担损失。具体担保比例按照《再担保合同》和《保证合同》约定执行。
第四章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第十条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甲方在乙方指定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存入一定数额担保保证金。
二、甲方对乙方推荐的贷款再担保与担保等业务项目有审核的权利,对不符合担保条件的,有权利不予提供再担保或担保。
三、按照乙方需要,甲方有义务将符合担保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的材料送交乙方,或由担保机构送交乙方,由乙方按程序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贷款。
四、对乙方推荐的符合担保条件的贷款,甲方应按程序审查并提供相应的贷款再担保或担保。
五、甲方提供的贷款担保方式以具体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六、在贷款到期6个月后,借款企业仍未偿还乙方银行贷款本金,属担保贷款,由甲方按《保证合同》的约定和乙方银行代偿通知书向乙方银行偿还;属再担保贷款,由担保机构按《保证合同》的约定和乙方银行代偿通知书向乙方银行偿还,甲方按《再担保合同》的约定和担保机构代偿通知书向担保机构履行再担保代偿。
七、甲方应定期对被保证人的经营状况及贷款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被保证人未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致使资金流失(损失)或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应及时与乙方贷款银行协商提出预防风险的措施。
八、双方同意甲方仅需向乙方提供一套完整的资料(包括法人登记及年检手续、验资报告、管理制度、报表、税务登记等)后,不需每笔担保再提供同类资料。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月度担保明细表和财务报表、年度报表及审计报告。
九、甲方承诺加快建立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积极协调、促进全省各信用担保机构与银行的合作,共同促进全省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贷款再担保、担保有复审的权利,对不符合乙方有关规定的,有权利不予提供贷款。
二、乙方将符合贷款基本条件、风险较小的贷款担保项目推荐给担保机构或甲方,由甲方按程序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提供再担保或担保。
三、乙方对甲方推荐的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申请,应按程序审查,并提供相应的贷款支持。
四、乙方愿意给予甲方再担保、担保贷款以规定范围内的最大便利。贷款利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利率执行,贷款利率不上浮,以降低受保企业贷款成本。乙方对甲方的存款给予优惠利率,比照银行同业存款利率执行。
五、乙方应按规定履行作为主债权人的贷款管理责任,包括定期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对未能履行贷款合同规定义务的企业,乙方有权依合同约定要求企业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企业尚未使用的贷款。在贷款将要或已受损失时,可依据合同规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在甲方对具体项目的保证期间,发现受保企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还款义务,或者出现有关重大问题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及时采
取补救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
六、乙方承诺当受保企业不能按约定期限归还贷款时,乙方应于逾期日起1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催收或办理贷款展(转)期手续。贷款逾期时,乙方愿意给予担保机构和甲方6个月的追偿宽限期,期满后仍不能收回的贷款本金,乙方按照担保合同约定,向担保机构或甲方提交代偿通知书,并分担《担保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风险。
七、在甲方代借款企业偿还乙方贷款后,乙方承诺积极配合担保机构和甲方共同对借款企业进行追偿。
八、按照甲方需要,乙方承诺将及时准确的把所掌握的信用信息提交给甲方。乙方承诺自觉配合执行甲方对再担保、担保项目设置的风险管理措施和日常检查安排。
九、乙方可根据甲方具体情况给予贷款支持。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协议为基本合作框架,对再担保与担保业务以合同约定为准。
第十三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负责人签字,并经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调整,经双方协商相应调整本协议内容。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及条款修订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从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陕西省xxxx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乙方:银行(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