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符合法律规定的申、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换领居民身份证申请,并提交本人《居民户口簿》;
2、收取工本费20元。
3、证件制好后,通知申请人领证。
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20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