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如下: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4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地点:
宿州市义乌商贸城展3馆2楼埇桥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C1区住建类综合窗口
各县(区)要结合当地住房租赁市场的租金水平、申请对象的支付能力和财产状况等因素,合理测算并分档确定租赁补贴标准,租赁补贴标准随市场租金变化进行定期动态调整。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补贴标准原则上最高不高于市场租金水平的80%,具体标准由县(区)人民政府研究确定。
补贴面积
各县(区)要结合申请对象家庭的成员数量和当地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面积等情况,合理确定租货补贴面积,原则上住房保障对象应在市场上租住中小户型住房,户均租货补贴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单身户租赁补贴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具体补贴面积由县(区)人民政府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