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损坏的,可申请换领新证。
注:期满换证:身份证到期前三个月内可申请换领。
市内跨区户籍人员
所需材料
1、提供居民户口簿
2、居住证明(单位、住房相关证明)
3、原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的需提供)
4、《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以上材料仅供参考,具体材料可向当地派出所确认)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2、查询所需资料;
3、现场提交办理;
窗口办理流程:
1、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广东(清远)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在广东省内办理居民身份证已提交过相片的,2年内在同一地市再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可以无需提交《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使用原已提交的相片信息办理居民身份证。
办理地点
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二个月内凭受理回执到派出所取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身份证补办时限:30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
非首次申领、到期换领:20元/证。
损坏换领:40元/证。
跨市跨省户籍人员
所需材料
1、《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相片采集时需要说明办证地点为清远市)
2、原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的需提供)
3、《广东省居住证》(或《申请居住登记回执》也行)
4、学生提供就读学校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及、相片等有效证件和资料
(以上材料仅供参考,具体材料可向当地派出所确认)
注:未入学儿童和60周岁以上人员可以通过流动人口居住证系统验证居住登记信息的,无需提交《广东省居住证》。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根据办事需求向派出所提出申请,并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根据提示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2.受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马上办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
办理地点
到《居住证》(或申请居住登记)所属派出所户政常口申请。即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二个月内凭受理回执到派出所取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身份证补办时限:60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
非首次申领、到期换领:20元/证。
损坏换领:40元/证。