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新证的公民。
收费标准
20元。
1、申请人持居民《户口簿》、或本人《居住证》、《工作证》、《学生证》、《驾驶证》、《护照》等有效证件之一或复印件。
2、公安机关核验办理的暂住登记材料、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或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3、有效期满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
2、异地受理点受理后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
4、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6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